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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交投高速公路服务区2018-2020年日常维修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栏目: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03 加入收藏
湖北交投高速公路服务区2018-2020年高速公路服务区日常维修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列入建设计划。项目业主为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所需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湖北交投高速公路服务区2018-2020年高速公路服务区日常维修改造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表1-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及建设规模  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辖6个服务区管理中心,分别为孝感管理中心、十堰管理中心、黄冈管理中心、咸宁管理中心、恩施管理中心和宜昌管理中心,各个服务区管理中心共计管辖101对服务区及停车区。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孝感管理中心、十堰管理中心、黄冈管理中心、咸宁管理中心、恩施管理中心和宜昌管理中心共101对服务区和停车区的日常性维修改造项目,其中包括:综合楼、员工宿舍楼、发电机房及水泵房、公共卫生间、公共广场及绿化、通道、围墙及边沟等项目的日常维修改造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施工监理任务。  标段划分  划分1个标段,标段号为1标段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  施工监理计划进场时间预计为2018年6月(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监理服务期至2020年6月。 监理机构  本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监办”)。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附件1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2.4如果投标人为同时具备监理和施工资质的同一法人,且取得本项目施工资格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施工标段所对应监理合同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ggzy.cn)。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年5月3日至2018年5月11日24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hbggzy.cn,下同),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5.2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2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9楼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08号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3投标人代表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出示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并递交法人授权委托书(若为法定代表人需出示二代身份证并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供招标人查验。  6.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bggzy.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网站(http://www. ggj.hbjt.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知音大道257号中海大厦27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邮   编:430050  电   话:027-84668985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19层  邮政编码:430033  联 系 人:胡先生,张先生  电   话:027-83772790  传   真:027-83600777  分公司网址:http://www.huajiezn.com  附件1:附 录  附件1-1 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要   求  1标段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附件1-2 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1标段  近5年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1项房建工程监理任务(单个监理合同对应监理任务的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0m2)。  注: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3、近5年指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同)。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按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附件1-3-A 人员(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序号  人 员  资格要求  人数  1  总监理工程师(即现场监理机构负责人)  工程师,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1项房建工程监理任务(对应监理任务的总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m2)。  1  2  结构专业监理工程师  工程师,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负责房建工程的结构施工监理工作3年。  1  3  水电专业监理工程师  工程师,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负责房建工程的采暖、给排水、电气施工监理工作3年。  1  4  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  工程师,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负责房建工程的安全工作3年。  1  5  监理员  持有监理上岗证并有两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  2  附件1-3-B 人员(其他人员最低要求) 序号  人 员  资格要求  1  计量、计划、合同管理专业监理工程师  工程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至少负责房建工程的计量工作3年。  2  装饰装修专业监理  工程师  工程师,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负责房建工程的装饰装修施工监理工作3年。  3  环保、消防专业监理  工程师  工程师,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负责房建工程的环保、消防施工监理工作3年。  注:1、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人填报上述附件1-3-B中的“其他人员”。  2、招标人视项目实际需求,在监理服务过程中要求投标人按上述最低资格要求派遣监理人员。  附件1-4 财务(最低要求)  项目  要    求  备注  财务能力  1、投标人在2014、2015、2016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2、投标人2014年、2015年和2016年每年的营业收入均不小于500万元人民币。  附件1-5诉讼和履约  项目  要    求  诉讼和履约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在招标文件发售日起前2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附件1-6试验、检测仪器,办公、生活及交通设施(最低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一、仪器及办公设备  1  电脑  台  6  2  打印设备(A3幅面)  台  1  3  数码相机  台  1  4  水准仪  台  1  5  全站仪  台  1  6  回弹仪  台  1  二、交通设施  1  工作用车  辆  1  注:1、投标人应根据本表要求,如实填写投标文件本表。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试验、检测仪器,办公、生活及交通设施不作为评标依据,仅作为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候核查的依据。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4.1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标准  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招标公告第4.2款规定  参加开标会  符合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18.1款规定  多标段投标  符合第一篇“招标公告”第2.3款规定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能正常打开  投标文件的签署  符合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13.1(4)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投标文件的格式、内容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格式规定、实质性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晰可辨  投标报价  投标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监理服务期  符合第一篇“招标公告”第1条规定  其他要求  ①投标文件所述标段号与外包封的标段号一致(仅当采用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开标时适用);  ②符合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  4.2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2.5、2.6、第2.7、第2.8款的要求  (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5  第一信封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  符合第一篇“招标公告”附录1-1规定  类似业绩  符合第二篇“招标公告”附录1-2规定  主要人员、其他管理与技术人员(如有)  符合第二篇“招标公告”附录1-3规定  设备  符合第二篇“招标公告”附录1-4规定  财务状况  符合第二篇“招标公告”附录1-5规定  履约情况  符合第二篇“招标公告”附录1-6规定  联合体投标(如有)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符合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2.2款规定  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第一信封详细评审标准(1)  合同条款响应性  符合本篇第6.1款的规定  6第一信封详细评审标准(2)  评审条款  评审标准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1]  技术评审(40分)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25分)  ①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基本可行,具有针对性,能体现监理的实际管理需求,承诺的服务响应时间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5分;  ②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较可行,具有较强针对性,能较好体现监理的实际管理需求,承诺的服务响应时间较好的,得15~20分;  ③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充分体现监理的实际管理需求,保障措施有力,承诺的服务响应时间及时迅速的,得20~25分。  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15分)  ①     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较全面,得9分;  ②     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透彻,把握准确,具有较强针对性,得9~15分。  对本项目的建议  (10分)  ①     对本工程的建议可行,得6分;  ②     对本工程的建议分析全面,针对本项目的监理提出建设性意见,可操作性强,得6~10分。  商务评审(50分)  监理人员及机构设置(20分)  ①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得12分;  ②     总监理工程师每增加一个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加2分,本项最多加4分;  ③     总监理工程师或结构、水电、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中职称为高级工程师的,每具备一个加1分,最多加4分。  监理业绩与信誉 (20分)  ①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得12分;  ②     与资格审查要求相比,每增加1个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加2分,本项最多加8分。  6第二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评审条款  评审项目  评审标准  财务评审  初步评审  符合本篇6.4.1项规定  报价文件递交函中的报价与“监理服务费报价汇总表”中监理服务费用合计报价一致  投标报价不低于其成本  按要求上传财务建议书递交函  算术性修正  符合本篇6.4.2项规定  财务评分(10分)[2]  评标基准价:通过财务建议书初步评审和算术性修正且投标人投标报价(如有算术性修正则为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最终的评标基准价。  财务得分计算:  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6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5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F1—投标人财务得分;  F —财务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10 。  D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D —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0.6 ;若D1  财务得分最低为0分。  2.14  招标人补充的  其他内容  (1)本项目“附件1-3-B其他人员最低要求”及“附件1-6试验、检测仪器,办公、生活及交通设施最低要求”不作为第一信封资格评审标准的内容。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投标人资质、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因其他原因未通过评审的,则应视为参与了有效竞争,不应理解为明显缺乏竞争性。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正文4.1(3)项修改为“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均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其投标将被否决。  备注:  (1)除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外,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商务和技术各项因素的评分一般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该因素满分值的60%;评分低于满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2)评标价的评分权重不宜超过10%。  评标办法正文  1.总则  1.1为规范本项目施工监理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2.评标组织及职责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从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交通行业子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共同组成,人数为5人,其中评标专家4人,招标人代表1人。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 评标委员会职责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  (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评审程序  3.1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项目的如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 评审程序  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  (1)初步评审;  (2)资格审查;  (3)详细评审;  (4)投标文件的澄清;  (5)综合评分;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  (6)财务评审;  (7)推荐中标候选人;  (8)编写评标报告。  4.初步评审  4.1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个阶段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代表参加了第一信封开标会;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3)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单位电子签章并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署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5)监理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7)与招标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8)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被控股、被管理关系;  (9)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均为同一人的情况;  (10)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将被否决。  4.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5、2.6、2.7、2.8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④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合理说明或者不能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5.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试验、检测设备、财务能力、履约情况等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满足资格审查要求。  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款、监理能力、管理水平以及投标人以往监理业绩及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分别评审打分,对报价文件按评分标准计算得分,满分100分;技术、商务、财务分值分别为50分、40分、10分。  6.1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  投标人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  (4)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  (6)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将被否决。  6.2技术评审  技术评审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1)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25分;  (2)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 15分;  (3)对本项目的建议 10分。  6.3商务评审  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1)监理人员及机构设置 20分;  (2)监理设施和设备 0分;  (3)监理业绩与信誉 20分。  6.4财务评审  只有通过前述初步评审、资格审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财务评审。若该标段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  6.4.1投标人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报价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齐全,填报了投标价;  (2)投标人所报的监理服务费在招标人给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以内;  (3)招标人设定标底的,投标人所报的监理服务费在招标人标底上浮范围以内。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将被否决。  6.4.2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下列原则进行算术性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当监理服务费计算错误时,按正确的监理服务费数值进行修正;  (3)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修正后总价高于招标人给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或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4.3计算评标基准价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6.4.4计算财务得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和补正。  8.综合得分  投标人的商务得分和技术得分应分别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与财务评分之和。  9.推荐中标候选人  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每个监理标段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当综合得分相等时,以商务技术评分高的优先;当综合得分与商务技术评分均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当投标报价也相等时,以递交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顺序先者优先。  在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且评标委员会在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时未否决全部投标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仍有权在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若该标段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10.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审定评标结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下列内容:  10.1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0.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10.3监督人员名单;  10.4开标记录;  10.5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名单;  10.6否决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否决理由;  10.7串通投标情形的评审情况说明;  10.8评分情况;  10.9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10.10中标候选人名单;  10.11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10.12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0.13评标附表。  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对于评标监督人员或者招标人代表干预正常评标活动,以及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其他不正当言行,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如实记录。  11.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将提请行政监督部门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12.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除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外,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商务和技术各项因素的评分一般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该因素满分值的60%;评分低于满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2]评标价的评分权重不宜超过10%。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附件:

  湖北交投高速公路服务区2018-2020年高速公路服务区日常维修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列入建设计划。项目业主为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所需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湖北交投高速公路服务区2018-2020年高速公路服务区日常维修改造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表1-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及建设规模

  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辖6个服务区管理中心,分别为孝感管理中心、十堰管理中心、黄冈管理中心、咸宁管理中心、恩施管理中心和宜昌管理中心,各个服务区管理中心共计管辖101对服务区及停车区。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孝感管理中心、十堰管理中心、黄冈管理中心、咸宁管理中心、恩施管理中心和宜昌管理中心共101对服务区和停车区的日常性维修改造项目,其中包括:综合楼、员工宿舍楼、发电机房及水泵房、公共卫生间、公共广场及绿化、通道、围墙及边沟等项目的日常维修改造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施工监理任务。

  标段划分

  划分1个标段,标段号为1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

  施工监理计划进场时间预计为2018年6月(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监理服务期至2020年6月。

 监理机构

  本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监办”)。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附件1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2.4如果投标人为同时具备监理和施工资质的同一法人,且取得本项目施工资格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施工标段所对应监理合同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ggzy.cn)。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年5月3日至2018年5月11日24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hbggzy.cn,下同),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5.2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2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9楼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08号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3投标人代表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出示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并递交法人授权委托书(若为法定代表人需出示二代身份证并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供招标人查验。

  6.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bggzy.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网站(http://www. ggj.hbjt.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知音大道257号中海大厦27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邮   编:430050

  电   话:027-84668985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19层

  邮政编码:430033

  联 系 人:胡先生,张先生

  电   话:027-83772790

  传   真:027-83600777

  分公司网址:http://www.huajiezn.com


  附件1:附 录

  附件1-1 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要   求

  1标段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附件1-2 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1标段

  近5年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1项房建工程监理任务(单个监理合同对应监理任务的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0m2)。

  注: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3、近5年指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同)。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按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附件1-3-A 人员(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序号

  人 员

  资格要求

  人数

  1

  总监理工程师(即现场监理机构负责人)

  工程师,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1项房建工程监理任务(对应监理任务的总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m2)。

  1

  2

  结构专业监理工程师

  工程师,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负责房建工程的结构施工监理工作3年。

  1

  3

  水电专业监理工程师

  工程师,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负责房建工程的采暖、给排水、电气施工监理工作3年。

  1

  4

  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

  工程师,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负责房建工程的安全工作3年。

  1

  5

  监理员

  持有监理上岗证并有两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

  2


  附件1-3-B 人员(其他人员最低要求)

 序号

  人 员

  资格要求

  1

  计量、计划、合同管理专业监理工程师

  工程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至少负责房建工程的计量工作3年。

  2

  装饰装修专业监理

  工程师

  工程师,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负责房建工程的装饰装修施工监理工作3年。

  3

  环保、消防专业监理

  工程师

  工程师,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负责房建工程的环保、消防施工监理工作3年。

  注:1、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人填报上述附件1-3-B中的“其他人员”。

  2、招标人视项目实际需求,在监理服务过程中要求投标人按上述最低资格要求派遣监理人员。

  附件1-4 财务(最低要求)

  项目

  要    求

  备注

  财务能力

  1、投标人在2014、2015、2016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2、投标人2014年、2015年和2016年每年的营业收入均不小于500万元人民币。


  附件1-5诉讼和履约

  项目

  要    求

  诉讼和履约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在招标文件发售日起前2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附件1-6试验、检测仪器,办公、生活及交通设施(最低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一、仪器及办公设备

  1

  电脑

  台

  6

  2

  打印设备(A3幅面)

  台

  1

  3

  数码相机

  台

  1

  4

  水准仪

  台

  1

  5

  全站仪

  台

  1

  6

  回弹仪

  台

  1

  二、交通设施

  1

  工作用车

  辆

  1

  注:1、投标人应根据本表要求,如实填写投标文件本表。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试验、检测仪器,办公、生活及交通设施不作为评标依据,仅作为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候核查的依据。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4.1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标准

  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招标公告第4.2款规定

  参加开标会

  符合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18.1款规定

  多标段投标

  符合第一篇“招标公告”第2.3款规定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能正常打开

  投标文件的签署

  符合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13.1(4)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投标文件的格式、内容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格式规定、实质性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晰可辨

  投标报价

  投标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监理服务期

  符合第一篇“招标公告”第1条规定

  其他要求

  ①投标文件所述标段号与外包封的标段号一致(仅当采用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开标时适用);

  ②符合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

  4.2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2.5、2.6、第2.7、第2.8款的要求

  (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5

  第一信封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

  符合第一篇“招标公告”附录1-1规定

  类似业绩

  符合第二篇“招标公告”附录1-2规定

  主要人员、其他管理与技术人员(如有)

  符合第二篇“招标公告”附录1-3规定

  设备

  符合第二篇“招标公告”附录1-4规定

  财务状况

  符合第二篇“招标公告”附录1-5规定

  履约情况

  符合第二篇“招标公告”附录1-6规定

  联合体投标(如有)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符合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2.2款规定

  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标准(1)

  合同条款响应性

  符合本篇第6.1款的规定

  6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标准(2)

  评审条款

  评审标准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1]

  技术评审(40分)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25分)

  ①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基本可行,具有针对性,能体现监理的实际管理需求,承诺的服务响应时间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5分;

  ②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较可行,具有较强针对性,能较好体现监理的实际管理需求,承诺的服务响应时间较好的,得15~20分;

  ③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充分体现监理的实际管理需求,保障措施有力,承诺的服务响应时间及时迅速的,得20~25分。

  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15分)

  ①     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较全面,得9分;

  ②     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透彻,把握准确,具有较强针对性,得9~15分。

  对本项目的建议

  (10分)

  ①     对本工程的建议可行,得6分;

  ②     对本工程的建议分析全面,针对本项目的监理提出建设性意见,可操作性强,得6~10分。

  商务评审(50分)

  监理人员及机构设置(20分)

  ①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得12分;

  ②     总监理工程师每增加一个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加2分,本项最多加4分;

  ③     总监理工程师或结构、水电、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中职称为高级工程师的,每具备一个加1分,最多加4分。

  监理业绩与信誉 (20分)

  ①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得12分;

  ②     与资格审查要求相比,每增加1个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加2分,本项最多加8分。

  6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评审条款

  评审项目

  评审标准

  财务评审

  初步评审

  符合本篇6.4.1项规定

  报价文件递交函中的报价与“监理服务费报价汇总表”中监理服务费用合计报价一致

  投标报价不低于其成本

  按要求上传财务建议书递交函

  算术性修正

  符合本篇6.4.2项规定

  财务评分(10分)[2]

  评标基准价:通过财务建议书初步评审和算术性修正且投标人投标报价(如有算术性修正则为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最终的评标基准价。

  财务得分计算:

  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6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5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F1—投标人财务得分;

  F —财务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10 。

  D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D —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0.6 ;若D1

  财务得分最低为0分。

  2.14

  招标人补充的

  其他内容

  (1)本项目“附件1-3-B其他人员最低要求”及“附件1-6试验、检测仪器,办公、生活及交通设施最低要求”不作为第一信封资格评审标准的内容。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投标人资质、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因其他原因未通过评审的,则应视为参与了有效竞争,不应理解为明显缺乏竞争性。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正文4.1(3)项修改为“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均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其投标将被否决。

  备注:

  (1)除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外,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商务和技术各项因素的评分一般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该因素满分值的60%;评分低于满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2)评标价的评分权重不宜超过10%。


  评标办法正文

  1.总则

  1.1为规范本项目施工监理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2.评标组织及职责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从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交通行业子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共同组成,人数为5人,其中评标专家4人,招标人代表1人。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 评标委员会职责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

  (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评审程序

  3.1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项目的如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 评审程序

  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

  (1)初步评审;

  (2)资格审查;

  (3)详细评审;

  (4)投标文件的澄清;

  (5)综合评分;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

  (6)财务评审;

  (7)推荐中标候选人;

  (8)编写评标报告。

  4.初步评审

  4.1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个阶段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代表参加了第一信封开标会;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3)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单位电子签章并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署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5)监理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7)与招标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8)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被控股、被管理关系;

  (9)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均为同一人的情况;

  (10)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将被否决。

  4.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5、2.6、2.7、2.8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④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合理说明或者不能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5.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试验、检测设备、财务能力、履约情况等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满足资格审查要求。

  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款、监理能力、管理水平以及投标人以往监理业绩及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分别评审打分,对报价文件按评分标准计算得分,满分100分;技术、商务、财务分值分别为50分、40分、10分。

  6.1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

  投标人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

  (4)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

  (6)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将被否决。

  6.2技术评审

  技术评审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1)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25分;

  (2)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 15分;

  (3)对本项目的建议 10分。

  6.3商务评审

  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1)监理人员及机构设置 20分;

  (2)监理设施和设备 0分;

  (3)监理业绩与信誉 20分。

  6.4财务评审

  只有通过前述初步评审、资格审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财务评审。若该标段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

  6.4.1投标人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报价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齐全,填报了投标价;

  (2)投标人所报的监理服务费在招标人给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以内;

  (3)招标人设定标底的,投标人所报的监理服务费在招标人标底上浮范围以内。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将被否决。

  6.4.2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下列原则进行算术性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当监理服务费计算错误时,按正确的监理服务费数值进行修正;

  (3)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修正后总价高于招标人给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或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4.3计算评标基准价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6.4.4计算财务得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和补正。

  8.综合得分

  投标人的商务得分和技术得分应分别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与财务评分之和。

  9.推荐中标候选人

  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每个监理标段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当综合得分相等时,以商务技术评分高的优先;当综合得分与商务技术评分均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当投标报价也相等时,以递交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顺序先者优先。

  在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且评标委员会在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时未否决全部投标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仍有权在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若该标段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10.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审定评标结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下列内容:

  10.1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0.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10.3监督人员名单;

  10.4开标记录;

  10.5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名单;

  10.6否决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否决理由;

  10.7串通投标情形的评审情况说明;

  10.8评分情况;

  10.9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10.10中标候选人名单;

  10.11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10.12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0.13评标附表。

  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对于评标监督人员或者招标人代表干预正常评标活动,以及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其他不正当言行,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如实记录。

  11.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将提请行政监督部门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12.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除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外,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商务和技术各项因素的评分一般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该因素满分值的60%;评分低于满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2]评标价的评分权重不宜超过1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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