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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新港三江港区综合码头一期工程陆域道路堆场SJGLY-1标段第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栏目: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27 加入收藏
1.招标条件  武汉新港三江港区综合码头一期工程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武汉新港三江港区综合码头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15]22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武汉新港三江港区综合码头一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湖北长江三江港区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武汉新港三江港区综合码头一期工程陆域道路堆场SJGLY-1标段施工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三江港区位于鄂州市北部、长江右岸、跨越鄂州市华容区和鄂州经济开发区,上起刘家村、下至长港河口,全长28.4km,其中港区岸线15170m。  本项目新建停靠5000t级(水工结构按照10000t级货船靠泊进行设计)货船的件杂泊位4个,多用途泊位4个,年设计吞吐量为630万t(含集装箱20万TEU)。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及标段划分详见表1-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及业绩应满足表1-1的要求,同时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ggzy.cn)。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年4月28日至2018年5月2日24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hbggzy.cn,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如投标人认为需要进入现场考察,考察期间,招标人将予以配合,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2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1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10楼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01号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3投标人代表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出示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并递交法人授权委托书(若为法定代表人需出示二代身份证并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供招标人查验(上述材料均为原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bggzy.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http://jtt.hubei.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长江三江港区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鄂州市三江港新区对家咀118号  邮政编码:436035  电   话:0711-3567766   联系人:韩女士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19楼  邮政编码:430030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7740528690  传   真:027-83600777  网   址:http://www.huajiezn.com(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                                                                                                                                                                                         2018年4月27日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附件:  表1-1标段  主要工程内容 最低资质要求  最低业绩要求  工期  SJGLY-1  1#~4#泊位码头的陆域道路堆场(包括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道路、堆场;仓库、生产用房、机修间等生产及辅助用房;给排水、消防、环保等所配套设施)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陆域总面积约14.5万㎡,港内道路约4.4万㎡、仓库约1.3万㎡、堆场铺砌约4.6万㎡)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独立完成过1个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港口总图工程或港口道路堆场工程施工业绩。10个月,预计开工时间2018年5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注:1、投标人还应具备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材料或结构任意一种均可),如投标人不具备此资质,应将标段内的试验工作外委给具备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委托合同。  2、证明材料要求: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彩色扫描件。各证明文件应能反映出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指标,如不能反映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指标,还应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如无上述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能反映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的工程内容或指标,招标人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将不考虑该项目。  3、业绩的时间认定:交工验收时间为2013年1月1日之后。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表1-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1  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小于2亿元人民币  2  投标人2014年、2015年、2016年的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少于20亿人民币  3  投标人2016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大于1  表1-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2  投标人未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投标人未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安全事故等问题,处于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厅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4  投标人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17年度湖北省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及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关于2016年度水运设计、施工和监理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中企业信用评价未被列为D级  5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招标文件发售日前2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注:1.如投标人未提供告知函或未按要求提供告知函,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如投标人提供的告知函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表1-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工程师,10年以上水运工程施工经验,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近五年内担任过1个10万平方米及以上港口总图工程或港口道路堆场工程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项目总工)  1  高级工程师,10年以上水运工程施工经验,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近五年内担任过1个10万平方米及以上港口总图工程或港口道路堆场工程项目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  注:1、应附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注册建造师证(仅项目经理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提供担任类似项目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彩色扫描件、交(竣)工验收证书,如上述材料不能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指标或信息还应建设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其他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且能反馈出招标文件要求的指标或信息,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考虑。  3、投标人还应出具拟投标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承诺书。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4、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所附证明材料与招标公告要求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为准。  表1-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格要求  质检工程师  2工程师,至少5年工作经验,3年以上水运工程类似工作经验。  计划与计量工程师  1工程师,至少5年工作经验,3年以上水运工程计划计量工作经验。  水运工程师  1工程师,至少5年工作经验,3年以上水运工程类似工作经验。  房建工程师  1工程师,至少5年工作经验。  试验检测工程师  1工程师,至少5年工作经验,持有交通运输部质监局颁发的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测量工程师  1工程师,至少5年工作经验。  环保工程师  1工程师,至少5年工作经验,3年以上水运工程类似工作经验。  安全工程师  1工程师,至少5年工作经验,负责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3年以上,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助理工程师,至少5年工作经验,负责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3年以上,其中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试验检测员  2至少5年工作经验,持有交通运输部质监局颁发的试验检测员证书。  注:本表仅作为进场验收的依据。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要求中标人至少按照本表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表1-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序号  仪器、设备与设施名称  单位  数量  1  混凝土生产设备  套  1  2  柴油发电机  200kw  1  3  25T吊机  台  2  4  砂浆拌和设备500L  台  2  5  施工升降机  台  2  6  50KW发电机  台  2  7  30KW交流电焊机  台  5  8  钢筋加工设备  套  2  9  路面垫层和基层拌和、摊铺设备  套  1  10  水泥混凝土路面摊铺设备  套  2  11  水准仪  台  1  12  全站仪  台  1  13  力学试验设备  套  1  14  水泥混凝土试验设备  套  1  15  钢筋试验设备  套  1  16  路面试验检测设备  套  1  注:本表仅作为进场验收的依据,不作为评标的强制性要求,投标人应在进场后至少按上表要求配备仪器、设备与设施。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附件:

  1.招标条件

  武汉新港三江港区综合码头一期工程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武汉新港三江港区综合码头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15]22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武汉新港三江港区综合码头一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湖北长江三江港区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武汉新港三江港区综合码头一期工程陆域道路堆场SJGLY-1标段施工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三江港区位于鄂州市北部、长江右岸、跨越鄂州市华容区和鄂州经济开发区,上起刘家村、下至长港河口,全长28.4km,其中港区岸线15170m。

  本项目新建停靠5000t级(水工结构按照10000t级货船靠泊进行设计)货船的件杂泊位4个,多用途泊位4个,年设计吞吐量为630万t(含集装箱20万TEU)。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及标段划分详见表1-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及业绩应满足表1-1的要求,同时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ggzy.cn)。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年4月28日至2018年5月2日24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hbggzy.cn,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如投标人认为需要进入现场考察,考察期间,招标人将予以配合,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2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1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10楼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01号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3投标人代表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出示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并递交法人授权委托书(若为法定代表人需出示二代身份证并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供招标人查验(上述材料均为原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bggzy.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http://jtt.hubei.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长江三江港区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鄂州市三江港新区对家咀118号

  邮政编码:436035

  电   话:0711-3567766 

  联系人:韩女士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19楼

  邮政编码:430030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7740528690

  传   真:027-83600777

  网   址:http://www.huajiezn.com(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                                           

                                                                                                                                              2018年4月27日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附件:

  表1-1

标段

  主要工程内容

 最低资质要求

  最低业绩要求

  工期

  SJGLY-1

  1#~4#泊位码头的陆域道路堆场(包括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道路、堆场;仓库、生产用房、机修间等生产及辅助用房;给排水、消防、环保等所配套设施)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陆域总面积约14.5万㎡,港内道路约4.4万㎡、仓库约1.3万㎡、堆场铺砌约4.6万㎡)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独立完成过1个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港口总图工程或港口道路堆场工程施工业绩。

10个月,预计开工时间2018年5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注:1、投标人还应具备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材料或结构任意一种均可),如投标人不具备此资质,应将标段内的试验工作外委给具备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委托合同。

  2、证明材料要求: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彩色扫描件。各证明文件应能反映出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指标,如不能反映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指标,还应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如无上述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能反映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的工程内容或指标,招标人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将不考虑该项目。

  3、业绩的时间认定:交工验收时间为2013年1月1日之后。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表1-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1

  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小于2亿元人民币

  2

  投标人2014年、2015年、2016年的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少于20亿人民币

  3

  投标人2016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大于1


  表1-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2

  投标人未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投标人未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安全事故等问题,处于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厅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4

  投标人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17年度湖北省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及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关于2016年度水运设计、施工和监理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中企业信用评价未被列为D级

  5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招标文件发售日前2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注:1.如投标人未提供告知函或未按要求提供告知函,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如投标人提供的告知函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表1-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工程师,10年以上水运工程施工经验,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近五年内担任过1个10万平方米及以上港口总图工程或港口道路堆场工程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项目总工)

  1

  高级工程师,10年以上水运工程施工经验,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近五年内担任过1个10万平方米及以上港口总图工程或港口道路堆场工程项目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

  注:1、应附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注册建造师证(仅项目经理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提供担任类似项目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彩色扫描件、交(竣)工验收证书,如上述材料不能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指标或信息还应建设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其他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且能反馈出招标文件要求的指标或信息,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考虑。

  3、投标人还应出具拟投标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承诺书。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4、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所附证明材料与招标公告要求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为准。


  表1-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格要求

  质检工程师

  2

工程师,至少5年工作经验,3年以上水运工程类似工作经验。

  计划与计量工程师

  1

工程师,至少5年工作经验,3年以上水运工程计划计量工作经验。

  水运工程师

  1

工程师,至少5年工作经验,3年以上水运工程类似工作经验。

  房建工程师

  1

工程师,至少5年工作经验。

  试验检测工程师

  1

工程师,至少5年工作经验,持有交通运输部质监局颁发的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测量工程师

  1

工程师,至少5年工作经验。

  环保工程师

  1

工程师,至少5年工作经验,3年以上水运工程类似工作经验。

  安全工程师

  1

工程师,至少5年工作经验,负责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3年以上,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

助理工程师,至少5年工作经验,负责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3年以上,其中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试验检测员

  2

至少5年工作经验,持有交通运输部质监局颁发的试验检测员证书。

  注:本表仅作为进场验收的依据。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要求中标人至少按照本表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表1-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序号

  仪器、设备与设施名称

  单位

  数量

  1

  混凝土生产设备

  套

  1

  2

  柴油发电机

  200kw

  1

  3

  25T吊机

  台

  2

  4

  砂浆拌和设备500L

  台

  2

  5

  施工升降机

  台

  2

  6

  50KW发电机

  台

  2

  7

  30KW交流电焊机

  台

  5

  8

  钢筋加工设备

  套

  2

  9

  路面垫层和基层拌和、摊铺设备

  套

  1

  10

  水泥混凝土路面摊铺设备

  套

  2

  11

  水准仪

  台

  1

  12

  全站仪

  台

  1

  13

  力学试验设备

  套

  1

  14

  水泥混凝土试验设备

  套

  1

  15

  钢筋试验设备

  套

  1

  16

  路面试验检测设备

  套

  1

  注:本表仅作为进场验收的依据,不作为评标的强制性要求,投标人应在进场后至少按上表要求配备仪器、设备与设施。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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