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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惠购湖北”消费券发放资金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栏目:湖北省商务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07 加入收藏
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有关管理规定,湖北省商务厅拟公开选择第三方承办机构,承办2022“惠购湖北”消费券发放省级资金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2022“惠购湖北”消费券省级财政发放资金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服务。二、项目基本情况省级财政资金投放总量:5亿元。电子消费券投放平台:支付宝、云闪付、美团、建行生活、抖音、翼支付。发放时间:2022年6月至10月,共3轮7批次。发放范围:全省。三、采购需求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消费恢复提振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22号)以及《2022“惠购湖北”消费券发放工作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要求,对发放湖北消费券的省级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并分别出具审计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具体工作内容为:1.对拨付到各市、州资金的拨付、使用、结余以及退款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和审计。2.对各投放平台的“惠购湖北”消费券的投放、核销、退款、结余及专项资金账户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重点查看资金是否落实,资金拨付和结算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扩大资金使用范围,骗取、套取消费券资金,以及其他不合规支出等问题。对各投放平台每一轮次消费券核销记录(消费信息)的真实性、消费者及商户满意度进行随机抽查(调查),每批商场券、超市券、餐饮券分别抽查100条核销信息,并留底备案。3.对各投放平台履行三方协议情况进行审计。4.每一批消费券核销结束后,3天内向各投放平台收集消费券核销数据和阶段性小结报省商务厅。5.第一轮消费券核销结束后,2周内就投放效果作出简要分析和绩效评价。6.消费券发放工作全部结束后(10月底),2周内(11月15日前)向省商务厅提交2022“惠购湖北”消费券发放情况终期统计分析及绩效评价报告;2个月内(12月31日前)对2022“惠购湖北”消费券发放资金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终期审计报告。四、承办机构资格条件及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第三方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能独立承担相应民事责任。2.承办机构应在湖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审计服务协议供应商名录中。3.承办机构要遵循客观性、公正性原则和财政资金审计和绩效评价规程,按时限、按要求完成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4.承办机构应按照采购需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包括人员配备、岗位设置、工作流程、服务标准、后期服务、延伸服务等内容。5.承办机构应根据采购需求工作量配备专业人员力量组成审计和绩效评价工作组,工作组要确定至少1名注册会计师或高级会计师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服务期内应固定不变,并实地组织审计核查和绩效评价工作,若项目负责人不能胜任工作,采购人有权要求承办机构更换项目负责人。  6.承办机构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项目所涉及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7.承办机构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承诺与被审核单位没有经济联系(承诺书作为响应文件的部分内容);如承办机构与被审核单位有经济联系,承办机构应主动回避;如发现承办机构与被审核单位有经济联系,湖北省商务厅有权对承办机构进行调整。五、项目预算及承办机构确定1.该服务项目总预算控制在25万元以内,包含承办机构工时成本费、通讯费、交通费、食宿费等。    2.湖北省商务厅将根据响应文件,择优选择符合要求的承办机构通过网上商城进行询价,确定最终承办机构。  如你单位愿意接受邀请,请制作响应文件(不含报价)于2022年6月13日17点前报送至湖北省商务厅消费处(武汉市江汉北路8号金茂大楼616室),联系人:向凯,电话:18696010133。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附件:

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有关管理规定,湖北省商务厅拟公开选择第三方承办机构,承办2022“惠购湖北消费券发放省级资金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2“惠购湖北消费券省级财政发放资金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服务。

二、项目基本情况

省级财政资金投放总量:5亿元。

电子消费券投放平台:支付宝、云闪付、美团、建行生活、抖音、翼支付。

发放时间:20226月至10月,共37批次。

发放范围:全省。

三、采购需求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消费恢复提振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22号)以及《2022“惠购湖北消费券发放工作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要求,对发放湖北消费券的省级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并分别出具审计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具体工作内容为:

1.对拨付到各市、州资金的拨付、使用、结余以及退款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和审计。

2.对各投放平台的惠购湖北消费券的投放、核销、退款、结余及专项资金账户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重点查看资金是否落实,资金拨付和结算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扩大资金使用范围,骗取、套取消费券资金,以及其他不合规支出等问题。对各投放平台每一轮次消费券核销记录(消费信息)的真实性、消费者及商户满意度进行随机抽查(调查),每批商场券、超市券、餐饮券分别抽查100条核销信息,并留底备案。

3.对各投放平台履行三方协议情况进行审计。

4.每一批消费券核销结束后,3天内向各投放平台收集消费券核销数据和阶段性小结报省商务厅。

5.第一轮消费券核销结束后,2周内就投放效果作出简要分析和绩效评价。

6.消费券发放工作全部结束后(10月底)2周内(1115日前)向省商务厅提交2022“惠购湖北消费券发放情况终期统计分析及绩效评价报告;2个月内(1231日前)对2022“惠购湖北消费券发放资金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终期审计报告。

四、承办机构资格条件及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第三方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能独立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2.承办机构应在湖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审计服务协议供应商名录中。

3.承办机构要遵循客观性、公正性原则和财政资金审计和绩效评价规程,按时限、按要求完成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4.承办机构应按照采购需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包括人员配备、岗位设置、工作流程、服务标准、后期服务、延伸服务等内容。

5.承办机构应根据采购需求工作量配备专业人员力量组成审计和绩效评价工作组,工作组要确定至少1名注册会计师或高级会计师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服务期内应固定不变,并实地组织审计核查和绩效评价工作,若项目负责人不能胜任工作,采购人有权要求承办机构更换项目负责人。
  6.承办机构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项目所涉及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7.承办机构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承诺与被审核单位没有经济联系(承诺书作为响应文件的部分内容);如承办机构与被审核单位有经济联系,承办机构应主动回避;如发现承办机构与被审核单位有经济联系,湖北省商务厅有权对承办机构进行调整。

五、项目预算及承办机构确定

1.该服务项目总预算控制在25万元以内,包含承办机构工时成本费、通讯费、交通费、食宿费等。
    2.湖北省商务厅将根据响应文件,择优选择符合要求的承办机构通过网上商城进行询价,确定最终承办机构。  

如你单位愿意接受邀请,请制作响应文件(不含报价)于202261317前报送至湖北省商务厅消费处(武汉市江汉北路8号金茂大楼616室),联系人:向凯,电话:1869601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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