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湖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2年应对贸易摩擦预警点项目申报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商务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22 加入收藏
各相关单位:为充分发挥贸易摩擦“四体联动”工作机制作用,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健全预警和法律服务体系、开展贸易调整援助工作的通知》(商办救济函〔2020〕209号)和《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推进贸易调整援助工作的意见》(商救济函〔2021〕508号)要求,现就开展2022年应对贸易摩擦预警点(以下简称预警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2021年11月22-26日。二、申报条件(一)基本条件1.在我省注册并有固定办公场所。2.配备或指定专(兼)职工作人员,具备完成相应工作的能力。3.在业内具有较强影响力,能够提供与应对贸易摩擦有关的专业支持。(二)具体条件各预警点按行业商协会类、科研机构类、专业信息服务类进行分类申报。除具备基本条件外,各类别预警点须具备以下具体条件:1.行业商协会类预警点(1)在全省、市州具有行业代表性,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有会员企业50家以上,或有年进出口额超过300万美元的会员企业10家以上。(2)具备开展本行业贸易摩擦预警信息收集、监测、评估分析工作的能力,按时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贸易摩擦预警分析报告。(3)具备协助商务主管部门开展本行业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涉外知识产权等贸易摩擦案件及贸易壁垒应对工作的能力,按时报送贸易摩擦效果评估报告。(4)具备开展与应对贸易摩擦有关的培训、法律法规宣传、法律咨询服务和协助实施贸易调整援助的能力。2.科研机构类预警点(1)应在全省、市州国际贸易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或权威性,具备国际贸易、WTO规则、贸易壁垒、产业安全与竞争力、知识产权等领域专业研究人员。(2)具备开展贸易摩擦预警信息收集、录入、评估分析工作的能力,按时报送贸易摩擦预警分析报告。(3)具备国际贸易摩擦案件、贸易壁垒应对评估分析能力,按时报送贸易摩擦效果评估报告、贸易摩擦典型案例汇编。(4)具备开展国际贸易摩擦法律服务和协助实施贸易调整援助的能力。3.专业信息服务类预警点(1)具备开展重点国别、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预警信息收集、检测认证、市场推广、评估分析、发布的能力,按时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贸易摩擦预警分析报告。(2)具备协助实施贸易调整援助的能力。(3)具备开展国际贸易摩擦法律法规宣传、法律服务的能力。三、申报方式(一)市(州)具有行业代表性的申报单位向注册地商务主管部门递交申请表等申报材料,由注册地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后转报省商务厅。(二)高等院校(研究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在鄂央企、商协会等相关单位直接向省商务厅递送申报材料。四、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递交以下申报材料纸质件。(一)《湖北省应对贸易摩擦工作预警点申请表》(附件1)。(二)申报单位登记注册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加盖骑缝章。经专家组评审通过的预警点名单将由省商务厅统一公示后确认。 附件:2022年应对贸易摩擦预警点申请表  湖北省商务厅2021年11月22日  联系人:贸易救济与管理处  袁  昕联系电话:027—85774478电子邮箱:gpmyc@hbdofcom.gov.cn报送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江汉北路8号金茂大楼903室   附件 2022年应对贸易摩擦预警点申请表项目名称申请单位名称所属市州(或主管部门)申请单位性质□事业单位    □协会组织    □科研机构    □国有企业   □私营企业     □外资企业(含外商独资和合资)申报预警点类型□行业商协会类    □科研机构类    □专业信息服务类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项目负责人(职务、职称等)手  机项目专(兼)职人员(职务、职称等)手  机手  机手  机开户银行账户账号开户银行账户户名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行号(12位)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1.我单位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信用湖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商务领域企业“黑名单”;此次申报的项目没有获得过财政资金支持,不存在重复申报现象。2.我单位已经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复印件与原件完全一致,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申报项目及资料符合有关规定。3.我单位按照相关规定,长期妥善保管项目申报资料,主动配合做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委托的第三方开展的项目验收、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工作。4.我单位已认真阅读湖北省商务厅项目征集文件,如被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绩效目标(项目申报单位必填)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预期指标值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年度服务企业数产出指标数量指标举办或配合举办培训次数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制作专题分析报告数量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附件:省商务厅2022年应对贸易摩擦预警点申请表.docx

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贸易摩擦“四体联动”工作机制作用,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健全预警和法律服务体系、开展贸易调整援助工作的通知》(商办救济函〔2020〕209号)和《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推进贸易调整援助工作的意见》(商救济函〔2021〕508号)要求,现就开展2022年应对贸易摩擦预警点(以下简称预警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11月22-26日。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我省注册并有固定办公场所。

2.配备或指定专(兼)职工作人员,具备完成相应工作的能力。

3.在业内具有较强影响力,能够提供与应对贸易摩擦有关的专业支持。

(二)具体条件

各预警点按行业商协会类、科研机构类、专业信息服务类进行分类申报。除具备基本条件外,各类别预警点须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1.行业商协会类预警点

(1)在全省、市州具有行业代表性,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有会员企业50家以上,或有年进出口额超过300万美元的会员企业10家以上。

(2)具备开展本行业贸易摩擦预警信息收集、监测、评估分析工作的能力,按时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贸易摩擦预警分析报告。

(3)具备协助商务主管部门开展本行业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涉外知识产权等贸易摩擦案件及贸易壁垒应对工作的能力,按时报送贸易摩擦效果评估报告。

(4)具备开展与应对贸易摩擦有关的培训、法律法规宣传、法律咨询服务和协助实施贸易调整援助的能力。

2.科研机构类预警点

(1)应在全省、市州国际贸易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或权威性,具备国际贸易、WTO规则、贸易壁垒、产业安全与竞争力、知识产权等领域专业研究人员。

(2)具备开展贸易摩擦预警信息收集、录入、评估分析工作的能力,按时报送贸易摩擦预警分析报告。

(3)具备国际贸易摩擦案件、贸易壁垒应对评估分析能力,按时报送贸易摩擦效果评估报告、贸易摩擦典型案例汇编。

(4)具备开展国际贸易摩擦法律服务和协助实施贸易调整援助的能力。

3.专业信息服务类预警点

(1)具备开展重点国别、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预警信息收集、检测认证、市场推广、评估分析、发布的能力,按时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贸易摩擦预警分析报告。

(2)具备协助实施贸易调整援助的能力。

(3)具备开展国际贸易摩擦法律法规宣传、法律服务的能力。

三、申报方式

(一)市(州)具有行业代表性的申报单位向注册地商务主管部门递交申请表等申报材料,由注册地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后转报省商务厅。

(二)高等院校(研究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在鄂央企、商协会等相关单位直接向省商务厅递送申报材料。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递交以下申报材料纸质件。

(一)《湖北省应对贸易摩擦工作预警点申请表》(附件1)。

(二)申报单位登记注册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加盖骑缝章。

经专家组评审通过的预警点名单将由省商务厅统一公示后确认。

附件:2022年应对贸易摩擦预警点申请表

湖北省商务厅

2021年11月22日

联系人:贸易救济与管理处  袁  昕

联系电话:027—85774478

电子邮箱:gpmyc@hbdofcom.gov.cn

报送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江汉北路8号金茂大楼903室


附件

2022年应对贸易摩擦预警点申请表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名称


所属市州(或主管部门)


申请单位性质

□事业单位    □协会组织    □科研机构    □国有企业   □私营企业     □外资企业(含外商独资和合资)

申报预警点类型

行业商协会类    □科研机构类    □专业信息服务类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项目负责人

(职务、职称等)



项目专(兼)职人员(职务、职称等)







开户银行账户账号


开户银行账户户名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行号(12位)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1.我单位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信用湖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商务领域企业“黑名单”;此次申报的项目没有获得过财政资金支持,不存在重复申报现象。

2.我单位已经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复印件与原件完全一致,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申报项目及资料符合有关规定。

3.我单位按照相关规定,长期妥善保管项目申报资料,主动配合做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委托的第三方开展的项目验收、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4.我单位已认真阅读湖北省商务厅项目征集文件,如被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绩效目标(项目申报单位必填)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年度服务企业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举办或配合举办培训次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制作专题分析报告数量









附件: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