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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2022年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 “双主体”三个责任人名单的公示
栏目:湖北省水利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29 加入收藏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公示工作的通知》(办水电〔2013〕90号)和《水利部关于全面加强农村水电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办水电〔2018〕245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我省农村水电安全生产责任制,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现将全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双主体”三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附件:2022年全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人”名单(下方下载)湖北省水利厅农村水利水电处2022年4月29日     createPageHTML(1, 0,"t20220429_4105720", "shtml", "pages clearfix",0);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公示工作的通知》(办水电〔2013〕90号)和《水利部关于全面加强农村水电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办水电〔2018〕245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我省农村水电安全生产责任制,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现将全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双主体”三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2022年全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人”名单(下方下载)



湖北省水利厅农村水利水电处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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