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延期换证工作通知》(办安监函〔2018〕49号)精神,经研究,定于2021年10月启动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延期复核换证工作。为减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负担,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做好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延期复核换证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告如下:
一、延期复核换证范围
2021年10月至2022年6月30日有效期终结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均可申请延期复核换证。农村小水电站延期复核换证,暂不纳入范围。
二、延期复核换证申报条件
1、未发生死亡1人(含)以上,或者一次3人(含)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水利安全生产事故;
2、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管理突出问题;
3、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4、生产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5、有效期内每年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落实及完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了总结材料;
6、符合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评审标准规定。
三、延期复核换证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函)及申报表;
2、营业执照、法人证书、项目标准批复、机构设立文件;
3、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建(或承建实施中)水利工程项目清单;
5、水库大坝、水闸的注册登记证和安全鉴定报告;
6、拟延期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
7、申请材料真实性和延期条件符合性承诺书;
8、企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证明。
以上申报材料逐项提供原件扫描件。
四、延期复核换证工作流程
1、受理申报。2021年10月18日-11月17日,申报单位向省水利厅监督处提出延期复核换证申请;申报前应由所在地市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对延期复核换证申报条件(1-5项)进行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
2、材料审核。由省水利厅委托省水利水电行业协会,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3、现场核查。根据材料审核情况及评审专家建议,必要时组织现场核查。
4、复核审定。省水利厅主持召开复核评审会进行审定。
5、结果公示。延期复核换证审定结果在省水利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省水利厅监督处负责处理群众举报。
6、换发证书。公示无异议的印发文件、换发证书。
五、其他事项
1、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延期复核换证工作进度有所滞后并可能还进一步滞后。为保证基层单位相关生产经营活动不因延期复核换证而受影响,现有等级证书有效期延至2022年6月30日。
2、申报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统一发送指定邮箱:hbslab@vip.163.com。
联系人:省水利厅监督处 李珂 027-87221942;
省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常昌勤 027-87221819;
省水利水电行业协会 邱继兵 13628655458。
湖北省水利厅
2021年10月15日
附件:
关于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延期复核换证申报材料的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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