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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昌市站前路(先锋路-车站路)市政工程预算的通知
栏目:猇亭区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4-11-25 加入收藏
根据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建[2009]648号)及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省级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鄂财建发[2006]15号)文件精神,按照预算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实行“先审核、后下达预算”的规定,区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小组办公室委托北

  根据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建[2009]648号)及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省级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鄂财建发[2006]15号)文件精神,按照预算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实行“先审核、后下达预算”的规定,区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小组办公室委托北京中建协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对你单位承建的宜昌市站前路(先锋路-车站路)市政工程投资预算进行了审计。

  根据北京中建协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提供的审计报告书(中建协审字[2014] 127号),经审核确定,宜昌市站前路(先锋路-车站路)市政工程总投资13513710.84元,建安工程费用为13476953元(其中道路工程费用7108986.7元,交通工程费用395716.68元,排水工程费用1393099.62元,管线综合工程费用1687574.81元,照明工程费用1083035.33元,绿化工程费用1808539.86元),预算评审费用36757.84元。

  经区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小组会议决定,明确该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0309725.64元(各单位工程在预算价基础上下浮15%,道路土石方工程不下浮,照明工程中不含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常规照明灯、中杆照明灯、电缆分支、电缆、配线、电缆保护管、接地极、接地母线、监控摄像设备,绿化工程另外进行招标),其中暂列金为928761.46元(不含规费及税金)。

  请你单位按照区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小组决定的招标控制价进行工程招投标,工程招投标结束后,应当严格按照中标价格控制工程建设成本,并严格按照施工图及预算评审范围施工。如有超预算变更调整,应当按照《猇亭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宜猇府规[2010]5号)规定的有关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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