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单位):
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22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厅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中的有关问题,办公室制定了《省应急管理厅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请各责任处室(单位)抓好落实。
附件:省应急管理厅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22年6月22日
附件
省应急管理厅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
重点工作 | 落实要求 | 责任处室(单位) |
一、以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 1.做好涉及市场主体政策文件的决策、解读、执行落实情况公开。 | 文件起草处室 |
2.及时受理和反馈政务服务热线投诉反映的问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 审批处、办公室 | |
3.持续推进监管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开”“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依托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依法公开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监管执法数据,全面公开“双随机”抽查计划、抽查对象、抽查结果等信息。 | 各监管业务处室 | |
4.做好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重大项目建设审批、核准、备案、建设进展、竣工验收等信息。 | 规财处 | |
二、以公开助力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 1.公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招录信息。 | 人事处 |
2.及时公开消防员招录信息,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及经办流程。 | 教育宣传处 | |
3.及时公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关政策信息。 | 人事处 | |
4.及时公开灾害救助信息。 | 救灾处 | |
5.及时公开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应急响应、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等信息。 | 各相关业务处室 | |
6.落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 各直属单位 | |
三、着力强基础推进政务公开 | 1.做好现行有效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及时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高质量发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探索建立本级、本系统统一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 | 政法处 |
2.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 办公室 | |
3.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工作。 | 办公室 | |
4.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 政法处 | |
5.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谁起草、谁确定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连同文件一并送审。 | 文件起草处室 | |
6.推进省级政务类移动客户端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 | 教育宣传处会同科信处 | |
7.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 教育宣传处会同宣教中心 | |
8.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 | 教育宣传处会同有关处室 | |
四、着力补短板提升公开质量 | 1.指导基层落实安全生产领域和防灾减灾救灾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 办公室 |
2.动态更新政务服务事项信息。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及时更新办事指南,实行线上、线下多渠道发布。 | 审批处 | |
3.规范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及时公开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公开重大决策时,同步公开草案说明或解读,对公开征求意见时间少于30天的,应当说明理由,及时公开意见征集采纳情况。 | 文件起草处室 | |
4.做好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公开工作,按规定及时发布上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度报告。 | 统计处 | |
5.及时公开“十四五”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信息,历史规划信息。 | 规财处 | |
6.动态调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公开责任主体和公开方式。 | 办公室 | |
五、着力抓落实强化指导监督 | 1.严格落实政策文件解读与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重点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大力开展问答式解读,不断拓展图文、视频解读方式。 | 文件起草处室 |
2.加强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政策咨询服务。 | 审批处 | |
3.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做好引导工作。 | 教育宣传处会同有关处室 | |
六、抓好上年度问题整改并开展自查“回头看” | 1.公开2021年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办理结果。 | 审批处 |
2.公开2020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 统计处 | |
3.公开应急救援中心2020年度决算运行费增减变化及原因说明。 | 应急救援中心 | |
4.公开厅2021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增减变化及原因说明。 | 规财处 | |
5.公开宣教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中财政拨款增减变化及原因说明。 | 宣传教育中心 | |
6.2021年度发布的“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征求《湖北省内危险化学品企业首次使用化工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意见征集情况未包含主要观点,完善后公开。 | 危化处 | |
7.2021年发布的“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征求《湖北省内危险化学品企业首次使用化工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意见征集反馈中未包含征集到意见的采纳情况及对不采纳意见的说明理由,完善后公开。 | 危化处 | |
8.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将公开渠道明确到公开平台的具体栏目,公开责任主体明确到责任处室。 | 办公室 |
注:如无特殊说明,各类信息均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相应栏目发布。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