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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四项措施严把矿山复工验收关
栏目:宜昌市应急管理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0-03-01 加入收藏
为保证春节后的矿山复工复产安全,防止企业因思想放松、管理松懈而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宜都市严把节后复产复工关,坚持四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一是坚持标准不降低。严格对照矿山企业复工必须达到的10个条件,把做好煤矿复产验收工作当成政治任务来抓,细化标准,严格把关,对矿山企业逐个进行复工复产安全检查验收

  为保证春节后的矿山复工复产安全, 防止企业因思想放松、管理松懈而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宜都市严把节后复产复工关,坚持四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一是坚持标准不降低。严格对照矿山企业复工必须达到的10个条件,把做好煤矿复产验收工作当成政治任务来抓,细化标准,严格把关,对矿山企业逐个进行复工复产安全检查验收,不打折扣,坚持合格一处、复工一处,安全不达标,坚决不准开工。

  二是严格程序不简化。落实市、乡两级矿山复工6道程序,由企业、乡镇安办、安监局、市政府各级严格把关,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各尽其职,各负其责,明确了验收责任,坚决做到“不安全、不放行”,并逐矿建立验收工作档案进行备案。

  三是保证质量不突击。验收工作中不限定完成时限,不放宽验收标准,保证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条件合格达标。检查验收中,验收组对明确的验收项目必须全部检验到位,凡验收项目有一项不合格的,不予批准复工生产,并批准整改时限一个月,对整改后检查仍不合格的,依法提请予以关闭。

  四是严格执法不手软。在复工验收期间,安监部门加大指导、督查密度,及时通报、纠正违规复工现象,对未经复产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复产复工的企业,一经发现从严查处,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宜都市安全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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