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农村改革书写历史辉煌 乡村振兴绘画宏伟蓝图 改革开放40年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十四
栏目:湖北省政府研究室-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18 加入收藏
改革开放40年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省委、省政府始终把“三农”问题摆在重要位置,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力度,加快培育新型生产经营主体,激发农业新产业新动能,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显著增强,呈现出农业稳定增长、农民持续增收、农村面貌改善的良好局面,农业农村发展迈上新台阶。一、农业体制机制创新释放活力,经济总量不断扩大改革开放40年,我国农业不断推进体制创新,“五个一”的首创激发农业农村市场活力,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一个创举,1978年底,安徽凤阳小岗村18户农民率先实施土地“大包干”的创举,拉开了中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改革的序幕。一个价格,1979年3月,国务院决定对粮食、棉花、油料、生猪等18种主要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平均提高24.8%,这是对冻结了20多年的农副产品价格的首次重大调整。一个文件,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批转的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中指出,目前农村实行的各种责任制,包括小段包工定额计酬,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等等,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这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共中央发出的第一个“一号文件”,1984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村工作的通知,提出延长土地承包期。一个市场,1985年1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决定改革农产品统派购制度,从1985年起实行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终结过去完全意义上的国家统购制度,实现粮食收购的“双轨制”。一个税赋,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12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向集约转变,农村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逐步形成。“十二五”以来,湖北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按照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重点,推动农村改革取得积极进展。“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进一步明晰农村土地产权关系。全省上下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实现四化同步推进,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17年我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6129.72亿元,比1978年增长72倍,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增长6.6%,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3690.3亿元,占GDP比重由1978年40.5%,下降到2017年10.4%。二、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新成就改革开放以来,全省应对新阶段变化的要求,更加注重改善农业经济结构、提高农业生产质量,为农业生产创造更大的市场空间,实现农业增长方式从数量增长到质量和效益增长的转变。(一)农林牧渔业结构不断优化,特色农业不断发展从农、林、牧、渔业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看,农业、林业比重不断下降,畜牧业、渔业所占比重不断上升。2017年,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在农业总产值(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中的比重分别为51.6%、3.7%、25.7%、19.0%,与1978年相比,农业、林业所占比重下降了19.7和4.3个百分点,畜牧业和渔业则分别上升了6.7和17.3个百分点。特色农业快速发展,截止2017年,全省蔬菜、水果、茶叶、中草药等特色、优势、优质、经济价值高的农产品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34.2%;智能化、规模化养殖水平和规模不断扩大,万头猪场数量已经超过700家;名特优水产品放养面积逐年扩大、产量快速增长,小龙虾、河蟹养殖产量分别达到63.1万吨、16.9万吨。(二)主要农产品生产专业化分工和区域化生产格局基本形成在资源比较优势的驱动和产业政策的引导下,农产品逐步向优势产区集中。与改革开放初期相比,种植业的区域化生产格局已基本形成。目前江汉平原、鄂东南等10个粮食主产市粮食产量占全省的72%以上,提供的商品粮占全省的80%以上;已经形成鄂西、鄂东南的大豆、玉米带;鄂西花生、小麦带;长江、汉江流域油菜带。畜牧业生产也更加向区域化集中发展。襄阳、宜昌、恩施等8个生猪主产地的猪肉产量已占到全省的74%以上。农产品产量品种不断丰富,质量不断提高,为社会提供了丰富的生产生活资源,大大提高了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三)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发展,集体经济不断壮大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基本完成,截至2017年我省土地流转率为44.6%,规模农业经营户参加新型经营组织或形式的比重达到25.6%,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发展;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壮大了农村集体经济,创新金融保险支持现代农业,有效促进农民增收,农业经济结构得到优化。三、农业主要农产品供求呈现新格局(一)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产量以及人均占有量均大幅度增加2017年我省粮食总产量达到2846.13万吨(569.2亿斤),比1978年增加1120.47万吨(224亿斤),增长64.9%;棉花产量18.40万吨,减少49.8%;油料产量达到307.69万吨,比1978年增长12倍。肉类总产量达到435.35万吨,比1978年增长6.8倍;水产品产量达到465.42万吨,比1978年增长41.3倍。主要农产品的人均占有量有较大幅度提高,2017年粮食人均占有量483公斤,比1978年提高27.4%;棉花3.1公斤,减少62%;油料52.2公斤,增长9倍;水果101公斤,增长47倍;肉类人均占有量73公斤,增长6.1倍,水产品79公斤,增长32倍。粮、油、棉、水果和蔬菜等农产品全面稳定增长,为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提供了物质基础。(二)农产品品质优化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北农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结构调整更加注重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更加注重发挥各地区农业的比较优势,更加注重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主要农产品良种覆盖率和优质化水平明显提高。据农业部门统计,2017年湖北水稻和小麦品种优质率均达到75%,“双低”油菜籽的优质率占到95%以上,畜禽、水产、果蔬等鲜活农产品的优质率也有很大提高,无公害、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发展迅速。(三)主要农产品供求总体基本平衡进入1990年以后,湖北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求由长期短缺转变为“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基本格局。粮食等农产品供应丰富,为市场稳定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奠定了基础,支持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农产品供求关系出现新的变化,粮食商品流通增加,商品粮需求上升。2017年全省粮食、油料、肉类、水产人均占有量与消费量之比分别为3.5:1、2.8:1、3.4:1、7.1:1,均呈现供应大于本省消费局面。蔬菜和水果产销两旺,大市场大流通格局基本形成。四、农业生产条件大幅改观,设施农业取得新发展(一)农业机械化水平逐年提高全省农机总动力由1978年的616万千瓦增加到2017年的4335万千瓦,增长6.0倍。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分别从1978年的2.82万台、425台提高到2017年的18.97万台和9.94万台。大宗农作物机械作业面积大幅提高,农作物机耕、机播、机收面积逐年增加,2017年机耕、机播、机械收获面积达到5929千公顷、2686千公顷和4360千公顷,分别比2000年增长2倍、9倍和6倍。(二)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加强到2017年,全省有效灌溉面积达到2384千公顷,比1978年增长了1.3%。旱涝保收面积达到2022千公顷,机电排灌面积增加到1456千公顷。农田水利建设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三)以设施农业为代表的现代农业发展加快第三次农业普查结果显示,全省温室种植面积为3.67千公顷,大棚面积27.17千公顷,渔业养殖用房面积0.64千公顷。2017年,在温室和大棚中种植蔬菜面积达到85千公顷,占全部蔬菜播种面积的7.2%;种植的水果和园艺苗木共24千公顷,占全部果园面积的15.9%。设施农业、生态农业等高科技农业的发展促进了蔬菜、水果等农产品数量和质量的提高。五、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新成效(一)农村交通、电力和文化卫生等基础设施快速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乡村道路、农村电网、文化教育等关系农业和农村长远发展的基础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根据第三次农业普查结果,2016年末,全省通公路的村达到99.9%、有高速公路出入口的乡镇达到29.6%、100%的村通电、100%村通电话、90%村安装有线电视、95.5%村通宽带互联网。文化教育、环境卫生和医疗机构也得到大幅改善,99.7%的乡镇有小学、99.6%乡镇有幼儿园托儿所、100%乡镇有医疗机构,98.7%乡镇集中或部分集中供水,97%乡镇垃圾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取得初步成效40年农村改革始终坚持市场化的取向。农村市场化改革突破统购统销的计划经济模式后,经过多次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目前我省已初步形成了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农产品市场体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粮食流通体制初步建立;农产品市场主体已经从单一经营发展为农民、各种中介组织、国有流通企业等构成的多元化经营;流通渠道逐渐形成了批发零售、网购、期货等多层次并进;信息服务也正朝着不断满足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多方需要的方向发展。市场基础设施也取得显著成效,第三次农业普查结果显示,全省80.8%的乡镇有商品交易市场,58.4%的乡镇有以粮油蔬菜水果为主的专业市场、54.7%的村有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三)农村社会事业迈出新步伐在教育方面,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使290万农村中小学生受益;在卫生方面,2017年增加2232所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为387个乡镇卫生院配备了医疗设备;在社会保障方面,2017年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全覆盖,惠及2402万的乡村人口;在农村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37.9万农村居民纳入保障范围。六、农村产业融合快速发展,美丽乡村建设新面貌(一)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快速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方针,以乡镇企业为主体、小城镇建设为依托的农村非农产业快速发展。“十二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深入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四个一批”工程,大力培植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业实现了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突出绿色品牌和农产品加工转化,建设了一批特色鲜明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业成为乡镇企业发展新亮点。对传统农业种养殖方式、村庄生活设施等进行特色化建设,融合发展创意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农事体验、文化传承、特色旅游村镇、生态保护等新型业态。2017年,全省有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9家,省级龙头企业827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园62个,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11个,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16个。(二)农村面貌得到改善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特色小(城)镇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积极培育建设产业特色鲜明、人文气息浓厚、生态环境优美的特色小镇,推动产业间、城乡间融合发展,提速农民就地城镇化进程。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2017年,通过修旧为主、建新为辅,保留乡村风情、改造提升品位,创建绿色幸福村36个;创建宜居村庄1000个、美丽乡村示范项目31个;连片整治村庄3958个;创建绿色示范村1500个;创建国家级生态村22个、省级生态村1959个、桔杆能源化利用试点21处。规划建设50个产业特色鲜明、体制机制灵活、人文气息浓厚、生态环境优美、建筑风格雅致、卫生面貌整洁、多种功能叠加、示范效应明显、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与健康协调发展的国家及省级层面的特色小(城)镇。塑造“一县一特”、“一乡一品”民居建筑风格,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展。七、农村居民获得感显著提升,生活水平迈上新台阶(一)农民收入大幅提高,收入结构呈现新的特点1978-2017年,全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11元提高到13812元,扣除物价因素,平均每年增长8.1%。农民收入结构呈现全新特点:一是以农业收入为代表的家庭经营收入比重下降。2017年农村居民家庭生产经营纯收入人均5963元,在农民人均可支配入中所占的比重为43.2%,比改革开放初期下降了34.7个百分点。二是以外出务工收入为代表的工资性收入比重稳定上升,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2017年农村居民的工资性收入人均4389元,在农民人均可支配入中所占的比重为31.8%,比1983年期提高了17.2个百分点。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主要是由农民外出务工收入增长的推动。1997年以来,农民外出务工收入一直呈两位数增长,在工资性收入中占有突出地位,到2017年,农民外出务工寄带回收入占转移净收入(新口径)的比重已经达到57.8%。三是现金纯收入比重不断增长。2017年现金纯收入在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为90.1%,比1978年提高56个百分点。(二)农村居民生活持续改善收入的不断增长为农村居民生活改善提供了坚实基础。1978-2017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由107元提高到11632元,生活水平向全面小康社会目标迈进。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村居民消费结构不断升级。恩格尔系数从1978年的70.8%下降到2017年的28.6%,下降了42.2个百分点,表明农村居民消费结构不断优化。二是发展和享受性消费支出快速增长。2017年农村居民人均文教娱乐、医疗保健、交通通信的支出水平分别达到1330元、1438元和1384元,在生活消费支出中所占比重比80年代初期分别提高了11.5、12.2和11.5个百分点。三是农村居民家庭生活智能化、信息化程度不断提升。1978年,农村居民家庭几乎没有任何电器,2017年每百户农村居民家庭拥有的彩色电视机、电冰箱和洗衣机等耐用消费品分别达到121.73台、95.84台和75.52台。在传统耐用消费品稳步提高的同时,信息化设备在农村普及的速度加快,2017年,平均每百户拥有移动电话、计算机和小汽车分别达到238.7部、27.9部和11.3辆。(三)农村减贫脱贫取得历史性成就1978年开始的经济改革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巨大增长,为反贫困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1994年来湖北实施“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不断加大扶贫资金投放力度,完善扶贫措施,到2003年,农村贫困发生率从1978年的28.0%下降到12.8%,农村扶贫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2017年11月我省制定《湖北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意见》,出台13条硬措施,新增脱贫攻坚资金主要用于深度贫困地区、新增脱贫攻坚项目主要布局于深度贫困地区,以产业化扶贫和异地搬迁扶贫为依托,整村推进消除贫困。到2017年,贫困人口减少到204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到3.5%。改革开放40年来,我省坚持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党的领导与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相结合,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取得辉煌成就。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2个“奋斗15年”目标,我省明确了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的目标和路径,到本世纪中叶,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强省全面建成。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相关附件:

改革开放40年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省委、省政府始终把“三农”问题摆在重要位置,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力度,加快培育新型生产经营主体,激发农业新产业新动能,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显著增强,呈现出农业稳定增长、农民持续增收、农村面貌改善的良好局面,农业农村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农业体制机制创新释放活力,经济总量不断扩大

改革开放40年,我国农业不断推进体制创新,“五个一”的首创激发农业农村市场活力,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一个创举,1978年底,安徽凤阳小岗村18户农民率先实施土地“大包干”的创举,拉开了中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改革的序幕。一个价格,1979年3月,国务院决定对粮食、棉花、油料、生猪等18种主要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平均提高24.8%,这是对冻结了20多年的农副产品价格的首次重大调整。一个文件,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批转的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中指出,目前农村实行的各种责任制,包括小段包工定额计酬,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等等,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这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共中央发出的第一个“一号文件”,1984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村工作的通知,提出延长土地承包期。一个市场,1985年1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决定改革农产品统派购制度,从1985年起实行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终结过去完全意义上的国家统购制度,实现粮食收购的“双轨制”。一个税赋,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12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向集约转变,农村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逐步形成。

“十二五”以来,湖北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按照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重点,推动农村改革取得积极进展。“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进一步明晰农村土地产权关系。全省上下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实现四化同步推进,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17年我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6129.72亿元,比1978年增长72倍,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增长6.6%,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3690.3亿元,占GDP比重由1978年40.5%,下降到2017年10.4%。

二、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新成就

改革开放以来,全省应对新阶段变化的要求,更加注重改善农业经济结构、提高农业生产质量,为农业生产创造更大的市场空间,实现农业增长方式从数量增长到质量和效益增长的转变。

(一)农林牧渔业结构不断优化,特色农业不断发展

从农、林、牧、渔业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看,农业、林业比重不断下降,畜牧业、渔业所占比重不断上升。2017年,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在农业总产值(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中的比重分别为51.6%、3.7%、25.7%、19.0%,与1978年相比,农业、林业所占比重下降了19.7和4.3个百分点,畜牧业和渔业则分别上升了6.7和17.3个百分点。

特色农业快速发展,截止2017年,全省蔬菜、水果、茶叶、中草药等特色、优势、优质、经济价值高的农产品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34.2%;智能化、规模化养殖水平和规模不断扩大,万头猪场数量已经超过700家;名特优水产品放养面积逐年扩大、产量快速增长,小龙虾、河蟹养殖产量分别达到63.1万吨、16.9万吨。

(二)主要农产品生产专业化分工和区域化生产格局基本形成

在资源比较优势的驱动和产业政策的引导下,农产品逐步向优势产区集中。与改革开放初期相比,种植业的区域化生产格局已基本形成。目前江汉平原、鄂东南等10个粮食主产市粮食产量占全省的72%以上,提供的商品粮占全省的80%以上;已经形成鄂西、鄂东南的大豆、玉米带;鄂西花生、小麦带;长江、汉江流域油菜带。畜牧业生产也更加向区域化集中发展。襄阳、宜昌、恩施等8个生猪主产地的猪肉产量已占到全省的74%以上。农产品产量品种不断丰富,质量不断提高,为社会提供了丰富的生产生活资源,大大提高了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

(三)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发展,集体经济不断壮大

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基本完成,截至2017年我省土地流转率为44.6%,规模农业经营户参加新型经营组织或形式的比重达到25.6%,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发展;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壮大了农村集体经济,创新金融保险支持现代农业,有效促进农民增收,农业经济结构得到优化。

三、农业主要农产品供求呈现新格局

(一)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产量以及人均占有量均大幅度增加

2017年我省粮食总产量达到2846.13万吨(569.2亿斤),比1978年增加1120.47万吨(224亿斤),增长64.9%;棉花产量18.40万吨,减少49.8%;油料产量达到307.69万吨,比1978年增长12倍。肉类总产量达到435.35万吨,比1978年增长6.8倍;水产品产量达到465.42万吨,比1978年增长41.3倍。主要农产品的人均占有量有较大幅度提高,2017年粮食人均占有量483公斤,比1978年提高27.4%;棉花3.1公斤,减少62%;油料52.2公斤,增长9倍;水果101公斤,增长47倍;肉类人均占有量73公斤,增长6.1倍,水产品79公斤,增长32倍。粮、油、棉、水果和蔬菜等农产品全面稳定增长,为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提供了物质基础。

(二)农产品品质优化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北农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结构调整更加注重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更加注重发挥各地区农业的比较优势,更加注重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主要农产品良种覆盖率和优质化水平明显提高。据农业部门统计,2017年湖北水稻和小麦品种优质率均达到75%,“双低”油菜籽的优质率占到95%以上,畜禽、水产、果蔬等鲜活农产品的优质率也有很大提高,无公害、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发展迅速。

(三)主要农产品供求总体基本平衡

进入1990年以后,湖北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求由长期短缺转变为“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基本格局。粮食等农产品供应丰富,为市场稳定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奠定了基础,支持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农产品供求关系出现新的变化,粮食商品流通增加,商品粮需求上升。2017年全省粮食、油料、肉类、水产人均占有量与消费量之比分别为3.5:1、2.8:1、3.4:1、7.1:1,均呈现供应大于本省消费局面。蔬菜和水果产销两旺,大市场大流通格局基本形成。

四、农业生产条件大幅改观,设施农业取得新发展

(一)农业机械化水平逐年提高

全省农机总动力由1978年的616万千瓦增加到2017年的4335万千瓦,增长6.0倍。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分别从1978年的2.82万台、425台提高到2017年的18.97万台和9.94万台。大宗农作物机械作业面积大幅提高,农作物机耕、机播、机收面积逐年增加,2017年机耕、机播、机械收获面积达到5929千公顷、2686千公顷和4360千公顷,分别比2000年增长2倍、9倍和6倍。

(二)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加强

到2017年,全省有效灌溉面积达到2384千公顷,比1978年增长了1.3%。旱涝保收面积达到2022千公顷,机电排灌面积增加到1456千公顷。农田水利建设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三)以设施农业为代表的现代农业发展加快

第三次农业普查结果显示,全省温室种植面积为3.67千公顷,大棚面积27.17千公顷,渔业养殖用房面积0.64千公顷。2017年,在温室和大棚中种植蔬菜面积达到85千公顷,占全部蔬菜播种面积的7.2%;种植的水果和园艺苗木共24千公顷,占全部果园面积的15.9%。设施农业、生态农业等高科技农业的发展促进了蔬菜、水果等农产品数量和质量的提高。

五、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新成效

(一)农村交通、电力和文化卫生等基础设施快速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乡村道路、农村电网、文化教育等关系农业和农村长远发展的基础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根据第三次农业普查结果,2016年末,全省通公路的村达到99.9%、有高速公路出入口的乡镇达到29.6%、100%的村通电、100%村通电话、90%村安装有线电视、95.5%村通宽带互联网。文化教育、环境卫生和医疗机构也得到大幅改善,99.7%的乡镇有小学、99.6%乡镇有幼儿园托儿所、100%乡镇有医疗机构,98.7%乡镇集中或部分集中供水,97%乡镇垃圾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

(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40年农村改革始终坚持市场化的取向。农村市场化改革突破统购统销的计划经济模式后,经过多次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目前我省已初步形成了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农产品市场体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粮食流通体制初步建立;农产品市场主体已经从单一经营发展为农民、各种中介组织、国有流通企业等构成的多元化经营;流通渠道逐渐形成了批发零售、网购、期货等多层次并进;信息服务也正朝着不断满足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多方需要的方向发展。市场基础设施也取得显著成效,第三次农业普查结果显示,全省80.8%的乡镇有商品交易市场,58.4%的乡镇有以粮油蔬菜水果为主的专业市场、54.7%的村有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

(三)农村社会事业迈出新步伐

在教育方面,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使290万农村中小学生受益;在卫生方面,2017年增加2232所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为387个乡镇卫生院配备了医疗设备;在社会保障方面,2017年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全覆盖,惠及2402万的乡村人口;在农村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37.9万农村居民纳入保障范围。

六、农村产业融合快速发展,美丽乡村建设新面貌

(一)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快速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方针,以乡镇企业为主体、小城镇建设为依托的农村非农产业快速发展。“十二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深入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四个一批”工程,大力培植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业实现了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突出绿色品牌和农产品加工转化,建设了一批特色鲜明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业成为乡镇企业发展新亮点。对传统农业种养殖方式、村庄生活设施等进行特色化建设,融合发展创意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农事体验、文化传承、特色旅游村镇、生态保护等新型业态。2017年,全省有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9家,省级龙头企业827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园62个,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11个,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16个。

(二)农村面貌得到改善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特色小(城)镇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积极培育建设产业特色鲜明、人文气息浓厚、生态环境优美的特色小镇,推动产业间、城乡间融合发展,提速农民就地城镇化进程。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2017年,通过修旧为主、建新为辅,保留乡村风情、改造提升品位,创建绿色幸福村36个;创建宜居村庄1000个、美丽乡村示范项目31个;连片整治村庄3958个;创建绿色示范村1500个;创建国家级生态村22个、省级生态村1959个、桔杆能源化利用试点21处。规划建设50个产业特色鲜明、体制机制灵活、人文气息浓厚、生态环境优美、建筑风格雅致、卫生面貌整洁、多种功能叠加、示范效应明显、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与健康协调发展的国家及省级层面的特色小(城)镇。塑造“一县一特”、“一乡一品”民居建筑风格,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展。

七、农村居民获得感显著提升,生活水平迈上新台阶

(一)农民收入大幅提高,收入结构呈现新的特点

1978-2017年,全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11元提高到13812元,扣除物价因素,平均每年增长8.1%。农民收入结构呈现全新特点:一是以农业收入为代表的家庭经营收入比重下降。2017年农村居民家庭生产经营纯收入人均5963元,在农民人均可支配入中所占的比重为43.2%,比改革开放初期下降了34.7个百分点。二是以外出务工收入为代表的工资性收入比重稳定上升,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2017年农村居民的工资性收入人均4389元,在农民人均可支配入中所占的比重为31.8%,比1983年期提高了17.2个百分点。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主要是由农民外出务工收入增长的推动。1997年以来,农民外出务工收入一直呈两位数增长,在工资性收入中占有突出地位,到2017年,农民外出务工寄带回收入占转移净收入(新口径)的比重已经达到57.8%。三是现金纯收入比重不断增长。2017年现金纯收入在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为90.1%,比1978年提高56个百分点。

(二)农村居民生活持续改善

收入的不断增长为农村居民生活改善提供了坚实基础。1978-2017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由107元提高到11632元,生活水平向全面小康社会目标迈进。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村居民消费结构不断升级。恩格尔系数从1978年的70.8%下降到2017年的28.6%,下降了42.2个百分点,表明农村居民消费结构不断优化。二是发展和享受性消费支出快速增长。2017年农村居民人均文教娱乐、医疗保健、交通通信的支出水平分别达到1330元、1438元和1384元,在生活消费支出中所占比重比80年代初期分别提高了11.5、12.2和11.5个百分点。三是农村居民家庭生活智能化、信息化程度不断提升。1978年,农村居民家庭几乎没有任何电器,2017年每百户农村居民家庭拥有的彩色电视机、电冰箱和洗衣机等耐用消费品分别达到121.73台、95.84台和75.52台。在传统耐用消费品稳步提高的同时,信息化设备在农村普及的速度加快,2017年,平均每百户拥有移动电话、计算机和小汽车分别达到238.7部、27.9部和11.3辆。

(三)农村减贫脱贫取得历史性成就

1978年开始的经济改革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巨大增长,为反贫困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1994年来湖北实施“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不断加大扶贫资金投放力度,完善扶贫措施,到2003年,农村贫困发生率从1978年的28.0%下降到12.8%,农村扶贫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2017年11月我省制定《湖北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意见》,出台13条硬措施,新增脱贫攻坚资金主要用于深度贫困地区、新增脱贫攻坚项目主要布局于深度贫困地区,以产业化扶贫和异地搬迁扶贫为依托,整村推进消除贫困。到2017年,贫困人口减少到204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到3.5%。

改革开放40年来,我省坚持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党的领导与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相结合,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取得辉煌成就。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2个“奋斗15年”目标,我省明确了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的目标和路径,到本世纪中叶,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强省全面建成。

相关附件: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