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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存贷规模日益扩大 服务经济能力显著提升 改革开放40年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十二
栏目:湖北省政府研究室-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16 加入收藏
改革开放40年来,湖北经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2017年经济总量达到3.55万亿元,在全国的位次由1978年的第10位上升到2017年的第7位。作为现代经济核心的湖北金融业,经过40年的不断改革发展,已基本形成银行、证券期货、保险各业并举,中资、外资金融机构并存,功能完备、运行稳健的金融组织体系。整体金融实力不断壮大,呈现总量不断增加、结构明显优化、效益显著提升的良好局面,为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进程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一、金融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不断提高改革开放40年来,湖北金融业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同时,也促进了自身的发展和地位的提高。增加值总量不断跨越新台阶,占经济总量的比重逐年上升,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不断提高。(一)金融业快速发展,增加值总量不断跨越新台阶。改革开放40年来,全省金融业快速发展,年均增速达到13.1%,期间经历了两次快速发展阶段,一次是1982-1993年,由于各项金融改革的逐步深入,各类金融机构快速成长,增加值年均增速达到13.9%,一次是2006-2016年,年均增速高达21.4%。随着金融业快速发展,金融业增加值总量不断跨越新台阶。从1978年的4.54亿元、1985年的10.71亿元、2003年的107.31亿元、2013年1179.55亿元,35年金融业增加值由个位级上升到千亿级,2017年进一步上升到2640.86亿元,是1978年的123倍。(二)金融业比重逐年提高,支柱地位进一步强化。随着金融业总量的不断扩大,金融业占全省经济的比重不断上升,支柱地位逐步显现。1978年,金融业占全省经济的比重为3%,1992年上升为4.4%,此后一路下滑,到2006年下降为2.3%。2006年开始出现回升,2017年达到7.4%,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行业。(三)金融业支撑作用增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不断提高。改革开放40年来特别是2006年以来,伴随着湖北金融业的蓬勃发展,金融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也不断增强。2005年金融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不到1%,2006-2010年提高到5%,2011-2015年进一步提高到9%,2016-2017年趋向稳定,2017年为8.2%。二、货币金融服务规模不断扩大(一)现代货币金融服务体系基本建立1.中央银行体制逐步完善。改革开放之前,国家实行高度集中的金融管理体制,全省只有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一家金融机构,人民银行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管理金融。改革开放后,人民银行的职能由大而统逐步发展到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1979-1984年,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四大专业银行湖北省分行以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湖北省分公司陆续独立、恢复或成立。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相应分离出基本建设、农村金融、国际金融、城镇工商信贷和居民储蓄以及保险等业务,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责,并对全省专业银行、信托、证券、保险等所有金融业务实行统一监管。1998年,根据《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为更加有效地履行中央银行职能,国家对人民银行省级分行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撤销省级分行,设立9个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大区分行。撤销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设立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分离出银行、证券、保险等监管职能,负责在江西、湖北和湖南三省行政区划内履行中央银行职能,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和提供金融服务等主要职能。2.多层次货币金融服务机构持续壮大。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不断深入。1979-1984年,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四大专业银行湖北省分行基本按行政区域设立了分支机构,1985-1993年,四家银行突破城乡分割,农业银行进城,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下乡,在全省各地增设分支营业机构,积极开展业务交叉和竞争。1994年以后,四家国有银行在商业化改革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为实行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分离,促进国有专业银行真正向国有商业银行转轨,1994年,国家出台政策,把四大国有专业银行的政策性业务正式剥离出来,同时成立了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进出口银行三大政策性银行,三大政策性银行先后在湖北建立了分支机构或代表处,分别承担原来主要由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办理的政策性业务。华融、长城、东方、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成立了武汉办事处,接受并经营管理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剥离出来的不良信贷资产。股份制银行快速发展。为打破国有专业银行的垄断地位,引进竞争机制,国家先后成立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2017年6月,随着恒丰银行武汉分行正式开业,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已齐聚湖北。银行业机构体系不断扩容。改制设立城商行、农商行(农合行),设立村镇银行,先后引进汇丰银行、渣打银行、东亚银行、瑞穗银行、法国兴业银行等外资银行,组建湖北银行,发起成立长江财产保险公司,设立湖北省资产管理公司、湖北消费金融公司、湖北金融租赁公司、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等一批法人金融机构。至此,一个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以中央银行为领导,政策性银行和商业性银行为主体,信用社、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现代银行体系框架基本建立。(二)金融改革不断深化1.国有商业银行改革迈出重大步伐。1985年以后,为适应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全省国有商业银行实行企业化改革,通过不断转换经营机制,逐步向商业银行过渡。1992年到本世纪初的十多年间,湖北国有商业银行认真落实中央金融改革方针,积极推进商业化改革。1993年12月,《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把我国的专业银行办成真正的商业银行。1994年先后成立3家政策性银行,划转4家专业银行所承担的政策性金融业务。1995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正式颁布,商业银行的发展进入了法制化的轨迹。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国家先后取消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限额控制,发行特别国债,成立4家资产管理公司,为商业银行补充资本、化解历史包袱。在此背景下,四家国有银行及时转变观念,创新管理制度,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求资金平衡,逐步迈向“商业银行”。进入新世纪以来,特别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之后,为积极应对国际竞争,有效提升自身竞争力,国家逐步明确了股份制改革的基本方向与改革思路。2002年2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第一次明确提出,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是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的重要探索;具备条件的可改组为国有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条件成熟的可以上市。2003年末,国务院相关部门成立了国有商业银行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正式开始进行股份制改革试点。2005年,交通银行在国有银行中率先完成财务重组、引进战略投资者、公开上市“三部曲”,拉开了国有银行股改革上市的序幕,为国有银行改革探索了道路、积累了经验。随后,建行、中行、工行、农行等国有银行相继完成改革、成为境内外上市公司。同时,招商、浦发、民生、兴业、华夏等中小股份制银行有序推进引资上市,城市商业银行也不断加快股份制改造进程。随着商业化经营导向的确立与强化,以及相关政策环境的不断健全,湖北银行业步入了健康发展、快速成长的轨道,发展规模迅速壮大。2.本土金融机构改革重组稳步推进。湖北金融的跨越之路,一方面通过“行省合作”战略不断引进国际国内金融机构,另一方面通过改革重组来壮大本地金融机构。1997年开始,根据国务院指示精神,湖北在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相继成立武汉、宜昌、襄阳、黄石、荆州和孝感6家城商银行。2004年8月,湖北省启动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2005年,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成立,承担对全省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2008年底,全省完成县级农信联社统一法人改革。同年,武汉市商业银行正式更名为汉口银行,成为第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本土股份制商业银行。2009年,启动县域农村信用社向农村商业银行改制工作,2010年底,由宜昌、襄阳、黄石、荆州和孝感5家城商银行,合并组建为新的湖北银行。发起设立长江财产保险公司,组建武汉金融控股集团,设立湖北省资产管理公司、湖北消费金融公司、湖北金融租赁公司、大冶有色财务公司、湖北省交投财务公司等一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三)货币金融服务整体实力明显增强1.银行机构体系持续壮大。经过40年的发展,货币金融服务机构不断增加,组织体系逐步完善,全省基本形成了以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主体,其他银行和各类金融公司为补充的货币金融服务组织体系。2017年底,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202家,其中,开发性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银行3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5家,股份制商业银行12家,邮政储蓄银行1家,城市商业银行2家,民营银行2家,农信联社1家,农村商业银行77家,村镇银行66家,贷款公司2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4家,信托公司2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12家,金融租赁公司3家,消费金融公司1家,外资银行10家。全省多样化、多层次银行业机构体系进一步充实,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非银机构数量均居中部前列。2.信贷规模不断增长。40年来,全省银行业紧紧抓住“中部崛起”契机,充分发挥银行在社会筹融资体系中的主渠道作用,全省银行信贷规模不断增长。资金来源不断增长。2017年末,全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52352.43亿元,是1978年的1241.7倍。其中住户存款24012.51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17034.83亿元,分别为1978年的4890倍和1246倍。在银行信贷资金来源结构上,随着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个体经济的发展,改变了过去财政存款和企业存款为主的现象,个人存款占全部存款的比重逐年上升,由1978年的11.6%上升到2017年的45.9%。成为全省银行信贷资金最大的资金来源。信贷投放稳步加大,2017年底,全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39571.11亿元,是1978年的409倍。信贷结构更趋优化。全省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信贷投放持续增长,其中中长期贷款由1980年4.6亿元上升到2000年的1058亿元,2017年达27896亿元;住户贷款从无到有,2017年底贷款余额达11671.37亿元,有力支持了个体经济的发展和个人消费需求。3.发展质量持续向好。一是银行业脱虚向实取得积极进展。近几年,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和金融监管力度的加强,全省银行业信贷资金脱实向虚的趋势逐渐扭转,改变了贷款增长长期低于资产增长的势头,同业业务持续收缩,银行间理财占比下降,理财资金空转现象明显扭转。二是机构盈利能力持续向好。在息差、利差收窄的背景下,全省银行业主动调整业务结构,拓宽收入来源,截至2017年末,全省银行业实行利润719亿元。(四)服务水平显著提升1.大力支持重点领域资金需求。一是大力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等重点领域和项目的资金需求;二是大力支持长江经济带发展,截至2017年末,全省支持长江经济带(湖北)贷款余额11780亿元;三是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助力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经贸合作。全省政策性银行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国开行湖北省分行发挥其作为最大对外投融资银行优势,支持湖北企业走出去和境内外汇项目,2017年末本外币贷款余额达4986亿元,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累计签约“一带一路”项目29个,涉及10个国家。全省各银行机构及时推出降低企业财务成本、规避汇率风险的创新产品,拓宽外贸企业的融资渠道。2.大力支持薄弱环节发展。一是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全省银行业科学运用循环贷款、年审制贷款,合理采取分期还本方式,减轻小微企业还本压力,在有效提高贷款增量的基础上,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的“三个不低于”目标。二是加大对“三农”领域的信贷支持。全省银行业激发内生动力,提供县域金融服务质量,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截至2016年末,全省县域贷款余额10502亿元,全省涉农贷款9027亿元。3.大力服务产业结构升级。一是实施差异化的信贷政策,对于长期亏损、失去清偿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僵尸”企业以及落后产能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坚决压缩退出相关贷款,稳妥有序实现市场出清,对于产能过剩行业中技术设备先进,产品有竞争力,经过深化改革和加强内部管理仍能恢复市场竞争力的优质骨干企业,继续给以信贷支持。二是积极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支持国有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是积极推进金融支持“万企万亿”技改工作,紧密对接传统工业企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实施技术改造的资金需求,积极探索技改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为企业技改提供综合金融方案。四是积极发展绿色金融,推进绿色信贷服务。制定加快绿色信贷发展的意见,加大绿色信贷投放,重点支持低碳、环保、生态领域融资需求,2017年末,全省银行业节能环保项目及服务贷款余额达到3703亿元。三、资本市场快速发展(一)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基本建立从1988年3月武汉证券作为全国首批证券公司成立以来,湖北资本市场服务机构不断发展。1991年3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北证券公司成立。1991年10月4日,武汉证券开办“武汉证券投资基金”业务,首开中国基金业务之先河。1993年,三峡证券公司成立。同年,湖北金保利、湖北太平洋、湖北汉富、武汉润和、武汉融利、湖北华泰、武汉江海等期货经纪公司作为湖北省第一批期货公司相继成立,到1993年年底,全省已有17家期货经纪公司,一家商品交易所(武汉金属交易所)。随后一大批外地券商纷纷在武汉等省内大中城市设立分支机构,武汉市成为全国证券经营机构较为集中的城市之一。与此同时,各类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相继成立,初步形成了较为健全的证券期货市场中介服务体系。1999年7月,中国证监会武汉证管办正式挂牌,作为证监会在全国各地设立的九个大区办之一,武汉证管办下辖长沙、南昌两个特派员办事处,负责湖北、湖南、江西三省证券期货市场的监管工作,初步形成了集中统一的证券监管体系。2004年3月,武汉证管办更名为湖北证监局,负责湖北辖区证券期货市场监管工作。2008年天风证券总部由四川迁至湖北,成为湖北第二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证券公司。此后,证券、期货和基金业转型发展的步伐持续加快,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不断提升,湖北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到2017年底,全省共有证券经营机构421家,其中证券公司2家,证券分公司52家,证券营业部367家;期货公司2家,期货分公司6家,期货营业部49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注册地为湖北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318家,已备案的私募基金563支,管理基金规模911亿元。(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顺利完成自2005年3月底启动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以来,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各市州政府、各级国资部门的协调推进下,各上市公司积极参与改革,至2007年,全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通过股权分置改革和资产重组,清理大股东资金占用,有效地改善了上市公司资产状况,增强了持续发展能力;通过与各类股东交流沟通,强化了股东本位文化,有效的改善了与投资者的关系;通过解决股东名实不符,法人股个人化,公募法人股上市流通等问题,即使上市公司股权更加清晰,又消除了影响社会稳定的遗留问题。(三)资本市场规模迅速扩大1.上市公司数量稳步上升。1986年10月,武汉市政府确定武商、武汉粮贸中心等11家企业首批推行股份制改革,定向发行内部职工股。1986年12月,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成为湖北省第一家股份有限公司;1987年4月,鄂武商内部职工股向社会募集。1988年6月,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批准黄石东方商厦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由此首开了湖北省公开发行股票的先例。此后,省人民银行先后批准了湖北兴化、公安车桥、宜昌猴王、黄石康赛、襄樊鼓楼商场等企业向社会发行股票。与此同时,国债的发行和转让也为证券市场的发育起到了明显的催生作用。1988年4月,国务院确定武汉市为开放国库券转让市场的首批试点城市,全市各银行相继开办了国库券转让业务。随后,全省银行、财政部门先后开展国库券回购、转让业务。企业债券市场此时也开始萌发,武钢、武石化、武汉葛化等企业分别发行企业债券,所筹资金用于技术改造,拓宽了企业筹资渠道。1992年10月3日,鄂武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发行新股,募集资金22750万元,同年11月22日,鄂武商股票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成为湖北第一家上市公司,标志着湖北省企业股份制改造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随后,长印股份、武凤凰、猴王、沙隆达、华新水泥相继在沪深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截至1994年年底,湖北省共有6家上市公司。1999年以前股票发行实行额度制的情况下,湖北企业采取了"小规模、多家数"的方式,利用有限的额度实现了更多公司的上市。到1998年年底,全省共有上市公司39家,上市公司数量居全国各省市第5位。随着1999年7月1日《证券法》的正式实施和证券监管体制的理顺,以及证券市场市场化进程的加快,湖北证券市场开始进入规范发展阶段,通过加大上市公司后备企业培训辅导,企业上市进程加快。 至2017年末,全省上市公司数量97家,其中上海38家,深圳主板26家,中小板12家,创业板21家,全省上市公司数量居全国第11位。2.市场功能进一步发挥。一是直接融资规模进一步扩大。1992-2007年全省累计通过证券市场筹集资金546亿元,其中65家通过发行上市募集资金249亿元,41家公司通过配股增发募集资金298亿元。随着2009年下半年IPO重启和创业板的推出,湖北推动上市公司各项工作措施的积极效应得到体现,2009全年上市公司通过资本市场募集资金109亿元。随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平稳增长,2016年上市公司再融资创历史最高水平,全年募集资金452亿元。资本市场权益性资本的大量增加,为上市公司的发展增添了新的活力,对全省经济的快速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二是证券期货业规模稳步扩大。2017年累计证券交易量87845亿元。三是期货法人客户套期保值程度稳步加深,2017年末,全省期货经营机构法人客户5145户。企业客户权益总额和交易总额无论是绝对额还是相对数均呈逐年上升趋势。(四)市场主体质量明显提高1.上市公司质量稳步提高。2010年以来,湖北省在充分挖掘高新技术产业中优质上市企业资源,推进优质企业上市的同时,积极支持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加大窗口指导力度和风险排查化解力度,提高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和质量。随着上市公司质量的提高,全省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稳定向好。截至2017年末,全省上市公司总股本924.29亿元,总市值11379.11亿元。2017年前3季度,全省上市公司资产总额12908.67亿元,其中资产规模超百亿的公司有27家;实现营业收入总额14984亿元。2.证券营业机构盈利能力明显增强。长江证券获得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资格,完成了长江承销保荐,长江期货等全资专业子公司的变更设立工作,并于2007年完成借壳上市,经营业绩也得到提升。2017年,全省2家证券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74亿元;法人期货公司质量稳步提高。2家期货公司净资产12.54亿元,实现手续费收入3.34亿元,实现利润1.46亿元,期货机构代理交易额6.21亿元。3.市场主体规范化程度不断增强。近年来湖北上市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结构调整,提高了规范运作水平。长期以来困扰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募集资金使用不当、关联欠款、关联担保等问题都有所改善。目前全省上市公司均已按照要求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的作用正在逐步发挥。与此同时,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也有所完善。从2003年12月开始,湖北省各上市公司全面开展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信息披露的主动性、及时性和全面性大大提高。另一方面,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也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内部控制,规范化运作水平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都得到了不断的提高。长江证券分类评级由BB级晋升到A级,天风证券分类评级由BBB级晋升到A级。四、保险业发展不断实现新跨越从1980年国内保险行业恢复以来,湖北保险业坚持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服务的方向,走过了一段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跨越式发展历程。(一)保险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改革之初,湖北仅有一家保险公司,通过10年的恢复和发展,保险机构数量有所增加,到1990年,发展到省级分公司2家,地市级分公司24家,县级支公司93家,市辖区办事处20家。1995年6月,新中国第一部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颁布,2001年,湖北省保监局成立,保险业进入了规范发展阶段,各种股份制保险公司和外资保险公司相继进入湖北,市场主体迅速增加,2005年,法人保险机构合众人寿及中外合资保险机构信诚人寿相继进入湖北。同时中介市场开放发展。到2005年,全省共有法人保险机构2家,保险一级分公司22家,正式保险机构及营销服务部2156家,专业保险中介法人机构48家,中介分支机构47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3504家。随后,全省保险市场主体进一步增加,业态进一步丰富。国有公司与股份制公司、中资公司与外资公司、综合性公司与专业性公司、线上公司与线下公司、保险公司与中介公司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多层次市场结构进一步形成。至2017年末,全省共有各类保险机构4095家,其中法人机构3家(长江财险、合众人寿、泰康在线);省级分公司74家(财产险32家、人身险42家);中心支公司491家,支公司1055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716家,兼业代理机构5000余家,基本形成了以营业性保险机构为主体,中介机构为纽带,营销服务部为依托,充分竞争,共同发展,覆盖城乡的保险服务网络体系(二)保险实力显著增强1980年,全省国内保险业务恢复以后,各级保险公司认真贯彻“积极、稳妥”的方针,经营险种逐渐增多,服务领域逐步扩大,保险收入日益增长。到2000年,全省保险费收入达到60.67亿元,为1980年险费收入883万元的687倍。进入新世纪后,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全省保险业抓住机遇,坚持防风险、调结构、稳增长、促发展的整体思路,深入推进改革创新,着力防范和化解风险,保险行业实现了健康快速发展。2017年,全省累计实现保费收入1346.77亿元,在全国排名第10位;其中财产险公司累计实现保费收入341.33亿元,人身险公司实现保费收入1005.44亿元,全省保险业总资产2658.54亿元。2016年,在保证足额及时赔付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的情况下,全省财产险公司仍实现承保利润4.31亿元,人身险公司实现承保利润2.79亿元。(三)保障功能和服务能力全面提升1.保障程度持续提高。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为保险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前景。改革开放40年来,湖北保险业将行业发展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不断增强服务能力,全省保险业渗透力持续增强。2005年,共承保财产保险329万件,人身保险627万人次,总保险金额及责任限额达2亿元。到2017年,保险深度达到3.69%,保险密度达到2288元/人,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2017年承担的风险保额达100.85万亿元,期末有效承保人数1.6亿。2.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有效发挥。40年来,湖北保险业坚持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服务方向,积极开拓服务领域和服务方式,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了安全保障,赔付支出逐年增加,1990年,全省保险业赔付支出仅为3.82亿元,到2017年,保险业累计赔付支出406.53亿元。其中财产险公司赔付支出172.96亿元,人身险公司赔付支出233.57亿元。从重点险种看,健康险赔付支出53亿元,责任险赔付支出6.6亿元。商业保险已深入到社会民生的各个方面,丰富了社会安全保障网的层次。3.重点领域保障水平不断提高。40年来,全省保险机构针对不同时期的社会经济发展特点,积极服务重点领域。在政策性“三农”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环境污染责任险方面取得了积极效果。近年来,保险行业紧紧围绕抓服务,严监管、促发展“的方针,深入推进保险业改革创新,大力发展科技保险,服务科技创新,大力发展农业保险,服务支农惠农,积极推进保险扶贫,助力精准扶贫,深入推进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保障中小微科技资金需求,推开大病保险全覆盖、助力改善民生保障。有力地支持了全省重点领域的发展。(四)监管工作水平不断提高1980年保险机构恢复之初,其管理模式基本沿袭上世纪50年代的总、分、支公司垂直领导方式,监管责任由人民银行承担,随着保险业的发展,原有的“金融型”监管体制已不适应保险业发展的新形势。1998年11月,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成立,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商业保险监督管理职能,2001年初,武汉保监办成立,2004年,武汉保监办更名为湖北保监局,在湖北行政辖区内对保险业进行监督和管理。2001年湖北保监局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促发展,抓监管,防风险的工作思路,积极营造发展环境,着力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整合监管力量、加强综合治理、创新监管方式和健全机制等方式,规范市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了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2004年,省政府下发《关于促进我省保险业加快发展的意见》,提高了各级各部门的重视,有效防范和化解了市场风险。2014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省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同年,湖北保监局通过制度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抓服务、抓监管、抓风控、抓发展“三建四抓”工程,进一步提升了监管效能。近年来,针对保险业风险度的增加,监管部门加大了风险防控力度,一是开展了互联网金融风险和非法集资风险等专项整治工作;二是扎实开展现场检查,“亮剑行动”;三是开展“动态化、连续性”的风险监测,将13个市州(区)、72家保险省级分公司、3个重点业务环境的主要风险点纳入检测网;四是严密防范案件风险,强化风险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通过出台一系列防风险、促发展的监管政策和措施,促进了湖北保险业的健康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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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年来,湖北经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2017年经济总量达到3.55万亿元,在全国的位次由1978年的第10位上升到2017年的第7位。作为现代经济核心的湖北金融业,经过40年的不断改革发展,已基本形成银行、证券期货、保险各业并举,中资、外资金融机构并存,功能完备、运行稳健的金融组织体系。整体金融实力不断壮大,呈现总量不断增加、结构明显优化、效益显著提升的良好局面,为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进程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一、金融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不断提高

改革开放40年来,湖北金融业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同时,也促进了自身的发展和地位的提高。增加值总量不断跨越新台阶,占经济总量的比重逐年上升,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不断提高。

(一)金融业快速发展,增加值总量不断跨越新台阶。改革开放40年来,全省金融业快速发展,年均增速达到13.1%,期间经历了两次快速发展阶段,一次是1982-1993年,由于各项金融改革的逐步深入,各类金融机构快速成长,增加值年均增速达到13.9%,一次是2006-2016年,年均增速高达21.4%。随着金融业快速发展,金融业增加值总量不断跨越新台阶。从1978年的4.54亿元、1985年的10.71亿元、2003年的107.31亿元、2013年1179.55亿元,35年金融业增加值由个位级上升到千亿级,2017年进一步上升到2640.86亿元,是1978年的123倍。

(二)金融业比重逐年提高,支柱地位进一步强化。随着金融业总量的不断扩大,金融业占全省经济的比重不断上升,支柱地位逐步显现。1978年,金融业占全省经济的比重为3%,1992年上升为4.4%,此后一路下滑,到2006年下降为2.3%。2006年开始出现回升,2017年达到7.4%,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行业。

(三)金融业支撑作用增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不断提高。改革开放40年来特别是2006年以来,伴随着湖北金融业的蓬勃发展,金融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也不断增强。2005年金融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不到1%,2006-2010年提高到5%,2011-2015年进一步提高到9%,2016-2017年趋向稳定,2017年为8.2%。

二、货币金融服务规模不断扩大

(一)现代货币金融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1.中央银行体制逐步完善。改革开放之前,国家实行高度集中的金融管理体制,全省只有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一家金融机构,人民银行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管理金融。改革开放后,人民银行的职能由大而统逐步发展到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1979-1984年,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四大专业银行湖北省分行以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湖北省分公司陆续独立、恢复或成立。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相应分离出基本建设、农村金融、国际金融、城镇工商信贷和居民储蓄以及保险等业务,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责,并对全省专业银行、信托、证券、保险等所有金融业务实行统一监管。1998年,根据《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为更加有效地履行中央银行职能,国家对人民银行省级分行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撤销省级分行,设立9个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大区分行。撤销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设立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分离出银行、证券、保险等监管职能,负责在江西、湖北和湖南三省行政区划内履行中央银行职能,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和提供金融服务等主要职能。

2.多层次货币金融服务机构持续壮大。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不断深入。1979-1984年,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四大专业银行湖北省分行基本按行政区域设立了分支机构,1985-1993年,四家银行突破城乡分割,农业银行进城,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下乡,在全省各地增设分支营业机构,积极开展业务交叉和竞争。1994年以后,四家国有银行在商业化改革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为实行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分离,促进国有专业银行真正向国有商业银行转轨,1994年,国家出台政策,把四大国有专业银行的政策性业务正式剥离出来,同时成立了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进出口银行三大政策性银行,三大政策性银行先后在湖北建立了分支机构或代表处,分别承担原来主要由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办理的政策性业务。华融、长城、东方、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成立了武汉办事处,接受并经营管理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剥离出来的不良信贷资产。股份制银行快速发展。为打破国有专业银行的垄断地位,引进竞争机制,国家先后成立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2017年6月,随着恒丰银行武汉分行正式开业,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已齐聚湖北。银行业机构体系不断扩容。改制设立城商行、农商行(农合行),设立村镇银行,先后引进汇丰银行、渣打银行、东亚银行、瑞穗银行、法国兴业银行等外资银行,组建湖北银行,发起成立长江财产保险公司,设立湖北省资产管理公司、湖北消费金融公司、湖北金融租赁公司、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等一批法人金融机构。至此,一个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以中央银行为领导,政策性银行和商业性银行为主体,信用社、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现代银行体系框架基本建立。

(二)金融改革不断深化

1.国有商业银行改革迈出重大步伐。1985年以后,为适应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全省国有商业银行实行企业化改革,通过不断转换经营机制,逐步向商业银行过渡。1992年到本世纪初的十多年间,湖北国有商业银行认真落实中央金融改革方针,积极推进商业化改革。1993年12月,《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把我国的专业银行办成真正的商业银行。1994年先后成立3家政策性银行,划转4家专业银行所承担的政策性金融业务。1995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正式颁布,商业银行的发展进入了法制化的轨迹。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国家先后取消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限额控制,发行特别国债,成立4家资产管理公司,为商业银行补充资本、化解历史包袱。在此背景下,四家国有银行及时转变观念,创新管理制度,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求资金平衡,逐步迈向“商业银行”。进入新世纪以来,特别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之后,为积极应对国际竞争,有效提升自身竞争力,国家逐步明确了股份制改革的基本方向与改革思路。2002年2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第一次明确提出,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是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的重要探索;具备条件的可改组为国有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条件成熟的可以上市。2003年末,国务院相关部门成立了国有商业银行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正式开始进行股份制改革试点。2005年,交通银行在国有银行中率先完成财务重组、引进战略投资者、公开上市“三部曲”,拉开了国有银行股改革上市的序幕,为国有银行改革探索了道路、积累了经验。随后,建行、中行、工行、农行等国有银行相继完成改革、成为境内外上市公司。同时,招商、浦发、民生、兴业、华夏等中小股份制银行有序推进引资上市,城市商业银行也不断加快股份制改造进程。随着商业化经营导向的确立与强化,以及相关政策环境的不断健全,湖北银行业步入了健康发展、快速成长的轨道,发展规模迅速壮大。

2.本土金融机构改革重组稳步推进。湖北金融的跨越之路,一方面通过“行省合作”战略不断引进国际国内金融机构,另一方面通过改革重组来壮大本地金融机构。1997年开始,根据国务院指示精神,湖北在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相继成立武汉、宜昌、襄阳、黄石、荆州和孝感6家城商银行。2004年8月,湖北省启动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2005年,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成立,承担对全省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2008年底,全省完成县级农信联社统一法人改革。同年,武汉市商业银行正式更名为汉口银行,成为第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本土股份制商业银行。2009年,启动县域农村信用社向农村商业银行改制工作,2010年底,由宜昌、襄阳、黄石、荆州和孝感5家城商银行,合并组建为新的湖北银行。发起设立长江财产保险公司,组建武汉金融控股集团,设立湖北省资产管理公司、湖北消费金融公司、湖北金融租赁公司、大冶有色财务公司、湖北省交投财务公司等一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

(三)货币金融服务整体实力明显增强

1.银行机构体系持续壮大。经过40年的发展,货币金融服务机构不断增加,组织体系逐步完善,全省基本形成了以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主体,其他银行和各类金融公司为补充的货币金融服务组织体系。2017年底,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202家,其中,开发性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银行3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5家,股份制商业银行12家,邮政储蓄银行1家,城市商业银行2家,民营银行2家,农信联社1家,农村商业银行77家,村镇银行66家,贷款公司2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4家,信托公司2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12家,金融租赁公司3家,消费金融公司1家,外资银行10家。全省多样化、多层次银行业机构体系进一步充实,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非银机构数量均居中部前列。

2.信贷规模不断增长。40年来,全省银行业紧紧抓住“中部崛起”契机,充分发挥银行在社会筹融资体系中的主渠道作用,全省银行信贷规模不断增长。资金来源不断增长。2017年末,全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52352.43亿元,是1978年的1241.7倍。其中住户存款24012.51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17034.83亿元,分别为1978年的4890倍和1246倍。在银行信贷资金来源结构上,随着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个体经济的发展,改变了过去财政存款和企业存款为主的现象,个人存款占全部存款的比重逐年上升,由1978年的11.6%上升到2017年的45.9%。成为全省银行信贷资金最大的资金来源。信贷投放稳步加大,2017年底,全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39571.11亿元,是1978年的409倍。信贷结构更趋优化。全省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信贷投放持续增长,其中中长期贷款由1980年4.6亿元上升到2000年的1058亿元,2017年达27896亿元;住户贷款从无到有,2017年底贷款余额达11671.37亿元,有力支持了个体经济的发展和个人消费需求。

3.发展质量持续向好。一是银行业脱虚向实取得积极进展。近几年,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和金融监管力度的加强,全省银行业信贷资金脱实向虚的趋势逐渐扭转,改变了贷款增长长期低于资产增长的势头,同业业务持续收缩,银行间理财占比下降,理财资金空转现象明显扭转。二是机构盈利能力持续向好。在息差、利差收窄的背景下,全省银行业主动调整业务结构,拓宽收入来源,截至2017年末,全省银行业实行利润719亿元。

(四)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1.大力支持重点领域资金需求。一是大力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等重点领域和项目的资金需求;二是大力支持长江经济带发展,截至2017年末,全省支持长江经济带(湖北)贷款余额11780亿元;三是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助力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经贸合作。全省政策性银行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国开行湖北省分行发挥其作为最大对外投融资银行优势,支持湖北企业走出去和境内外汇项目,2017年末本外币贷款余额达4986亿元,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累计签约“一带一路”项目29个,涉及10个国家。全省各银行机构及时推出降低企业财务成本、规避汇率风险的创新产品,拓宽外贸企业的融资渠道。

2.大力支持薄弱环节发展。一是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全省银行业科学运用循环贷款、年审制贷款,合理采取分期还本方式,减轻小微企业还本压力,在有效提高贷款增量的基础上,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的“三个不低于”目标。二是加大对“三农”领域的信贷支持。全省银行业激发内生动力,提供县域金融服务质量,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截至2016年末,全省县域贷款余额10502亿元,全省涉农贷款9027亿元。

3.大力服务产业结构升级。一是实施差异化的信贷政策,对于长期亏损、失去清偿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僵尸”企业以及落后产能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坚决压缩退出相关贷款,稳妥有序实现市场出清,对于产能过剩行业中技术设备先进,产品有竞争力,经过深化改革和加强内部管理仍能恢复市场竞争力的优质骨干企业,继续给以信贷支持。二是积极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支持国有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是积极推进金融支持“万企万亿”技改工作,紧密对接传统工业企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实施技术改造的资金需求,积极探索技改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为企业技改提供综合金融方案。四是积极发展绿色金融,推进绿色信贷服务。制定加快绿色信贷发展的意见,加大绿色信贷投放,重点支持低碳、环保、生态领域融资需求,2017年末,全省银行业节能环保项目及服务贷款余额达到3703亿元。

三、资本市场快速发展

(一)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基本建立

从1988年3月武汉证券作为全国首批证券公司成立以来,湖北资本市场服务机构不断发展。1991年3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北证券公司成立。1991年10月4日,武汉证券开办“武汉证券投资基金”业务,首开中国基金业务之先河。1993年,三峡证券公司成立。同年,湖北金保利、湖北太平洋、湖北汉富、武汉润和、武汉融利、湖北华泰、武汉江海等期货经纪公司作为湖北省第一批期货公司相继成立,到1993年年底,全省已有17家期货经纪公司,一家商品交易所(武汉金属交易所)。随后一大批外地券商纷纷在武汉等省内大中城市设立分支机构,武汉市成为全国证券经营机构较为集中的城市之一。与此同时,各类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相继成立,初步形成了较为健全的证券期货市场中介服务体系。1999年7月,中国证监会武汉证管办正式挂牌,作为证监会在全国各地设立的九个大区办之一,武汉证管办下辖长沙、南昌两个特派员办事处,负责湖北、湖南、江西三省证券期货市场的监管工作,初步形成了集中统一的证券监管体系。2004年3月,武汉证管办更名为湖北证监局,负责湖北辖区证券期货市场监管工作。2008年天风证券总部由四川迁至湖北,成为湖北第二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证券公司。此后,证券、期货和基金业转型发展的步伐持续加快,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不断提升,湖北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到2017年底,全省共有证券经营机构421家,其中证券公司2家,证券分公司52家,证券营业部367家;期货公司2家,期货分公司6家,期货营业部49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注册地为湖北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318家,已备案的私募基金563支,管理基金规模911亿元。

(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顺利完成

自2005年3月底启动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以来,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各市州政府、各级国资部门的协调推进下,各上市公司积极参与改革,至2007年,全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通过股权分置改革和资产重组,清理大股东资金占用,有效地改善了上市公司资产状况,增强了持续发展能力;通过与各类股东交流沟通,强化了股东本位文化,有效的改善了与投资者的关系;通过解决股东名实不符,法人股个人化,公募法人股上市流通等问题,即使上市公司股权更加清晰,又消除了影响社会稳定的遗留问题。

(三)资本市场规模迅速扩大

1.上市公司数量稳步上升。1986年10月,武汉市政府确定武商、武汉粮贸中心等11家企业首批推行股份制改革,定向发行内部职工股。1986年12月,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成为湖北省第一家股份有限公司;1987年4月,鄂武商内部职工股向社会募集。1988年6月,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批准黄石东方商厦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由此首开了湖北省公开发行股票的先例。此后,省人民银行先后批准了湖北兴化、公安车桥、宜昌猴王、黄石康赛、襄樊鼓楼商场等企业向社会发行股票。与此同时,国债的发行和转让也为证券市场的发育起到了明显的催生作用。1988年4月,国务院确定武汉市为开放国库券转让市场的首批试点城市,全市各银行相继开办了国库券转让业务。随后,全省银行、财政部门先后开展国库券回购、转让业务。企业债券市场此时也开始萌发,武钢、武石化、武汉葛化等企业分别发行企业债券,所筹资金用于技术改造,拓宽了企业筹资渠道。1992年10月3日,鄂武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发行新股,募集资金22750万元,同年11月22日,鄂武商股票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成为湖北第一家上市公司,标志着湖北省企业股份制改造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随后,长印股份、武凤凰、猴王、沙隆达、华新水泥相继在沪深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截至1994年年底,湖北省共有6家上市公司。1999年以前股票发行实行额度制的情况下,湖北企业采取了"小规模、多家数"的方式,利用有限的额度实现了更多公司的上市。到1998年年底,全省共有上市公司39家,上市公司数量居全国各省市第5位。随着1999年7月1日《证券法》的正式实施和证券监管体制的理顺,以及证券市场市场化进程的加快,湖北证券市场开始进入规范发展阶段,通过加大上市公司后备企业培训辅导,企业上市进程加快。 至2017年末,全省上市公司数量97家,其中上海38家,深圳主板26家,中小板12家,创业板21家,全省上市公司数量居全国第11位。

2.市场功能进一步发挥。一是直接融资规模进一步扩大。1992-2007年全省累计通过证券市场筹集资金546亿元,其中65家通过发行上市募集资金249亿元,41家公司通过配股增发募集资金298亿元。随着2009年下半年IPO重启和创业板的推出,湖北推动上市公司各项工作措施的积极效应得到体现,2009全年上市公司通过资本市场募集资金109亿元。随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平稳增长,2016年上市公司再融资创历史最高水平,全年募集资金452亿元。资本市场权益性资本的大量增加,为上市公司的发展增添了新的活力,对全省经济的快速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二是证券期货业规模稳步扩大。2017年累计证券交易量87845亿元。三是期货法人客户套期保值程度稳步加深,2017年末,全省期货经营机构法人客户5145户。企业客户权益总额和交易总额无论是绝对额还是相对数均呈逐年上升趋势。

(四)市场主体质量明显提高

1.上市公司质量稳步提高。2010年以来,湖北省在充分挖掘高新技术产业中优质上市企业资源,推进优质企业上市的同时,积极支持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加大窗口指导力度和风险排查化解力度,提高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和质量。随着上市公司质量的提高,全省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稳定向好。截至2017年末,全省上市公司总股本924.29亿元,总市值11379.11亿元。2017年前3季度,全省上市公司资产总额12908.67亿元,其中资产规模超百亿的公司有27家;实现营业收入总额14984亿元。

2.证券营业机构盈利能力明显增强。长江证券获得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资格,完成了长江承销保荐,长江期货等全资专业子公司的变更设立工作,并于2007年完成借壳上市,经营业绩也得到提升。2017年,全省2家证券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74亿元;法人期货公司质量稳步提高。2家期货公司净资产12.54亿元,实现手续费收入3.34亿元,实现利润1.46亿元,期货机构代理交易额6.21亿元。

3.市场主体规范化程度不断增强。近年来湖北上市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结构调整,提高了规范运作水平。长期以来困扰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募集资金使用不当、关联欠款、关联担保等问题都有所改善。目前全省上市公司均已按照要求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的作用正在逐步发挥。与此同时,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也有所完善。从2003年12月开始,湖北省各上市公司全面开展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信息披露的主动性、及时性和全面性大大提高。 另一方面,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也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内部控制,规范化运作水平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都得到了不断的提高。长江证券分类评级由BB级晋升到A级,天风证券分类评级由BBB级晋升到A级。

四、保险业发展不断实现新跨越

从1980年国内保险行业恢复以来,湖北保险业坚持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服务的方向,走过了一段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跨越式发展历程。

(一)保险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改革之初,湖北仅有一家保险公司,通过10年的恢复和发展,保险机构数量有所增加,到1990年,发展到省级分公司2家,地市级分公司24家,县级支公司93家,市辖区办事处20家。1995年6月,新中国第一部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颁布,2001年,湖北省保监局成立,保险业进入了规范发展阶段,各种股份制保险公司和外资保险公司相继进入湖北,市场主体迅速增加,2005年,法人保险机构合众人寿及中外合资保险机构信诚人寿相继进入湖北。同时中介市场开放发展。到2005年,全省共有法人保险机构2家,保险一级分公司22家,正式保险机构及营销服务部2156家,专业保险中介法人机构48家,中介分支机构47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3504家。随后,全省保险市场主体进一步增加,业态进一步丰富。国有公司与股份制公司、中资公司与外资公司、综合性公司与专业性公司、线上公司与线下公司、保险公司与中介公司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多层次市场结构进一步形成。至2017年末,全省共有各类保险机构4095家,其中法人机构3家(长江财险、合众人寿、泰康在线);省级分公司74家(财产险32家、人身险42家);中心支公司491家,支公司1055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716家,兼业代理机构5000余家,基本形成了以营业性保险机构为主体,中介机构为纽带,营销服务部为依托,充分竞争,共同发展,覆盖城乡的保险服务网络体系

(二)保险实力显著增强

1980年,全省国内保险业务恢复以后,各级保险公司认真贯彻“积极、稳妥”的方针,经营险种逐渐增多,服务领域逐步扩大,保险收入日益增长。到2000年,全省保险费收入达到60.67亿元,为1980年险费收入883万元的687倍。进入新世纪后,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全省保险业抓住机遇,坚持防风险、调结构、稳增长、促发展的整体思路,深入推进改革创新,着力防范和化解风险,保险行业实现了健康快速发展。2017年,全省累计实现保费收入1346.77亿元,在全国排名第10位;其中财产险公司累计实现保费收入341.33亿元,人身险公司实现保费收入1005.44亿元,全省保险业总资产2658.54亿元。2016年,在保证足额及时赔付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的情况下,全省财产险公司仍实现承保利润4.31亿元,人身险公司实现承保利润2.79亿元。

(三)保障功能和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1.保障程度持续提高。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为保险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前景。改革开放40年来,湖北保险业将行业发展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不断增强服务能力,全省保险业渗透力持续增强。2005年,共承保财产保险329万件,人身保险627万人次,总保险金额及责任限额达2亿元。到2017年,保险深度达到3.69%,保险密度达到2288元/人,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2017年承担的风险保额达100.85万亿元,期末有效承保人数1.6亿。

2.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有效发挥。40年来,湖北保险业坚持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服务方向,积极开拓服务领域和服务方式,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了安全保障,赔付支出逐年增加,1990年,全省保险业赔付支出仅为3.82亿元,到2017年,保险业累计赔付支出406.53亿元。其中财产险公司赔付支出172.96亿元,人身险公司赔付支出233.57亿元。从重点险种看,健康险赔付支出53亿元,责任险赔付支出6.6亿元。商业保险已深入到社会民生的各个方面,丰富了社会安全保障网的层次。

3.重点领域保障水平不断提高。40年来,全省保险机构针对不同时期的社会经济发展特点,积极服务重点领域。在政策性“三农”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环境污染责任险方面取得了积极效果。近年来,保险行业紧紧围绕抓服务,严监管、促发展“的方针,深入推进保险业改革创新,大力发展科技保险,服务科技创新,大力发展农业保险,服务支农惠农,积极推进保险扶贫,助力精准扶贫,深入推进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保障中小微科技资金需求,推开大病保险全覆盖、助力改善民生保障。有力地支持了全省重点领域的发展。

(四)监管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1980年保险机构恢复之初,其管理模式基本沿袭上世纪50年代的总、分、支公司垂直领导方式,监管责任由人民银行承担,随着保险业的发展,原有的“金融型”监管体制已不适应保险业发展的新形势。1998年11月,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成立,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商业保险监督管理职能,2001年初,武汉保监办成立,2004年,武汉保监办更名为湖北保监局,在湖北行政辖区内对保险业进行监督和管理。2001年湖北保监局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促发展,抓监管,防风险的工作思路,积极营造发展环境,着力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整合监管力量、加强综合治理、创新监管方式和健全机制等方式,规范市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了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2004年,省政府下发《关于促进我省保险业加快发展的意见》,提高了各级各部门的重视,有效防范和化解了市场风险。2014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省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同年,湖北保监局通过制度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抓服务、抓监管、抓风控、抓发展“三建四抓”工程,进一步提升了监管效能。近年来,针对保险业风险度的增加,监管部门加大了风险防控力度,一是开展了互联网金融风险和非法集资风险等专项整治工作;二是扎实开展现场检查,“亮剑行动”;三是开展“动态化、连续性”的风险监测,将13个市州(区)、72家保险省级分公司、3个重点业务环境的主要风险点纳入检测网;四是严密防范案件风险,强化风险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通过出台一系列防风险、促发展的监管政策和措施,促进了湖北保险业的健康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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