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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宜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栏目:宜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5-01-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和《宜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按照市电子政务办的统一安排部署,2013年,我局扎实推进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圆满完成市电子政务办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13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一、总体情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条例》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和《宜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按照市电子政务办的统一安排部署, 2013年,我局扎实推进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圆满完成市电子政务办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13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条例》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大力实施政务公开,坚持把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密切服务对象关系、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增强服务保障工作透明度的重要方法和手段,切实抓紧抓实,积极推进实施,推动我局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根据领导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强化组织保证。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和网站绩效考评,发挥检查考评指挥棒作用,推动工作落实。

  二是完善顶层设计,推进系统建设。根据省局和市委市政府规划情况,修改完善我局规划和建设方案,出台全系统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建设方案。建立全系统统一平台,整合市局已有系统,开发了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与电子监管综合平台,具有建设现状一目了然、新增系统随时加挂、监管情况随时查看和汇报演示随时进行的特点,具备实际应用、现状公布、系统演示和规划展示等多种功能。

  三是改版市局网站,优化服务功能。对市局门户网站进行大规模的改版升级,对网站政务信息公开的栏目及内容进行了调整,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的平台作用,提高了政务信息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共在政府信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信息289条,电子化率达100%。  

  三、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全部免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明确由监察室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设立了监督电话和投诉信箱。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手段尚不丰富,目前基本以上网发布为主,其他方式也有涉及,但总体偏少;公开内容不够多样,主要以公开自己的内容为主,对相关的政策解读信息公开不够;公开重点尚不突出,重点信息量少且滞后。

  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的要求强烈。2014年,我局将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有效落实。2014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创新公开方式方法。在以上网发布为主渠道的前提下,更多地采取微博、微信、微访谈等更现代、更迅速的新媒体传播方式,提高公开的时效性和影响力。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二)丰富公开信息内容。除了常规的监管信息,尽可能多地公开与履行部门职能相关的信息,如政策解读信息、食品药品产业政策信息、饮食用药安全科普类服务信息等,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的信息需求。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加强食品药品行政审批、执法检查、“黑名单”、重点整治工作、决策等重点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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