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远安县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实施意见
栏目:远安县-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09-01-09 加入收藏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强化人、车、路源头管理,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共同创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群防群治的社会化管理模式,建立“政府总揽,综治协调,部门负责,基层包保,群众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
二、工作原则
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安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预防为主,打防结合;全民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
三、工作目标
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通过努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健全,安全设施完善,交通有序畅通,管理规范高效,执法公正文明,群众安全意识增强,道路治安秩序良好;交通事故总量下降,重大交通事故起数下降,死亡人数下降;确保不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和有影响的恶性交通事故,确保不发生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确保不发生因管理原因造成的严重交通阻塞。
四、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县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交安委”),交安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综治办,具体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督办检查。各乡镇相应成立领导机构,至少明确一名专职交通安全管理员,从事辖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条件的乡镇可聘请3至5名交通安全协管员。各村(居)委会也要成立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办公室,与治保会合署办公,构建村(居)委会统一领导、中心户协管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防控网络。
(二)层层落实防范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本辖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务,其职责是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排查、整改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维护管理辖区农村公路;负责辖区农村公路日常巡查;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各村(居)委会主要负责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加强辖区农村公路巡查,及时发现、劝导、制止、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维护管理辖区村级公路,在危险路段安装减速设施、警示标志,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对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员、超载、超速、无牌无证车辆、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依法处理发生的各类交通事故。交通部门负责路政、运政巡查;打击车辆超限、超载,打击非法客运,规范货运、客运秩序;积极做好列养道路维护保养。农机部门负责农用车辆牌证的发放管理;查纠农村道路拖拉机违法行为;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整治农机违法。工商管理部门主要协助公安、交通、城管部门查处占道经营违法行为。教育部门负责落实中小学生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中小学生乘车安全。其它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日常管理,落实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切实建立分工明确、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道路交通安全运行机制。
(三)完善道路安全基础设施。各乡镇要结合农村公路养护,加大道路隐患排查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逐步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交通部门要对列养公路隐患进行整改,对非列养农村公路设计进行审查,加强农村公路规划、建设指导,确保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与公路硬化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使用;健全农村客运网络,解决农民出行难等问题。交通、旅游、建设、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科学规划,合理设置和完善公路、城市道路、旅游线路、三江工业园道路的标志、标线、标牌、信号灯、电视监控等交通安全设施。
(四)加强机动车及驾驶人源头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无牌无证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严把考试办证关;严格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标准,杜绝“带病车”上路。农机部门要加强农村拖拉机驾驶人的培训,严禁无证驾驶。各乡镇要分村分单位建立机动车、驾驶人台帐,做到对本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基本情况底数清、情况明;加强本辖区的日常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做到“守好自己的路,看好自己的人,管好自己的车”。凡单位职工或村(居)民购买车辆未办牌照、驾驶人未办理驾驶证、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的,各村(居)委会和相关单位交通安全管理人员要及时上门,向车主宣传交通安全和治安防范常识,督促车主及时办理牌证,杜绝无证驾驶和驾驶无牌、逾期未检验、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的现象。
(五)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经常性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要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橱窗,在辖区重点路段、集镇等人流集中地设置3条以上固定宣传标语,每个村(居)委会设置1条以上固定宣传标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深入各单位、学校、村(居),采取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图片展览、上交通安全课等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司法部门要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普法内容。教育部门要将交通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校法制、德育教育内容,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建立中小学校交通安全教育管理长效机制。广电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宣传主渠道作用,把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纳入公益性宣传范畴,定期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和交通安全提示语。电信部门要通过手机短信等形式,及时发布气象、路况信息,提醒驾驶人注意行车安全。
(六)提高交通应急处置能力。在节假日、大型活动等重点时段,各乡镇及公安、交通、教育等相关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在重点路段巡查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障道路安全畅通。一旦发生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要服从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立即到达现场,迅速采取抢救和控制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卫生、公安、保险等部门要建立“交通事故绿色抢救通道”,确保交通事故伤员能够得到优先、快速、及时的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损失。
(七)严格考核奖惩。交安委每年年终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进行百分制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取得优秀等次的给予奖励,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
(八)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建立经费保障制度,县、乡镇政府每年预算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的工作经费、隐患整改和奖励兑现;建立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成员单位联席工作会议,通报情况和分析问题,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大问题,安排部署有关工作;建立村(居)民红白喜事、重大活动用车报告制度,村(居)民红白喜事、重大活动用车要向村(居)委会报告,引导村(居)民搭乘合法合规车辆,教育驾驶员不超速、不超员,杜绝酒后驾驶,预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通报制度,交安委每季度对各乡镇、县直单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情况和驾驶人严重违法行为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建立检查督办制度,交安委成立工作专班,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的检查督办,并通报督办结果。

   

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10日印发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