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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四部门“三高”推进第二类精神药品 专项整治行动见成效
栏目: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2-07-27 加入收藏
为全面加强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严防第二类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和滥用,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鄂州分局共同联合鄂州市公安局、鄂州市卫健委开展第二类精神药品专项整治行动。一是高起点谋划。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鄂州分局共同组织召开四部门联席专题会,研究部署第二类精神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机制。二是高标准推动。制定《鄂州市第二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落实落细四部门的工作职责,分别从四部门抽调骨干力量,成立督查专班,统筹推进工作落地生效。三是高质量落实。严格对照专项整治有关要求,省局鄂州分局、鄂州市场监管局、鄂州市卫健委依职责组织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对本单位第二类精神药品销售、购买、使用、储存和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自查,深入分析存在的不足和漏洞,及时进行整改,坚决压实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下一步,督查专班将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重点品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开展联合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信息来源:鄂州市场监管局 鄂州分局)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相关附件:

为全面加强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严防第二类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和滥用,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鄂州分局共同联合鄂州市公安局、鄂州市卫健委开展第二类精神药品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高起点谋划。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鄂州分局共同组织召开四部门联席专题会,研究部署第二类精神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机制。

二是高标准推动。制定《鄂州市第二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落实落细四部门的工作职责,分别从四部门抽调骨干力量,成立督查专班,统筹推进工作落地生效。

三是高质量落实。严格对照专项整治有关要求,省局鄂州分局、鄂州市场监管局、鄂州市卫健委依职责组织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对本单位第二类精神药品销售、购买、使用、储存和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自查,深入分析存在的不足和漏洞,及时进行整改,坚决压实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

下一步,督查专班将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重点品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开展联合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信息来源:鄂州市场监管局 鄂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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