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猇亭区积极学习宣传贯彻《人民调解法》
栏目: 宜昌市司法局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1-06-16 加入收藏
猇亭区积极学习宣传贯彻《人民调解法》
日期:2011-06-16 15:01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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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和谐使者”大行动【工作动态】

  (通讯员 王园蕊)为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人民调解法》,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全体人民调解员和广大人民群众深刻领会法律精神、了解掌握法律内容、熟练运用法律条文。猇亭区司法局结合我区实际,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人民调解法》系列活动。

  一是发放一份学习资料。由区司法局编印《人民调解法》学习资料,保证全体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和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至少有一份学习资料。

  二是组织一次考试。由区司法局组织一次全体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人民调解法》的考试,对学习的效果进行验收。

  三是撰写一篇学习心得。全体司法行政工作人通过对《人民调解法》的学习,撰写一篇学习心得,字数不少于2000字。

  四是开辟一个宣传阵地。将《人民调解法》的宣传列于“六五”普法规划,充分利用“法律六进”平台和 “送法下乡”等宣传阵地,重点加强对服务业、建筑业、卫生行业、窗口单位和弱势群体等层面和人员的宣传教育,使法律服务需求集中的区域和人群及时了解到法律服务资源,使《人民调解法》真正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五是组建一批专业性行业调委会。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能作用,在6月前对有需要的部门进行专业调委会的组建,积极在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妇女儿童权益、物业管理等热点、难点6个领域建立完善第三方调解组织机制。逐步实现区域性、行业性等人民调解组织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

  六是组织一次民调干部培训。定于9月下旬举办一期人民调解员骨干培训班,按照《人民调解法》的内容有重点的进行培训。各司法所要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组织人民调解员参加学习培训。特别是基层司法行政人员、广大人民调解员要全面领会、熟练掌握和充分认识《人民调解法》的基本原则、组织建设、队伍建设、调解程序、经费保障、调解协议、法律效力等方面知识,全面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将人民调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七是开展一次人民调解案例征集活动。组织各司法所广泛征集调解案例,要求在9月底各司法所上报1个人民调解的典型案例,取司法局审核后上报市局进行汇编成册。

  八是开展一次人民调解协议书质量评比活动。按照宜猇司文[2011]16号文件中对规范人民调解文书格式的要求,在10月份开展一次人民调解协议书质量评比活动。

  九是开展一次表彰活动。拟提请区政府同意在今年适当时候展开人民调解表彰工作会议,界时对全区范围内的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组织以及人民调解指导管理员开展评选表彰活动,激发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广大人民调解员以及人民调解指导管理员的工作积极性。

  十是开展一次上街宣传活动。结合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对辖区居民集中开展《人民调解法》的学习宣传活动。向社会免费发放《人民调解法》单行本和相关资料,在繁华地段架设宣传板、悬挂宣传横幅,扩大宣传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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