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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春播种子市场交叉检查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农业农村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4-10-26
关于开展2011年春播种子市场交叉检查的通知
日期:2014-10-26 22:05来源:宜昌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1

宜种管发[2011] 2

各县市区种子管理局(站):

当前正是春耕种子调运的关键时期,种子市场即将全面启动,为全面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进一步加大春播种子市场监管力度,根据市农业局《关于切实加强杂交水稻、玉米种子监管的通知》(宜农发[2010]49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于112-15日开展全市春播种子市场交叉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1、重点范围: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的门店、仓库;经营小包装种子经销户的销售门店。重点关注近2年出现种子案件和纠纷的企业和门店。

2、重点作物:杂交水稻、玉米、棉花种子。其中棉花、两系杂交水稻种子为重中之重。

二、检查内容

1、企业资质。检查分装种子的企业是否办理了种子经营许可证,代销和经营不再分装小包装种子的经销户是否办理了《种子经营登记证》;

2、种子质量。对辖区内销售的商品种子开展监督抽查,检测种子质量是否达到国家标准,并将检测结果报送市种子管理局检验科;

3、品种合法性。检查主导品种公告是否张贴,销售的品种是否通过我省审定或经国家审定且适宜种植区域包括我省,以及是否经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发布了引种公告;

4、种子标签。检查种子标签是否符合农业部《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GB20464-2006)和省政府278号令的有关规定,有无误标、漏标和夸大宣传的现象,看标注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号是否失效或伪造、变造;

5、经营档案。检查种子经营企业和种子经销户是否建立了种子经营档案以及档案是否规范;

6、种子广告。检查种子企业发布、张贴的种子广告是否符合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是否有虚夸现象。

7、承诺经营。检查种子经营者是否与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种子管理机构签定守法经营承诺书,承诺书是否张贴在经营场所的醒目处。

三、检查方式及分组安排

按照宜农发[2010]49文件的部署要求,本次采用交叉检查方式。三个县市区一组,组成3个联合检查组进行。具体分组是:第一组:宜都市、兴山县、夷陵区,检查当阳市、秭归县、长阳县; 第二组:当阳市、秭归县、长阳县,检查枝江市、五峰县、远安县;第三组:枝江市、五峰县、远安县,检查宜都市、兴山县、夷陵区。每组排在第一的县市区为组长单位。要求各县市区种子管理机构派1名分管领导参加检查,一把手在家汇报、接待。

时间安排:从112开始,115结束。具体出发和检查时间、地点由组长确定。检查结束后,由组长单位形成书面材料报市种子管理局办公室,碰头会议时间另定。

四、检查结果处理

1、检查中,执法人员将对经销商经营的品种进行监督抽查,对检验结果不合格的将依法责令退市或依法查处。

    2、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涉嫌种子违法经营活动将开具《涉嫌种子违法经营活动记录单》,对具体的违法经营行为,被检查单位务必于10日内改正,并上报整改情况说明,经营未经审定品种的要提交经营档案和进退货凭证。对不上报整改情况说明的,将依法立案查处。

      

 

 

                  二○一一年一月十日

 

 

 

 

 

 

主题词: 种子市场  交叉检查  通知

抄报:省种子管理局;市农业局沈洪学副局长、法规科  

                                    宜昌市种子管理局办公室  20110110日印发

                                                                                              共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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