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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农业局关于切实加强杂交水稻、玉米种子监管工作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农业农村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4-10-26
宜昌市农业局关于切实加强杂交水稻、玉米种子监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10-26 22:05来源:宜昌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1

 

各县、市、区农业局:

当前正是杂交水稻、玉米种子调运关键时期,销售旺季即将来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杂交水稻种子监管工作的通知》(鄂农办发〔201072号)文件精神,为确保2011年农业生产用种安全,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现就加强杂交水稻、玉米种子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基础工作,落实种子市场供应质量预警制度

1、县市区种子管理机构要全面实行农作物种子经营登记备案制度,准确掌握辖区内杂交水稻、玉米种子的来源、销售去向和经营数量。根据供需要求,建立种子市场供应数量、质量预警制度。逐步建立宜昌种业发展引导机制,引导企业健康发展。

2、按照《湖北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管理办法》,适宜种植区域不包含湖北的主要农作物品种进入宜昌区域试验种植,应严格按要求进行试验种植登记,由县市区种子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参加市种子管理局开展的引种鉴定试验种植。

二、加强2011年杂交水稻、玉米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确保我市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1、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对象、范围。本次抽查的对象是杂交水稻、玉米种子。抽查范围是全市从事玉米、水稻等农作物种子经营的企业和经营门店,重点抽查区域代理商和从市外直接调入种子的企业。

2、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分工及时间安排。监督抽查工作由宜昌市种子管理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从2011年元月上旬到3月中旬负责抽样,委托宜昌市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承担所抽样品的净度、水分、发芽率的室内检测工作,于4月上旬将结果汇总报市农业局。委托宜昌市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对所有水稻样品进行纯度正季鉴定,于10月下旬以前将结果汇报市农业局。

3、各县市区农业局要进一步加大种子质量监管力度,各种子管理机构要积极配合,为监督抽查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三、继续做好杂交“两系”杂交水稻种子纯度的分子鉴定

各县市区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生产销售的“两系”杂交水稻种子在销售前由各县市区种子管理部门报送市种子管理局做分子鉴定,并及时将检测结果向送检单位通报;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分类处理。将检查的关口前移,及时指出可能存在的问题,尽可能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加强检查督导,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今年市农业局将在关键环节,开展两次大型的交叉检查,春节前后,开展第一次县市区交叉检查,要求种子管理机构一把手带队,三人一组,重点检查未审先推、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种子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对发现的重大违法案件线索,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不得瞒报和虚报;对查明的大案要案,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适时曝光,对违法单位和人员起到震慑作用;对宜昌所属的种子生产企业,市种子管理局要认真抓源头,开展亲本鉴定、花期检查,督促企业把好亲本质量关。

五、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杂交水稻、玉米种子销售即将全面展开,质量和市场监管刻不容缓。尤其是两系杂交水稻质量隐患仍然存在,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农业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成立专班,分片包干,把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具体时间。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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