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夷陵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市直各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考试基地及市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1]79号)精神,现就我市2011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考试职业范围
(一)2011年全国统一鉴定考试职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营销师、秘书(二级以上)等。
(二)2011年全省统一鉴定考试职业:物流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指导员、企业培训师、公关员、公共营养师、平面设计师、室内设计师、景观设计师等。
二、继续执行全国(省)职业技能鉴定“统考日”
2011年我市继续执行全国(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日(以下简称“统考日”)制度。
(一)全国“统考日”,上半年5月21—22日,下半年11月19—20日。
具体统考时间及统考职业,上半年5月21日统考职业:心理咨询师、营销师、秘书(在线考试);5月22日统考职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在线考试)。下半年11月19日统考职业:心理咨询师、营销师、秘书(在线考试);11月20日统考职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机考)。
(二)全省“统考日”今年为5月、7月、9月、11月的第三周星期六、星期日,统考职业:物流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指导员、企业培训师、公关员、公共营养师、平面设计师、室内设计师、景观设计师等职业和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三、四、五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三、四、五级)、公关员(国家职业资格三、四、五级)。
各县市(夷陵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市直各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考试基地及市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要按“统考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组织实施全国(省)统一鉴定考试。
三、全国(省)统考职业申报考试程序
各县市(夷陵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市直各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考试基地及市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按照全国(省)统一鉴定考试职业及申报条件组织报名,确定参考学员的申报等级。全国统考报名截止时间为考试前40天(上半年4月15日、下半年10月14日);全省统考报名截止时间为考前15天。各报名点在规定报名截止日将考生报名信息及资料,集中向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申报,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汇总后,向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申报。
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电子版个人登记照一张(20KB以下)、个人近期免冠登记照片一寸3张、两寸1张;
2、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一式两份;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地身份证报考者须提供在宜工作用人单位用工证明或本人社保卡、在校学生须提交学校的学籍注册证明);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出具申报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
6、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申报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者须提供本职业论文一式两份(申报心理咨询师职业须另增加案例报告一式两份)参加综合评审。
2011年全国(省)统一鉴定考试,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统一指导下,仍然坚持“五统一”的原则,即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统一考务、统一发证”进行实施,原则上只在宜昌城区设立考场。
四、切实加强全国(省)统一鉴定考试规范管理,保证鉴定质量
各县市(夷陵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市直各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考试基地及市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深入企业、院校、街道社区大力宣传,积极拓展鉴定领域,扩大鉴定规模。按照国家职业标准,严把报考人员资格审核关,确保上报考试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认真做好相关职业考前的培训工作,确保统考鉴定考生的合格率。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将加强全市统考鉴定工作的综合管理协调和技术指导。加强考务管理,建立质量督导机制,严肃考场纪律,杜绝舞弊行为,公布违纪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统考报名咨询电话及联系人:张光菊6736728
王洪军6733475
附件1、全国统一鉴定考试职业(工种)安排表
2、全省统一鉴定考试职业(工种)安排表
3、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申报条件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1
全国统一鉴定考试职业(工种)安排表
职业 名称 |
等级 |
考试时间 |
备 注 |
心理 咨询师 |
3—2 |
08:30—10:00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专业能力考核 二级综合评审时间由省鉴定中心确定08:30—10:00理论知识考试 |
|
营销师 |
2—1 |
08:30—10:00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专业能力考核 综合评审时间由省鉴定中心确定 |
|
秘 书 |
2 |
08:30—10:00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专业能力考核 14:00—15:30 涉外秘书:英语考试,综合评审时间由省鉴定中心确定 |
在线考试 涉外秘书英语考试播放听力磁带。 |
企业人力资源 管理师 |
4—2 |
08:30—10:00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专业能力考核 二级综合评审时间由省鉴定中心确定 |
在线考试 |
附件2
全省统一鉴定考试职业(工种)安排表
|
企业 信息 管理师 |
3—2 |
08:30—10:00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专业能力考核 二级综合评审时间由省鉴定中心确定 |
二级综合评审采取撰写论文,书面或口头答辩形式。 |
物流师 |
4—2 |
08:30—10:00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技能操作考核 14:00—15:30二级综合评审 |
技能操作考核可使用普通计算器。 | |
职业 指导员 |
4—1 |
08:30—10:00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技能操作考核 一级、二级综合评审时间由省鉴定中心确定 |
| |
理 财 规 划 师 |
3—2 |
08:30—10:00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专业能力考核 14:00—15:30二级综合评审 |
专业能力考核、综合评审可使用专用计算器。 | |
企业 培训师 |
3—2 |
08:30—10:00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专业能力考核 二级综合评审时间由省鉴定中心确定 |
按2007年修订标准命题 | |
项 目 管 理 师 |
4—2 |
08:30—10:00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专业能力考核 14:00—15:30二级综合评审 |
综合评审采取撰写专题论文,纸笔作答形式。二级专业能力考核可使用普通计算器。 | |
电子商务师 |
4—2 |
08:30—10:00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专业能力考核 二级综合评审时间由省鉴定中心确定 |
二级综合评审采取撰写论文,书面或口头答辩形式 | |
公共营养师 |
4—2 |
08:30—10:00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专业能力考核 二级综合评审时间由省鉴定中心确定 |
|
公关员 |
5-3 |
08:30—10:00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专业能力考核 |
|
营销师 |
5—3 |
08:30—10:00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专业能力考核 |
|
平面、室内、景观设计师 |
5—1 |
08:30—10:00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专业能力考核 二级综合评审时间由省鉴定中心确定 |
|
秘书 |
5—3 |
08:30—10:00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专业能力考核 14:00—15:30 涉外秘书:英语考试, |
在线考试 涉外秘书英语考试播放听力磁带。 |
附件:3
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申报条件:
公共营养师申报条件:
——公共营养师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中专毕业证书。
(3)经四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公共营养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5)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公共营养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具有医学或食品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
(6)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公共营养师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二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二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
(5)具有医学或食品相关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8年以上。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申报条件: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四级,具备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助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三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二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专业或相相关专业博士学位,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4)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5)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具有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一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2)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心理咨询师申报条件:
——助理心理咨询师(国家三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大专学历,经心理咨询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经心理咨询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心理咨询师(国家二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博士学位;
(2)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心理咨询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
营销师申报条件:
——营销员(国家五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从事推销工作1年以上;
(2)经本职业营销员正规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高级营销员(国家四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营销员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营销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营销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3)中等职业学校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并从事营销工作1年以上 ;
(4)大学专科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以上;
(5)从事营销工作5年以上,并经本职业高级营销员正规培训。——助理营销师(国家三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营销员职业资格证书后,并从事营销工作2年以上;(2)大学专科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后,并从事营销工作2年以上;
(3)大学本科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后,并从事营销工作1年以上;
(4)连续从事营销工作8年以上,并经本职业助理营销师正规培训。
——营销师(国家二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助理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大学专科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本职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大学本科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本职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大学专科相关专业毕业(经济类、管理类下同),在本职业连续工作5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大学本科相关专业毕业,在本职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有1年工作经验的在校MBA、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或相关专业研究生;
(7)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高级营销师(国家一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本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取得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取得本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理财规划师级申报条件:
——助理理财规划师(国家三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下同)毕业证书;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具有其它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理财规划师(国家二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4年以上;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高级理财规划师(国家一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项目管理师申报条件:
——项目管理员(国家四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项目管理员正规培训,达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具有大专学历,从事项目管理工作1年以上。
——助理项目管理师(国家三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项目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助理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助理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助理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硕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项目管理师(国家二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项目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申报前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担任项目管理领导2年以上,经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同等学历),申报前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担任项目领导1年以上,能够管理一般复杂项目,经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高级项目管理师(国家一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项目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博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并担任项目管理领导工作1年以上,负责过2—4项以上复杂项目管理工作,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果(含研究成果,奖励成果,论文著作),经高级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本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8年以上,并担任项目管理领导工作3年以上,负责过3—5项大型复杂项目管理工作,并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果(含研究成果,奖励成果,论文著作),经高级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企业信息管理师申报条件:
——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三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具有信息管理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经本职业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二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具有管理类、信息技术类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企业培训师申报条件:
——助理企业培训师(国家三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一年实习期满,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专学历(或同等学历),从事职业培训工作满3年,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企业培训师(国家二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职业培训工作满3年,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从事职业培训工作满5年。
(3)取得本职业助理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满4年,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高级企业培训师(国家一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博士学位,从事职业培训工作满4年,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职业培训工作满7年。
(3)取得硕士学位,并取得本职业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满3年,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业证书。
(4)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并取得本职业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满4年,经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电子商务师申报条件:
——电子商务员(国家四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见习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助理电子商务师(国家三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级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取得本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证书。
——电子商务师(国家二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者。
——高级电子商务师(国家一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物流师申报条件:
——物流员(国家四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物流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
(3)各类中等、高职院校,技工学校本专业的在校毕业班学生或毕业生。
——助理物流师(国家三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物流员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物流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物流员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
(3)高等院校(本科)、高级技工学校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在校毕业班学生或毕业生;
(4)取得国家认可的大学本科毕业生,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物流师(国家二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物流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
(3)取得国家认可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经济管理、企业管理、工程管理、物质管理、仓储管理等)大学学士学位,在本职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
职业指导员申报条件:
——职业指导员(国家四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职业指导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2)具有大专学历,经职业指导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助理职业指导师(国家三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助理职业指导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2)具有大专学历,经助理职业指导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3)取得职业指导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职业指导师(国家二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一篇;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一篇;
(3)取得助理职业指导师资格证书2年以上,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一篇。
——高级职业指导师(国家一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二篇以上;
(2)具有博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二篇以上;
(3)取得职业指导师资格证书3年以上,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广二篇以上。
公关员申报条件:
——初级(国家五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见习工作1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公关或相关专业(新闻、广告、营销、秘书,下同)毕业证书。
——中级(国家四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工作(新闻、广告、营销、秘书)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工作(新闻、广告、营销、秘书)3年以上;
(3)具有公关专业大学专科及相关专业并从事公关工作1年以上。
——高级(国家三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3)连续从事公关工作10以上,并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秘书(涉外秘书)申报条件:
——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秘书(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经五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秘书(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后,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四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四级秘书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秘书(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后,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三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取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后,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秘书(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三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后,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三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后,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后,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