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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2022 0506号建议的答复
栏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2-07-25 加入收藏
一、工作开展情况(一)焚烧设施建设情况。目前我省每天产生生活垃圾约4.1万吨,全省共建成焚烧发电厂28座,日处理能力2.79万吨,水泥窑协同处置厂15座,日处理能力0.91万吨,在建焚烧发电厂11座,焚烧处理能力(含水泥窑协同)达到3.60万吨,焚烧占比70%。(二)焚烧飞灰处理情况。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是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产生的必然副产物,大约占焚烧生活垃圾量的 3%~5%。全省28座焚烧发电厂中,采用炉排炉工艺焚烧发电厂24座,日处理能力21400吨,采用流化床工艺4座(武汉3座,荆州1座),日处理能力6500吨。初步估算,全省每天产生焚烧飞灰量达到1100多吨,主要的处理方式为螯合固化后进行专区填埋。二、相关建议落实情况(一)关于完善相关标准体系的建议落实情况。我省历来高度重视焚烧飞灰处理工作,2018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各地在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同时,要同步规划建设焚烧飞灰处理设施。2021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方案》,再次强调,要落实好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和处置过程的污染控制技术要求,探索推动符合条件的飞灰危险废物豁免管理。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在全省开展为期3年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规范垃圾焚烧飞灰转移和处置。省市场监管局在仙桃布局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循环经济产业园标准化试点”,开展垃圾焚烧发电标准体系构建、推广实施标准化试点,探索垃圾焚烧处理、推动循环经济的标准化经验。武汉市出台了地方标准《武汉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安全处置与管理技术要求》,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收集、贮存、预处理、运输、处置,以及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的技术要求。(二)关于加强技术攻关的建议落实情况。我厅一直积极推动垃圾焚烧飞灰安全处置相关科技攻关工作,联合省发改委印发了《湖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和《湖北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 2021-2025年)》,均明确提出,探索推动符合条件的飞灰危险废物豁免管理,鼓励企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进行飞灰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积极配合省科技厅推进垃圾焚烧飞灰综合利用领域技术攻关,组织省内高校院所、企事业单位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固废资源化”重点专项项目。大力实施垃圾焚烧飞灰综合利用领域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在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中,对垃圾焚烧飞灰综合利用领域的技术研究给予高度关注,立项支持了多项涉及焚烧飞灰固废资源化项目。同时,加强相关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目前在垃圾焚烧飞灰综合利用领域建有硅酸盐建筑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煤燃烧国家重点实验室、湖北省工业固废资源化技术应用与装备研究企校联合创新中心、湖北省固废无害化处理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等多个省级科技创新平台。(三)关于加强飞灰实时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建议。按照《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1134-2020)等规范标准要求,加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理。武汉市利用武钢北湖渣场,建成处理能力520吨/天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理厂,处理全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其它城市在建设焚烧厂的同时,均同步规划建设了焚烧飞灰填埋场,确保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得到无害化处置。同时,大力推广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技术等成熟技术应用,目前华新环境工程(武穴)有限公司、华新环境(南漳)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均具备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协同处置能力。三、下一步工作(一)推进飞灰处置设施建设。根据焚烧设施长期运行需求,合理规划飞灰处置设施建设。推动各市州统一规划、集中建设飞灰处置设施,支持跨地区、跨部门合作,统筹共享飞灰处置,通过建立跨区域生态补偿制度等方式协调解决飞灰处置设施建设和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鼓励社会和民间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设施。(二)严格焚烧飞灰填埋管理。进入填埋场专区填埋的飞灰处理产物应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入场要求,并按要求定期检测。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中飞灰填埋区防水、防渗漏设施建设。探索推动符合条件的飞灰危险废物豁免管理。(三)鼓励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鼓励焚烧飞灰预处理稳定化、资源化利用新技术的研发。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飞灰熔融处理和飞灰深井贮存等技术的应用,推动工业窑炉协同处置飞灰技术开发,探索利用预处理后的飞灰烧结制陶粒、作为掺合料制作混凝土等技术的应用,鼓励飞灰中重金属分离回收技术开发应用。对具备工程转化应用的资源化技术,鼓励建设和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飞灰资源化利用设施,节约填埋空间,促进可持续发展。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7月25日(此件公开发布)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相关附件: var annex = $("#annex"); var list = $("#list"); if(!list.has(‘li‘).length){ annex.hide(); }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焚烧设施建设情况。目前我省每天产生生活垃圾约4.1万吨,全省共建成焚烧发电厂28座,日处理能力2.79万吨,水泥窑协同处置厂15座,日处理能力0.91万吨,在建焚烧发电厂11座,焚烧处理能力(含水泥窑协同)达到3.60万吨,焚烧占比70%。

(二)焚烧飞灰处理情况。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是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产生的必然副产物,大约占焚烧生活垃圾量的 3%~5%。全省28座焚烧发电厂中,采用炉排炉工艺焚烧发电厂24座,日处理能力21400吨,采用流化床工艺4座(武汉3座,荆州1座),日处理能力6500吨。初步估算,全省每天产生焚烧飞灰量达到1100多吨,主要的处理方式为螯合固化后进行专区填埋。

二、相关建议落实情况

(一)关于完善相关标准体系的建议落实情况。我省历来高度重视焚烧飞灰处理工作,2018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各地在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同时,要同步规划建设焚烧飞灰处理设施。2021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方案》,再次强调,要落实好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和处置过程的污染控制技术要求,探索推动符合条件的飞灰危险废物豁免管理。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在全省开展为期3年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规范垃圾焚烧飞灰转移和处置。省市场监管局在仙桃布局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循环经济产业园标准化试点”,开展垃圾焚烧发电标准体系构建、推广实施标准化试点,探索垃圾焚烧处理、推动循环经济的标准化经验。武汉市出台了地方标准《武汉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安全处置与管理技术要求》,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收集、贮存、预处理、运输、处置,以及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的技术要求。

(二)关于加强技术攻关的建议落实情况。我厅一直积极推动垃圾焚烧飞灰安全处置相关科技攻关工作,联合省发改委印发了《湖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和《湖北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 2021-2025年)》,均明确提出,探索推动符合条件的飞灰危险废物豁免管理,鼓励企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进行飞灰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积极配合省科技厅推进垃圾焚烧飞灰综合利用领域技术攻关,组织省内高校院所、企事业单位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固废资源化”重点专项项目。大力实施垃圾焚烧飞灰综合利用领域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在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中,对垃圾焚烧飞灰综合利用领域的技术研究给予高度关注,立项支持了多项涉及焚烧飞灰固废资源化项目。同时,加强相关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目前在垃圾焚烧飞灰综合利用领域建有硅酸盐建筑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煤燃烧国家重点实验室、湖北省工业固废资源化技术应用与装备研究企校联合创新中心、湖北省固废无害化处理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等多个省级科技创新平台。

(三)关于加强飞灰实时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建议。按照《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1134-2020)等规范标准要求,加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理。武汉市利用武钢北湖渣场,建成处理能力520/天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理厂,处理全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其它城市在建设焚烧厂的同时,均同步规划建设了焚烧飞灰填埋场,确保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得到无害化处置。同时,大力推广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技术等成熟技术应用,目前华新环境工程(武穴)有限公司、华新环境(南漳)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均具备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协同处置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

(一)推进飞灰处置设施建设。根据焚烧设施长期运行需求,合理规划飞灰处置设施建设。推动各市州统一规划、集中建设飞灰处置设施,支持跨地区、跨部门合作,统筹共享飞灰处置,通过建立跨区域生态补偿制度等方式协调解决飞灰处置设施建设和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鼓励社会和民间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设施。

(二)严格焚烧飞灰填埋管理。进入填埋场专区填埋的飞灰处理产物应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入场要求,并按要求定期检测。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中飞灰填埋区防水、防渗漏设施建设。探索推动符合条件的飞灰危险废物豁免管理。

(三)鼓励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鼓励焚烧飞灰预处理稳定化、资源化利用新技术的研发。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飞灰熔融处理和飞灰深井贮存等技术的应用,推动工业窑炉协同处置飞灰技术开发,探索利用预处理后的飞灰烧结制陶粒、作为掺合料制作混凝土等技术的应用,鼓励飞灰中重金属分离回收技术开发应用。对具备工程转化应用的资源化技术,鼓励建设和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飞灰资源化利用设施,节约填埋空间,促进可持续发展。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7月2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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