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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关于规范和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栏目:湖北省监狱管理局-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08-16 加入收藏
关于《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关于规范和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解读为深入推进全省监狱系统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工作,确保监狱系统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在合法、规范、高效的轨道上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局制定了《湖北省监狱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规定》《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的通知》《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与咨询回应社会关切的通知》等3个规范性文件,通过《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关于规范和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印发。本次制定的3个文件与《湖北省监狱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湖北省监狱管理局政务网站管理办法(试行)》(鄂监规〔2018〕1号)和《关于印发<湖北省监狱管理局权力清单><湖北省监狱管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鄂监发〔2021〕2号)共同构成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基础。一、制定依据本次文件指定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规定》《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的通知 》等法律法规。二、制定背景随着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我局原有的《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暂行规定》《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局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已与上级最新规定政策不符或过时。同时,今年初我局也计划对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进行基础规范清理,在向党委会专题汇报政务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时已做报备。因此,适时出台相关制度性文件十分必要。三、征求意见情况我局于7月23日在门户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公开征求<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关于规范和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意见的公告》,并在局机关内部各处室征求了意见。按照各方的修改意见、建议,对原稿进行了修改。除部分文字和少数内容表述修改外,原文件整体结构和内容无大幅度修订。四、文件相关内容说明《湖北省监狱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规定》是按照现行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程序制定,从信息公开审核原则、责任主体、审核依据、发布程序、除外事项、轨迹留存、责任追究等方面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全流程。各监狱参照省局规定执行,开展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工作。《省监狱管理局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的通知》参照《省政务管理办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通知》制定,从接受、登记、补正、拟办、征求第三方意见、审核、做出答复、送达、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存档等10个方面严格按照国办和省政务办的要求开展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与咨询 回应社会关切的通知》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的通知》精神制定,通过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明确部门责任、丰富解读形式和规范回复政策咨询、投诉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两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全系统对涉及公共利益、刑罚执行等工作的政策解读力度。按照上级要求,凡不涉密的规范性文件不能简单一发了之,按照“谁制定谁解读”的原则,要在发布文件的同时对文件同步进行解读。同时,针对群众的政务咨询、投诉建议、热点关切,监狱机关要主动积极、规范高效进行解答和回应,形成长效机制,达到政务公开促进监狱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该文件已于8月20日通过合法合规性审查,8月27日经局党委会研究通过,8月30日由局长贾石松签发。文:沈凯相关附件:

关于《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关于规范和加强

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为深入推进全省监狱系统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工作,确保监狱系统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在合法、规范、高效的轨道上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局制定了《湖北省监狱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规定》《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的通知》《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与咨询回应社会关切的通知》等3个规范性文件,通过《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关于规范和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印发。

本次制定的3个文件与《湖北省监狱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湖北省监狱管理局政务网站管理办法(试行)》(鄂监规〔2018〕1号)和《关于印发<湖北省监狱管理局权力清单><湖北省监狱管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鄂监发〔2021〕2号)共同构成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基础。

一、制定依据

本次文件指定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规定》《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的通知 等法律法规。

二、制定背景

随着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我局原有的《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暂行规定》《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局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已与上级最新规定政策不符或过时。同时,今年初我局也计划对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进行基础规范清理,在向党委会专题汇报政务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时已做报备。因此,适时出台相关制度性文件十分必要。

三、征求意见情况

我局于7月23日在门户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公开征求<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关于规范和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意见的公告》,并在局机关内部各处室征求了意见。按照各方的修改意见、建议,对原稿进行了修改。除部分文字和少数内容表述修改外,原文件整体结构和内容无大幅度修订。

四、文件相关内容说明

《湖北省监狱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规定》是按照现行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程序制定,从信息公开审核原则、责任主体、审核依据、发布程序、除外事项、轨迹留存、责任追究等方面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全流程。各监狱参照省局规定执行,开展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工作。

《省监狱管理局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的通知》参照《省政务管理办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通知》制定,从接受、登记、补正、拟办、征求第三方意见、审核、做出答复、送达、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存档等10个方面严格按照国办和省政务办的要求开展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

《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与咨询 回应社会关切的通知》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的通知》精神制定,通过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明确部门责任、丰富解读形式和规范回复政策咨询、投诉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两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全系统对涉及公共利益、刑罚执行等工作的政策解读力度。按照上级要求,凡不涉密的规范性文件不能简单一发了之,按照“谁制定谁解读”的原则,要在发布文件的同时对文件同步进行解读。同时,针对群众的政务咨询、投诉建议、热点关切,监狱机关要主动积极、规范高效进行解答和回应,形成长效机制,达到政务公开促进监狱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

该文件已于8月20日通过合法合规性审查,8月27日经局党委会研究通过,8月30日由局长贾石松签发。

文:沈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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