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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军区农民工权益保护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栏目: 宜昌市司法局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1-05-19 加入收藏
点军区农民工权益保护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日期:2011-05-19 09:23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1

  点军区开展“三万”活动以来,点军区司法局针对农民工权益保障等问题进村入户开展调研。点军区位于长江以南,是农业大区,打工经济是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今年由于受多方面的影响,部分企业面临调整、经营遭遇困难,返乡农民工增多。经过调研,我们了解到我区返乡农民工的状况,农民工维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为做好我区返乡农民工的权益保障工作,提出了针对性的措施。

  一、返乡农民工现状

  1、我区返乡农民工的基本情况:

  点军区外出务工农民18000余人,今年返乡农民工2000余人,占外出农民总数的11%,他们大部分是在广东及沿海的务工人员,返乡主要原因是企业裁员,无岗就业。区委区政府针对返乡农民工增多的实际,积极采取应对措施,鼓励返乡农民在家门口就业。3月18日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在联棚乡举行返乡农民工招聘会,41家企业单位进场,10余家企业培训机构参与,参加应聘人数有5000余人,有就业意向的有800多人,有培训意向的有340余人,提供就业岗位2000余个,多种途径的工作,缓解了返乡农民工的压力。

  2、返乡农民工与原务工地尚未了结的法律纠纷情况:

  返乡农民工与原务工地的纠纷多属劳资纠纷,拖欠工资之类,少数是工伤且赔偿问题在解决之中,纠纷未了结的原因主要是农民的法律意识不强,存在着息事宁人,加上企业制度不健全,农民工对国家的相关政策及法律条文不很了解,维权意识不强。

  3、农民工返乡后的情况:

  返乡农民工在本地企业就业情况是,工资虽有下降,但生活成本降低,同时可以利用闲暇时间回家帮忙,既照顾了家里,又有收入。对部分自主创业的,区政府出台相关扶持政策,给予优惠。

  二、农民工权利受到侵害的主要表现

  1. 就业歧视。用人单位视农民工为“二等公民”,同工不能同酬,同工不能同时,同工不能同权。

  2. 劳动环境不容乐观,缺乏应有的劳动保护。农民工群发性的职业病或中毒事故频繁发生。资方又忽视安全生产,以致工伤事故不断,农民工在如此条件下劳动,身体健康权受到严重损害。

  3. 劳动报酬权利得不到保障。被收押金、扣证件,工资被拖欠、克扣是司空见惯。

  4. 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基本没有建立起来。

  5. 休息休假的权利得不到保障,超强度加班成为“正常”现象。

  6. 人身权利得不到保障。老板或管理人员对农民工搜身搜包,时有体现。

  7、企业社会责任弱化,农民工的素质较低。农民工外出打工时缺乏职业培训或参加法律学习,遇事只能采取过激行为,问题不能通过合法渠道解决。

  三、农民工权益受侵害的原因

  1. 农民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导致农民工在就业中无序竞争。

  2. 农民工从业的随意性和松散性,造成农民工权益维护困难。

  3. 农民工文化程度偏低,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

  4. 保障制度难以落实。

  四、农民工权益保护的对策

  (一)法律救济方面:

  1.认真落实我国相关法律中对农民工权益保护的规定。

  2.在涉及农民工权益的具体司法实践中,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向农民工一方实行“司法倾斜”,对侵害农民工权益者实施更严厉的惩处,对施害者起到警示惩戒作用。

  3.简化解决纠纷的法律程序,为农民工提供一条维权的“便捷通道”。

  4.建立专门的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无偿法律救助机构,鼓励法律志愿者积极参与,解决农民工的疑难问题,帮助农民工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进行诉讼,以维护农民工的各项合法权益。

  (二)社会救济方面:

  1.重视发挥新闻舆论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方面的导向和监督作用,更好地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2.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妇联、教育、工商等部门的积极参与,开辟多种农民工维权渠道。

  3.开辟维权热线,使农民工的权利及时得到维护。

  4.建立维权监督、举报制度,使农民工权益受损的情况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

  (三)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提高农民工的素质为流出地的责任:

  1.加大农村教育经费投入,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素质。

  2.改变农村教育模式,培养适合农村及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

  3.加大对农村转移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

  4.加强对农村转移劳动力法律知识的培训。

  (四)流入地应从以下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1. 加大对农民工岗前或其他职业技能的培训。

  2.为农民工接受继续教育提供便利。

  3.为农民工子女接受教育创造条件。

  五、司法行政部门结合职能应采取的措施

  1、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法律素养和维权意识

  在继续做好法律基础知识宣传的基础上,结合当前群众咨询比较集中的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宣传,如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劳动争议问题,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以及征地拆迁补偿及安置就业纠纷等问题,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宣传,继续采取法律援助进企业,进乡村等形式,扩大宣传效果,让更多的群众知晓法律援助,强化他们的依法维权的意识。

  2、进一步加大法律服务工作力度,提高对弱势群体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实际效果

  结合工作实际,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发挥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站(点)的作用,进一步畅通援助的申请渠道,努力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在办理法律援助事项过程中,尽可能采取协调、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降低受援人的诉讼成本,提高效能,确实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质量,确保法律援助的实际效果。

  3、进一步加强学习,以适应新形势下对法律工作者的更高要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群众的法律需求增多,涉及的法律和政策问题呈现多样化,一些还涉及群体纠纷,这对法律咨询服务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业务学习,围绕咨询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研究,及时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不但提高政策,业务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并建立沟通协调机制,这样有利于信息互通和工作协调,开辟“绿色通道”,为群众解决问题提供了便利,也有利于提高咨询服务工作的服务效果。

   点军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蔡宏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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