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2-26 08:45来源:宜昌市医疗保障局
本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王青,因医疗收费原始票据遗失,提供发票存根联复印件等资料申请医疗费用报销。现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收费原始票据遗失报销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31号)规定,对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秭归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联系举报。
姓名:王青
医疗机构名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
票据金额:20295.70元
开票日期:2019年9月24日
票据号码:1600313930
公示期:2021年2月25日—2021年3月25日
举报联系电话:0717-2881288
秭归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