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4-30 13:14来源:宜昌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李菊,因医疗收费原始票据遗失,提供云南省永善县证明等资料申请医疗费用报销。现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收费原始票据遗失报销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医保发〔2020〕63号)对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宜昌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联系举报。
姓名:李菊
参保地:宜昌市
参保险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医药机构名称:永善县人民医院
票据金额:2546.9元
开票日期:2020年11月30日
票据号:0007219265
公示期:2021年4月30日--- 2021年5月30日
举报联系电话:0717-6731157
宜昌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