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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园林局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管理及考核实施办法
栏目: 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护中心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7-10-10 加入收藏
市园林局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管理及考核实施办法
日期:2017-10-10 12:00来源: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护中心
责任编辑:市园林中心

       根据《中共宜昌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评体系强化履职尽责管理及考核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宜办发[2016]1号)文件精神,现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三维纲要,按照四个一流工作要求,以事业发展、单位职能、领导班子职责和领导干部岗位职责为依据,以承担的任期目标和年度任务为基础,以年度工作项目为载体,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的跟踪管理和考核评价,强化管理结果运用,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加快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考核对象

(一)市园林局中层正职干部;

(二)市园林局所属单位领导班子;

(三)市园林局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三、考核目标体系、内容及评分办法

(一)市园林局中层正职干部

围绕市园林局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科室职责分工,确定干部个人考核内容,依据年度工作项目清单,考核工作目标完成和履职尽责表现情况。

包括个人年度工作项目完成情况得分和综合评价得分,权重比例为80:20。综合评价包括领导评价(局党委成员)和内部评价(局机关全体干部、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权重比例为50:50

(二)市园林局所属单位领导班子

围绕部门职能目标、效能目标、共性目标(附表1),依据年度工作项目清单,考核工作目标完成和履职尽责表现情况。

考核项目包括工作目标考评和综合评价,计分权重比例为80:20。各项考核均按百分制进行。

工作目标:直接运用局目标管理综合考评结果。
    综合评价:包括上级评价(局党委成员及机关全体干部)、内部评价(本单位在编干部职工)和社会评价(每单位安排10名服务对象),权重比例为50:50

(三)市园林局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围绕领导班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班子成员岗位职责分工,确定干部个人考核内容,依据年度工作项目清单,考核工作目标完成和履职尽责表现情况。

党政正职。包括领导班子工作目标考核得分和综合评价得分,权重比例为80:20。综合评价:包括领导评价(局党委成员)、内部评价(本单位在编干部职工)和社会评价(每单位安排10名服务对象),权重比例为50:50

其他班子成员。包括领导班子工作目标考核得分、个人年度工作项目完成情况得分、综合评价得分,权重比例为30:50:20。综合评价:包括领导评价(局属单位党政正职)、内部评价(本单位在编干部职工)和社会评价(每单位安排10名服务对象),权重比例为50:50

四、考核方法及程序

(一)确定年度工作项目清单

1、坚持目标导向、职能职责导向和问题导向,对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市住建委和市园林局重大决策部署,对照中央、省、市级住建部门、园林部门中长期规划和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对照考核目标体系,对照有关约束性指标和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对照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法治建设工作等主体责任要求,结合单位职能、领导班子职责、岗位职责分工,提出班子和个人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填写履职尽责工作项目清单(附表2-1,附表2-2)。

工作项目清单填报说明:

包含党建工作项目履职尽责工作项目两个方面。项目名称简洁实在,准确清晰。

党建工作项目是指落实市委和局党委关于党的建设各项要求、履行各项主体责任的工作事项,可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概括。领导干部工作项目应含一岗双责方面内容。

履职尽责工作项目是指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市住建委、市园林局重大发展战略、履行单位职能、领导班子职责而承担的工作事项,要突出年度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工作。所有项目累加后应涵盖单位或个人全部职责。

目标任务主要填写实施该项工作所要解决的问题、实现的目标。原则上能够定量,不能定量的应有定性描述。工作措施主要填写为实现上述目标拟采取的工作步骤和办法措施,条理清晰、表述准确、具体实在。

责任人指承担此项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完成时限为实现该目标的最终时间,具体到月份,一般应为本年内。

2、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党政正职工作项目清单经班子集体研究,由局分管领导审定;班子成员工作项目清单由局属单位党一把手审定。局中层正职干部工作项目清单由分管领导审定。

3、建立工作项目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工作项目或干部岗位变动、分工调整的,应重新研究确定工作项目清单。

(二)跟踪管理

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年度工作项目,实行季度纪实管理。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局中层正职干部年度工作项目,实行周记、月结纪实管理。

半年自评、公示、呈报。每年6月底,局党委按照工作项目清单审定程序,组织评定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和局中层正职年度工作项目进展及成效,形成情况报告。按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对其作出评价,其中优秀比例一般不超过总数的20%,工作项目完成情况表(附表3-1、附表3-2)、评价情况在本单位公示,并报市委组织部。半年自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年度考核

1、自查总结。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局中层正职干部按照年度工作项目清单对标自查,总结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形成述职述廉报告。其中,局属单位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包括年度工作项目完成情况和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情况等内容;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局中层正职干部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包括年度工作项目完成情况、个人思想情况、履行一岗双责及法治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保密工作等方面内容。

2、组织考核。按照局党委统一安排部署,结合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开展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和局中层正职干部履职尽责年度考核。

1)述职测评。召开干部大会,开展述职述廉。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作报告,局中层正职干部作口头述职,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作书面述职述廉(可会前印发)。在此基础上进行民主测评。测评项目为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附表4-1)、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局中层正职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附表4-24-3)。两项测评均分为四个等次,分别按10.80.60.4系数加权计分(弃权票、废票不计票、不计分)。

2)考评组通过查阅资料、个别访谈、走访调研等形式进行实地考核,汇总考核情况后,综合分析形成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在政治表现、履职尽责、干事创业、运行状况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正反向评价意见(附表5-1),形成对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局中层正职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正反向评价意见(附表5-2),提出履职尽责年度考核等次及排名建议。

3)综合分析研判。根据考评组汇报,综合分析研判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局属中层正职干部履职尽责情况。

3、审定考评结果。局党委听取考评组汇报,综合分析研判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局中层正职干部履职尽责情况,审核履职尽责年度考核等次及排名。

五、科学合理运用考核结果

1、运用于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局中层正职干部、局属单位班子成员考核结果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次挂勾;局属单位班子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综合管理考核结果。

2、强化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先进个人,作为年度先进工作者候选人,实绩突出的局属单位作为年度先进单位候选对象。对能力素质欠缺、工作经验不足的干部,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培训;对考核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约谈相关责任人,指出问题、督促整改,将考核结果运用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监督。

3、运用于干部选拔任用。履职尽责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和干部岗位调整的重要依据,与后备干部选拔培养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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