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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2019年第5期)
栏目: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24 加入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市局近期组织抽检肉制品、粮食加工、饮料、餐饮食品等30类102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83批次,不合格样品45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粮食加工品抽检92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市局近期组织抽检肉制品、粮食加工、饮料、餐饮食品等30类102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83批次,不合格样品45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粮食加工品抽检92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抽检52批次,不合格1批次;调味品35批次,不合格1批次;肉制品抽检75批次,不合格1批次;饮料抽检101批次,不合格2批次;方便食品抽检5批次,不合格1批次;饼干抽检12批次,不合格1批次;酒类抽检80批次,不合格1批次;水产制品抽检15批次,不合格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抽检11批次,不合格2批次;糕点抽检54批次,不合格1批次;餐饮食品抽检160批次,不合格30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2批,不合格2批次。

  抽检乳制品4批次、罐头13批次、冷冻饮品4批次、速冻食品23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1批次、糖果制品3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52批次、蔬菜制品33批次、水果制品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7批次、蛋制品2批次、食糖5批次、豆制品46批次、蜂产品6批次、食品添加剂22批次、其他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局已要求相关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1.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2019年第5期)

  2.食品抽检合格信息(2019年第5期)

  2019年10月14日

  附件1: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2019年第5期).xls

  附件2:食品抽检合格信息(2019年第5期).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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