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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公积金中心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栏目: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6-03-21 加入收藏
宜昌公积金中心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日期:2016-03-21 10:39来源: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责任编辑:市公积金中心
 

(本网讯 通讯员:徐源)日前,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文件,授予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32014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中心以争创区级、市级、省级文明单位为引领,创新思路谋求发展,将文明建设贯彻于业务工作、内部管理各个方面,使精神文明建设与中心工作有机结合。中心围绕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等重点,全面提高职工文明素养;开展理想信念教育、道德讲堂活动、文明礼仪培训以及勤俭节约教育活动,大力培育文明道德风尚;畅通现场、电话、网络三个咨询投诉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结合“三万”活动、精准扶贫、志愿者活动、社会公益活动等,全力提升社会形象。

2016年,中心将继续以文明创建为契机,以创建“满意公积金”品牌为载体,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以更昂扬的斗志、更奋发的精神、更务实的作风、更有力的举措,不断巩固文明创建成果,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宜昌大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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