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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市场监管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市场监管委员会成员单位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24 加入收藏
各县市区、高新区市场监管委员会,市市场监管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推进我市市场监管体系

各县市区、高新区市场监管委员会,市市场监管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推进我市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建设,根据机构改革后部门设置和工作需要,现将市市场监管委员会成员单位调整如下:

  市市场监管委员会成员单位包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市林业和园林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宜昌海关、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宜昌市中心支行、宜昌银保监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市市场监管委员会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主任,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市市场监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市市场监管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宜昌市市场监管委员会

   2020年7月22日

  宜昌市市场监管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市场监管委员会成员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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