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SJ-202005GL-016010001
1.招标条件
武汉绕城高速公路中洲至北湖段改扩建工程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武汉绕城高速公路中洲至北湖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19〕323号)批复初步设计,本项目资金已落实。本项目项目法人为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湖北交投京港澳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交工试验检测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建设规模:武汉绕城高速公路中洲至北湖段,项目起于江夏区藏龙岛附近,与沪渝高速公路藏龙岛以西段顺接,同时通过藏龙岛枢纽互通与南四环相连,向东下穿武广高铁,设凤凰山互通与武阳高速公路、光谷大道相接,之后下穿光谷三路,设杨店服务区,在新力村设新力互通与光谷六路相接,至豹澥与关豹高速交叉处设豹澥互通,下穿高新二路、科技三路,至高新大道设九龙互通,向北下穿科技二路、科技一路后,至苏家墩,上跨国道G316、武九铁路后,随后下穿武石城际铁路,至花山大道设花山互通后,至武鄂高速设邹黄互通,止于邹黄互通终点。改扩建里程30.334km。全线利用既有高速公路两侧加宽为主的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方案,设计速度采用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按照42米控制。新建及拼宽桥涵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它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有关规定执行。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武汉绕城高速公路中洲至北湖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交工试验检测工作。主要服务内容包括: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公路工程交工试验检测的要求和有关试验检测标准、规范、规程对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不含桥梁荷载试验)、绿化(含中央分隔带防眩效果检测)等进行交工检测(不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机电工程、房建工程),包括对工程实体、外观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内业资料进行审查,提交交工检测报告(交工检测报告须通过招标人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认可)。配合招标人开展竣工验收工作,并及时提供有关资料。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WHRCJG-1。
计划工期:从项目签订合同至完成项目交工验收全部工作止,计划开工日期:2022-09-10。
2.3其他:服务期从项目签订合同至完成项目交工验收全部工作止,实际服务开始及终止时间以招标人正式下发的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 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为本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提供试验检测服务的法人单位及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8月17日至2022年8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2年09月07日09 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交投京港澳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蔡甸经济开发区白鹤泉东大街212号综合楼
邮政编码:430070
联 系 人:余先生
电话:027-83867447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写字楼19层
邮政编码:430030
联 系 人:余先生
电话:027-83618119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http://www.huajiezn.com
开户银行:/
账号:/
2022年8月16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资质最低要求 |
WHRCJG-1 | 同时具备: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甲级资质; 3、市场监管机构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包括原省级及其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 |
注:
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应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资质(格)证书(包括资质认定证书)等材料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的复印件。
3、如投标人提供的试验检测资质书中注明的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供投标人与其下属试验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通过评审。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企业资质(格)证书变更记录扫描件。
5、投标人应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中如实列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6、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时且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最低要求 |
WHRCJG-1 | 近5年独立完成过1条不少于30km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交工验收(或交工验证性检测)试验检测工作。 |
注:
1.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协议书,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投标人完成的具体任务,应提供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2.如投标人提供的试验检测资质书中注明的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供投标人与其下属试验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试验检测机构业绩方可视为投标人业绩。
3.“近5年”是指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委托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4、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 人员 | 最低数量 |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WHRCJG-1 | 项目负责人 | 1 | 工程师,持有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近5年担任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交工验收(或交工验证性检测)试验检测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持有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近5年担任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交工验收(或交工验证性检测)试验检测工作的技术负责人。 |
注:
1.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能完整反映出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要求)要求的相关指标,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考虑。
3.近5年是指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
4、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派驻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表”、“派驻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派驻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表”、“派驻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誉最低要求 |
WHRCJG-1 |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2020年度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信用评价结果未被评为D级;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企业信誉情况”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3、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时且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 重大偏差一览表
重大偏差一览表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资质证书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3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4)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未按照要求进行盖章或签字。 |
4 | 投标文件的内容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一览表、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信誉情况承诺函、派驻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表、派驻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投标报价表、技术文件 |
5 | 联合体投标人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6 | 投标报价 | 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指投标一览表中的报价),或投标一览表中的报价与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报价表中的总价不一致 |
7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无效 |
8 | 资质条件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甲级资质(如投标人提供的试验检测资质书中注明的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供投标人与其下属试验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通过评审); (2)具备市场监管机构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包括原省级及其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 (3)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4)投标人所附证明材料应附:应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资质(格)证书(包括资质认定证书)等材料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的复印件; (5)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企业资质(格)证书变更记录扫描件; (6)投标人应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中如实列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7)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时且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
9 | 业绩 |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独立完成过1条不少于30km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交工验收(或交工验证性检测)试验检测工作; (2)满足资格审查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应提供合同协议书,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投标人完成的具体任务,应提供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如投标人提供的试验检测资质书中注明的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供投标人与其下属试验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试验检测机构业绩方可视为投标人业绩); (3)“近5年”是指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委托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4)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
10 | 信誉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2020年度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信用评价结果被评为D级;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11 | 主要人员 | 1、项目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工程师; (2)持有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3)近5年担任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交工验收(或交工验证性检测)试验检测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 (2)持有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3)近5年担任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交工验收(或交工验证性检测)试验检测工作的技术负责人。 3、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能完整反映出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要求)要求的相关指标,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考虑; (3)主要人员业绩的近5年是指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 (4)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派驻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表”、“派驻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
12 |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为本项目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提供试验检测服务的法人单位或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的,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
13 | 履约期限 | 投标一览表未填报履约期限或填报的履约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14 | 质量目标 | 投标一览表未填报质量目标或填报的质量目标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15 | 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16 | 投标价格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 |
17 |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4)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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