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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孝高速公路2022年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及桥涵定期检查项目HXJC-01标段招标公告
栏目: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30 加入收藏
招标编号:HBSJ-202207GL-060001001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汉孝高速公路2022年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及桥涵定期检查项目已由湖北汉孝高速公路建设经营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汉孝高速公路建设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武汉大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孝感市  建设规模:汉孝高速公路是湖北省武汉—十堰高速公路起点段,也是国家规划银川—武汉大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起于武汉市黄陂区桃园集与岱黄公路相接处,止于孝感市孝南区华楚湾与孝(感)襄(阳)高速公路相接;路线全长35.547公里,其中包括G70:K968+603~K994+631、省道S2:K0+000~K7+500、机场北接线S24:K0+400~K2+419 三段。G70段长26.028公里,省道S2段长7.5公里,S24段长2.019公里,其中G70为双向4车道,S2及S24为双向6车道;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及桥涵定期检查项目工程为:对汉孝高速全线公路开展检测与技术状况评定,对全线桥涵开展定期检查与技术状况评定。其他:/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汉孝高速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及桥涵定期检查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具体工程内容为:对汉孝高速全线公路开展技术状况检测与评定,双向4车道26.028km;双向6车道9.519km,频次:1次(包含路面使用性能(PQI)和SCI、TCI检测及评定);对全线桥涵开展定期检查,全线桥梁共计74座,涵洞共计197座,频次:1次(全线桥涵构造物BCI检测及评定)。(具体见投标人须知附件。)本次招标计划开始服务时间为:(1)公路技术状况评定(MQI);2022年9月26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计划工期60日历天。(2)桥涵定期检查与技术状况评定;2022年9月26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计划工期60日历天。    标段划分:1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0日历天,其中/   合同预算价:64.45 万元。2.3其他:/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体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8月31日至2022年09月0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2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6.投标相关事宜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7.评标办法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湖北汉孝高速公路建设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人:武汉大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横店街横天路18号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立业路18号邮编:邮编:联系人:吕工联系人:沈工电话:027-83454001电话:027-84214271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网址:网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 号:账 号:2022年08月29日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标段号企业资质要求JC-01投标人同时具有:(1)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且具有省级及其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或市场监管机构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注:1、投标人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以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彩色扫描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标段号业绩要求JC-01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项里程不少于35公里高速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及桥涵定期检查工作。注:1、业绩认定的时间要求:招标文件中的近5年如无特殊说明,指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完工时间为准。2、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和业主(或交通质检部门)出具的完工证明资料的彩色扫描件。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4.上述证明文件不能反映出业绩要求的指标,投标人还应附有招标人(或监管机构)证明材料。5.一份合同仅做一次业绩计算,不得因多年期合同重复计算业绩。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JC-01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2、投标人没有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3、2021年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等级未被列为D级。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2)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的最低要求)标段人员数量资格要求JC-01项目负责人1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5年试验检测经验,近五年内具有1项类似项目(高速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及桥涵定期检查)项目负责人经验。技术负责人1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8年试验检测经验,近五年内具有1项类似项目(高速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及桥涵定期检查)技术负责人经验。安全员1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C类证书。注: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还须附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主开具的业绩证明材料或能反映其业绩的合同书等),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定相关业绩。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附件:

招标编号:HBSJ-202207GL-06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孝高速公路2022年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及桥涵定期检查项目已由湖北汉孝高速公路建设经营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汉孝高速公路建设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武汉大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孝感市 
 建设规模:汉孝高速公路是湖北省武汉—十堰高速公路起点段,也是国家规划银川—武汉大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起于武汉市黄陂区桃园集与岱黄公路相接处,止于孝感市孝南区华楚湾与孝(感)襄(阳)高速公路相接;路线全长35.547公里,其中包括G70:K968+603~K994+631、省道S2:K0+000~K7+500、机场北接线S24:K0+400~K2+419 三段。G70段长26.028公里,省道S2段长7.5公里,S24段长2.019公里,其中G70为双向4车道,S2及S24为双向6车道;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及桥涵定期检查项目工程为:对汉孝高速全线公路开展检测与技术状况评定,对全线桥涵开展定期检查与技术状况评定。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汉孝高速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及桥涵定期检查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具体工程内容为:对汉孝高速全线公路开展技术状况检测与评定,双向4车道26.028km;双向6车道9.519km,频次:1次(包含路面使用性能(PQI)和SCI、TCI检测及评定);对全线桥涵开展定期检查,全线桥梁共计74座,涵洞共计197座,频次:1次(全线桥涵构造物BCI检测及评定)。(具体见投标人须知附件。)本次招标计划开始服务时间为:(1)公路技术状况评定(MQI);2022年9月26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计划工期60日历天。(2)桥涵定期检查与技术状况评定;2022年9月26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计划工期60日历天。
    标段划分:1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0日历天,其中/
   合同预算价:64.45 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体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8月31日至2022年09月0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2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汉孝高速公路建设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人:

武汉大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横店街横天路18号

地址: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立业路18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吕工

联系人:

沈工

电话:

027-83454001

电话:

027-84214271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2年08月29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号

企业资质要求

JC-01

投标人同时具有:

(1)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且具有省级及其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或市场监管机构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

注:1、投标人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以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彩色扫描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号

业绩要求

JC-01

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项里程不少于35公里高速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及桥涵定期检查工作。

注:1、业绩认定的时间要求:招标文件中的近5年如无特殊说明,指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完工时间为准。

2、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和业主(或交通质检部门)出具的完工证明资料的彩色扫描件。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4.上述证明文件不能反映出业绩要求的指标,投标人还应附有招标人(或监管机构)证明材料。

5.一份合同仅做一次业绩计算,不得因多年期合同重复计算业绩。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JC-01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2021年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等级未被列为D级。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的最低要求)

标段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JC-01

项目负责人

1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5年试验检测经验,近五年内具有1项类似项目(高速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及桥涵定期检查)项目负责人经验。

技术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8年试验检测经验,近五年内具有1项类似项目(高速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及桥涵定期检查)技术负责人经验。

安全员

1

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C类证书。

注: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还须附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主开具的业绩证明材料或能反映其业绩的合同书等),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定相关业绩。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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