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黄月娥)市依法治市办公室日前下发《关于命名全市第二批法制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的决定》,命名表彰一批法制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荣获“法制创建活动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六五”普法以来,宜昌公积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2011-2015年法治建设暨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始终坚持把依法行政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把行业普法教育和推进各项工作相结合,围绕群众关注的缴存基数、提取贷款政策等热点问题,大力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日和 “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楼盘”等活动,将劳务派遣人员、在城市中有稳定工作的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公积金缴存范围,在全省率先将单位缴交公积金条款写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和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执法大检查,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法规体系建设,强化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监督,规范住房公积金行政服务行为,稳步推进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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