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二五”全省质监事业发展回顾
“十二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积极协同协作下,全省质监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十二字方针为指导,紧紧围绕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强力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积极探索以改革促发展的有效途径,着力推动大质量格局机制形成,在“严守质量安全底线,提升质量水平上限”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为“十三五”全省质监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质量兴省战略稳步推进。五年来,湖北质量发展已成为省委、省政府以及各级党委政府议事与决策的重要内容。湖北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湖北省质量兴省战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省政府成立了由31个部门组成的质量兴省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质量兴省相关工作。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学了质量发展战略,省委书记李鸿忠同志在专题研学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省委党校举办了县市政府领导质量兴省专题研讨班。省政府办公厅每年出台质量兴省年度行动计划,分解目标任务,开展了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考核结果全省通报。2015年出台了《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为全面提升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提供了政策保障。为了更好地发挥质量发展先进的示范和引领作用,省政府设立了政府“长江质量奖”,2010年至2015年省政府连续六年召开了高规格的全省质量兴省工作暨长江质量奖颁奖大会,部署推进全省质量工作,奖励质量发展先进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全省计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为充分发挥中南大区计量技术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提供了保障。为了在新常态下进一步将湖北质量发展工作引向深入,2015年10月由省政府主持召开了全省质量大会,省委、省政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要领导到会并分别作了重要讲话,为“十三五”湖北质量工作的大发展定下了调子,指明了方向。
二是质量服务发展业绩斐然。深入开展“质量服务进万企”活动、“中小企业质量提升工程”、“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努力服务企业、服务产业,促进质量提升。大力开展长江质量奖标准宣贯,为1051家企业导入了卓越绩效标准,18334人次参加了卓越绩效标准培训,企业自评师达到1073人,使政府质量奖的引领作用有了广泛的社会基础。“长江质量奖”活动开展以来,东风、武钢、烽火科技、长飞光纤等15家企业获得“长江质量奖”,18家企业获得“长江质量奖提名奖”,其中,十堰市太和医院获得第6届“长江质量奖”,实现了服务业在创奖中零的突破,这些企业由此成为“竞进提质、升级增效”的排头兵、领头羊。在“长江质量奖”活动的引领下,17个市州全部设置了政府质量奖,一大批重质量、重品牌、重标准的企业通过创奖活动,加速了质量效益的转型,成为了地方经济发展的领跑者。充分支撑质量协会在促进企业质量提升中的作用,全省注册QC(质量管理)小组60万个,一大批QC小组质量攻关成果在全国获奖,夯实了企业车间班组质量管理基础。充分发挥湖北名牌在引领制造业转型升级中的作用,不断改进、完善湖北名牌评价机制,引导湖北名牌评价向服务业延伸。截至2015年底,全省有效期内湖北名牌达到955个,名牌企业总资产规模7018亿元,名牌产品产值突破6000亿元,占全省GDP比重近五分之一。大力培育地理标志产品,全省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52个,位居中部第一、全国第二。建成了167个农业标准化国家级示范区,标准化成为推动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的牵引。成立国家级标准化技术组织29个,开展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10项,创建3个国家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开展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试点19家。
三是质量监管成效明显。聚焦重点产品、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严守安全底线措施得力,全省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向好,我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由2010年的88.9%提高到2015年的94.3%,未出现区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重特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万台设备死亡人数控制在较低水平,连续被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以“亮盾行动”为抓手,通过建立“双移交”、内外联动、上下互动、合力打击的机制,强有力地遏制了制假售假行为。缺陷产品召回、家用汽车“三包”争议第三方调解工作走在全国前列。“12365”已成为质量投诉举报的“湖北品牌”。
四是质量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取得较大突破。深化质量管理体制改革的探讨与实践已经展开,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由各级党委政府主导质量共治推进机制正在不断完善;完成了全省食品监管职能划转;围绕简政放权,营造“双创”环境,减少了行政审批项目、优化了行政审批程序,对行政审批改革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按照强制性标准更强、推荐性标准更优、社团标准更活、企业标准更高的标准化改革思路,优化了地方标准审批流程,改企业标准审查备案为告知备案。为配合“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商事登记制度的改革,完成了对全省组织机构代码工作业务流程再造和技术环境升级,实现了前台窗口受理向后台网上在线服务的平稳过渡。纤检、质检、计量、特检技术机构跨地区纵向整合已取得突破性进展,检验检测技术机构跨行业横向整合也在积极探索之中。省级技术机构分类改革和组建“长江检测集团”的工作正积极向前推进,宜昌、京山等市县检验检测技术机构整合的成功经验,为全省市县检验检测技术机构的改革提供了样板。
五是质量基础建设得到长足发展。富硒产品、金刚石工具、汽车零部件、节能建材、家用电器、纺织服装、特种钢产品、油气钻采设备和纸及纸制品等国家级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基本建设陆续完成,并相继投入使用。截至2015年底,全省获批筹建国家级质量检验检测中心26个,总数居中部第二位,省级质量检验检测中心50个,覆盖全省重点产业集群的公共检验检测技术服务体系基本完成。据不完全统计,“十二五”期间,湖北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和国家行业标准3390项、国际标准18项,现行地方标准达到1021项,其中5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东湖高新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创建阶段性成果丰硕,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中国光谷)申报筹建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自主研发的“数字标准馆”、“WTO/TBT通报与预警平台”走在同行的前列,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十二五”期间,“中国质检大讲堂”落户武汉大学,成为中国质量学术研究、人才智库、知识传播的高地。
六是质监法制建设有了显著发展。强化质监行政立法工作,2012年出台了《湖北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开展了《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办法》、《湖北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启动了《湖北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立法工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将“医用三源”强制检定纳入《湖北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明确界定质监部门与有关部门关于“医用三源”监管的职能。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经清理确认保留行政职权事项158项(不含专项资金分配1项),其中:行政许可14项、行政处罚100项、行政强制12项、行政检查11项、行政确认6项、行政奖励2项、其他类13项,减少189项(包括取消、下放、合并),减幅54.5%。狠抓法规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关于实施行政许可委托的若干意见》、《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罚没物品和查扣物品管理暂行规定》、《湖北省特种设备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加强质监法律事务工作,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构建法律顾问工作长效机制。2010年与省政府法制办联合印发了《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指导规则》及其《指导标准》,加强了层级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把原有行政处罚职权事项274项,下放市州级局174项,下放幅度达64%。全系统万起案件行政应诉率由过去的0.7%下降到0.01%,“十二五”期间共发生行政处罚案件24713件,行政复议347件,行政应诉案件38件(详见下表)。开展了“法治质监行活动”、“质监法治文化年”建设、“法律六进”和“质监法制企业行”等一系列活动,征求企业对质监系统法制建设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识假辨假能力及维权意识。
年 份 | 行政处罚案件 | 行政复议案件 | 行政应诉案件 |
2011年 | 7690 | 31 | 3 |
2012年 | 5274 | 75 | 17 |
2013年 | 4827 | 169 | 10 |
2014年 | 4171 | 41 | 4 |
2015年 | 2751 | 31 | 4 |
合计 | 24713 | 347 | 38 |
七是行风和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成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目标考核机制。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行风建设,组织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接受省委巡视组专项巡视,对存在问题认真整改,整改情况受到巡视组充分肯定。2014年被评为省直部门“三抓一促”优秀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在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被评为优秀单位。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完成2022名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人员的清理、登记工作。厘清系统3974名(含964名退休人员)事业单位人员身份。加强班子建设与公务员考录管理,一批高学历的“80后”脱颖而出,逐步成为挑业务“大梁”的骨干。质量文化建设成绩显著,“服务经济、奉献社会、成就事业”的质量核心价值理念深入人心,增强了活力、激发了干劲。
“十三五”是湖北在中部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也是全省质监事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攻坚期。当前,全省质监事业正处于质量强省建设的机遇期、质监改革的加速期、质量安全的风险期,准确研判国际、国内发展形势,全面把握“十三五”时期全省质监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是谋划好质监事业发展的前提。
“十三五”时期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的主要机遇是:
一是转型发展为质监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加快转型发展,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是党中央、国务院基于对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发展研判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和部署,是破解新常态下经济社会发展难题的重大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李克强总理在中国质量大会上指出,要大力实施质量强国战略,打好全面提高中国经济质量攻坚战,把经济社会发展推向“质量时代”。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核心内容,就是回应如何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制定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作出了“竞进提质、升级增效、以质为帅、量质兼取”的重大部署。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在“十三五”经济转型发展的关键期对质量给予的高度期待,充分凸显了搞好质量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为质监部门有效发挥职能作用,勇于担当质量发展的推动者和质量安全的守护者,明确了方向。
二是全面深化改革为质监事业创新发展提供了契机。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部署和要求,为全省质监部门强化顶层设计、摒除历史积弊、焕发新的生机活力提供了重大机遇。当前,质监部门正在由收费“养人”、“养事”向财政保障基础上的服务型政府部门转型,为质监部门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环境下进一步理顺工作职能,创新体制机制,该放的放得下,该管的管得住,该治的治得好,转变工作重心,明确角色定位,服务大局,服务中心,服务产业,服务民生,实现从“收入驱动”向“要素驱动”的转变提供了机遇。
三是人民群众对质量的关切和期盼为质监事业发展提出了要求。质量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对有品质有质量的生活要求日益提高。当前,质量的有效供给,与人民群众对质量的需求之间的矛盾还比较突出,人民群众对质量安全的诉求越来越高,对质量的获得感要求越来越多。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就必须进一步加大质量供给侧结构的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越来越多的质量有效供给,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质量安全感和质量获得感。
“十三五”时期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面临的主要挑战是:
一是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和规则正在面临重大调整,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的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为了抢占全球新一轮经济发展制高点,围绕着高标准、高质量的全球化竞争十分激烈。为了抢抓经济发展的机遇,各兄弟省市围绕着提质增效竞相发展,以质量和品牌凸显区位优势的竞争更加激烈。随着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推进,与质量相关的技术服务市场将完全处在多元化竞争的环境之中,湖北制造业面临转型升级任务繁重,质监部门在推进质量强省战略中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二是质监改革与发展的头绪繁多、任务艰巨,与政策措施不配套、制度体系不完整的短板,制约了在新常态、新要求下大质量格局的建立。当前围绕大市场监管机构、体制改革方向还不明朗,给未来我省质监体制改革和事业发展带来一定不确定性。
三是新常态对质量发展的新要求与质量发展能力之间的矛盾还比较突出,人才短板、创新活力不足的问题还没有真正得到解决。质量技术基础还不够牢固 ,计量、标准、检测、认证的服务能力与我省产业发展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检验检测技术机构科研能力较弱,存在小、散、乱,重复建设问题。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强力推进质量强省战略;坚持不懈抓质量、保安全、调结构、促发展、强质监,“以质为帅、量质兼取”,着力构建大质量格局和质量共治工作机制;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加大质量技术基础建设力度,全面提升质量发展水平。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为湖北在中部率先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质量技术支撑。
——坚持大局意识。必须站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谋划质监事业发展,把质监事业的工作理念、工作重心、工作目标统一到中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旗帜鲜明、积极主动地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以建设质量强省为己任,准确把握工作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质监工作在去产能、降成本、补短板、提质量、增效益方面的积极作用,力争在主航道上有所作为,在大变革中健康发展。
——坚持服务为先。必须准确把握质监事业发展定位,毫不动摇地服务发展、服务产业、服务民生,建立新的职能架构,探索新的履职方式,理顺权责机制、强化职能职责,增添市场活力、释放发展动能。转变工作重心,把服务作为核心工作,围绕服务抓决策、抓落实、抓考核,不断提升服务意识、丰富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能力、强化服务质量,实现从“收费服务”向“公益服务”根本转变。
——坚持底线思维。必须把保障质量安全作为质监工作不可逾越的红线,聚精会神、全力以赴地抓好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着力创新质量安全监管方式,以强有力的手段落实从严监管,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保住基本、兜住底线,牢固树立质量安全发展的观念,强化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不断提高质量安全的保障能力和监管水平。
——坚持改革创新。必须将改革创新作为质监事业发展的基本动力,顺应改革大势,准确把握和不断适应新常态,坚持“改、建、管、治”,抓好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化改革,深入推行流程再造、简政放权和事中事后监管。创新质监发展新理念,不断推进质监事业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以质量服务、质量技术、质量监管的改革创新推动全社会的科技创新、产业创新、管理创新、万众创新。
——坚持强基固本。必须把质量技术基础建设作为质监事业发展的根本,以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四大质量技术基础的协同发展、融合发展为支撑,推动各项质监工作稳步加强。切实加强和改进质监部门自身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人才队伍建设、质监文化建设,提高质监部门凝聚力和战斗力。
坚持不懈走质量改革之路、创新之路、合作之路,力争到2020年,质监部门重点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大质量共治格局形成并有效运行,质量供给侧结构明显改善,产品质量明显提升,质量创新能力明显加强,质量安全根本改善,质量意识普遍增强,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四大质量技术基础能力显著提高,各项质量工作指标位居全国前列,质量总体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部分领域质量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质监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基本建成质量强省,为湖北“总量进位、质量升级”,“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发挥更大作用,作出更大贡献。
指 标 | 2015年 | 2020年 | 属 性 |
湖北名牌对GDP贡献率 | 20% | 25% | 预期性 |
贯彻卓越绩效模式企业 | 1051家 | 3000家 | 预期性 |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 152个 | 172个 | 预期性 |
可比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 | / | 95% | 预期性 |
万台特种设备死亡率 | 0.38 | ﹤0.29 | 约束性 |
量传溯源体系覆盖率 | / | 95% | 预期性 |
国家重点管理计量器具受检率 | / | 95% | 预期性 |
主导和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 | 3390项 | 3590项 | 预期性 |
规模以上企业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率 | / | 90% | 预期性 |
制修订地方标准 | 1021项 | 1200项 | 预期性 |
认证有效证书 | 3.5万张 | 5万张 | 预期性 |
国家级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 26个 | 50个 | 预期性 |
检验检测认证行业产值 | / | 500亿 | 预期性 |
四、“十三五”时期全省质监事业发展主要任务
强力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突出质量建设内涵,全面深化质量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构建大质量工作格局。推动质监工作转型发展,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质量供给水平,增强质量治理能力,严守质量安全底线,以质量建设引领转型升级,以质量强省支撑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以质为帅、量质兼取”,以改革质量供给侧结构全面推进我省质量发展,为中部崛起提供强有力的质量技术支撑,持续推动经济发展“质”与“量”的双进位。
加强质量强省工作委员会建设,制定完善议事规则,明确成员单位质量工作职责,制定年度行动计划,定期研究解决质量领域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质量强省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主动加强与各成员部门、各级政府的对接合作,创新工作载体,促进质量省市共建、部门共建。在全省建设5个国家级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树立15个质量强省示范县(市、区)标杆。完善政府质量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政府质量工作考核。鼓励有资质的社会机构成立质量中介组织,支持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建立质量志愿者队伍。定期发布年度《湖北质量白皮书》,建立完善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调查评价体系,开展区域性服务业质量评价和以第三方为主的公共服务质量评价,定期向社会发布评价结果。依托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拓展质量公共监督渠道,打造法治保障、市场竞争、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的质量共治格局。
2.促进制造业质量提升
落实《中国制造2025湖北行动纲要》,在汽车、石化、冶金、轻纺、建材、电子信息、船舶和装备制造业等重点行业,普及精益生产、敏捷制造等先进生产管理模式,推动制造业产品质量由符合性向满足市场需求转型。开展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建设,加快制定产品质量提升暨质量提升示范区(项目)建设的有关政策,推动各级政府实施质量综合治理,促进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提高。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和集聚程度高的产品,开展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项目)创建活动,建成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促进区域产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联合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培育和创建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项目),统筹抓好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项目)创建,启动和实施5-6个国家级、20-30个省级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力争有500家企业参与质量提升活动,带动全省产品质量整体水平提升。
实施标准引领提升。推动形成大型骨干企业领跑标准化、中型企业提升标准化、小微企业推广标准化的工作格局,以采用先进标准将小微企业导入全球产业分工价值链,以主导先进标准的制修订将大中型企业推向全球产业价值链的高端。鼓励标准化专业机构对公开的标准开展比对和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企业质量信誉的重要内容,探索建立企业标准排行榜制度,激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进一步凸显以技术标准为引领的企业核心竞争力。研究实施服务业质量提升规划,在医疗教育、环境监测、健康养老、信息化服务、行政便民、公共设施服务等方面设立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标准,引导服务业和公共服务质量提升。
实施“标准化+”工程。实施“标准化+科技创新”,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创新湖北”提供标准化技术支撑;实施“标准化+现代农业”,围绕加速推进农业现代化和保障粮食安全,加速构建农产品安全、高标准农田、高质量基础设施、现代种植业以及农村电子商务领域标准体系建设,研究制定精准扶贫、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有效供给的方式;实施“标准化+先进制造”,围绕《中国制造2025湖北行动纲要》,实施制造业标准化提升计划,研究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建设;实施“标准化+生态文明”,以节能减排、绿色制造标准为引领,倒逼高能耗、高污染产业向绿色加速转型;实施“标准化+消费升级”,以强力提升服务业和消费品供给质量为抓手,着力推动服务和消费质量全面升级;实施“标准化+公共服务”,着力加大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力度,以标准化促进政府管理规范化和公共服务供给的均等化。
着力提升中小企业质量发展水平,培育一批质量竞争力较强的专、精、特、尖型中小企业。积极研究电子商务、智能制造、新能源等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需求,贴近新兴增长点和先进生产力,主动服务更多企业加入“持续改进、追求卓越”的质量发展之路。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质量技术公共需求,以培育创建优质产品生产基地为引导,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检测、标准引领、品牌孵化、安全预警”四大平台建设,增强我省中小微企业发展后劲。开展质量强企培训和技术服务,建立企业质量服务工作长效机制。发展第三方质量技术配套服务,鼓励中小企业购买服务,形成技术配套服务社会化。力争到2020年,中小企业产品质量总体合格率稳定在80%以上。
建立更加科学的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加强对区域和行业质量发展工作的指导。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广覆盖的质量激励机制,推动“长江质量奖”向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中小企业延伸。建立和完善对全省质量发展有突出贡献人员的奖励政策措施,推动企业导入科学的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建立健全第三方动态评价机制,确保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公开性。引导企业开展争创质量管理先进班组和质量标兵活动,将质量激励作为企业绩效管理的核心内容,使质量真正成为企业的灵魂。创新质量宣传方式,丰富质量宣传内容,引导社会质量舆论,营造良好的社会质量氛围。树立质量先进典型,充分发挥质量先进典型的带动作用和示范效应,激励广大企业重质量、讲诚信。力争到2020年,组织3000家企业贯彻长江质量奖标准,帮助1500家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树立20家长江质量奖标杆,培育2-3家长江质量奖中小企业,全面提升我省质量竞争力。
6.加大名牌培育和创建力度
落实名牌推进计划,努力打造名牌大省、名牌强省。加快制订《湖北省名牌产品培育管理办法》,开展湖北名牌、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名优特色产品创建活动,完善名牌建设标准体系,建立名牌价值测算制度,研究名牌建设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率,持续提升“湖北名牌”占GDP的比重。积极扩大名牌创建领域,科学制定名牌产品培育规划,完善产品、工程、服务等领域品牌培育、评价、扶持机制,重点扶持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企业申报名牌产品,努力打造特色鲜明、影响广泛的服务名牌、区域名牌、文化名牌、技术名牌以及各个领域的工作名牌。在产业集群优势突出的产业园区积极稳妥地开展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试点工作,尽快培育一批区域特色突出、标准水平先进、名牌带动辐射作用强、块状集聚效应明显的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不断增强企业和全社会保护自主名牌的意识和责任,建立企业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三位一体”的名牌保护体系,完善和落实各级政府对创建名牌产品的鼓励政策,加强名牌宣传,推动企业从产品竞争、价格竞争向质量竞争、品牌竞争转变。力争到2020年,全省培育10个左右国家级、省级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湖北名牌”对GDP贡献率达25%,有效期内“湖北名牌”达到1500个;打造100个国内有影响力、国际上有竞争力的制造业、服务业、农业和高新技术产品品牌,品牌价值和效益明显提升,以湖北名牌提升湖北形象、扩大湖北影响。
到2020年质量发展重点指标和目标 | |
目标名称 | 指标和目标值 |
国家级质量强市示范市 | 5个 |
质量强省示范县(市、区)标杆 | 15个 |
国家级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 | 5-6个 |
省级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 | 20-30个 |
参与产品质量提升活动企业 | 500家 |
中小企业产品质量总体合格率 | 80%以上 |
贯彻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企业 | 3000家 |
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企业 | 1500家 |
树立长江质量奖标杆企业 | 20家 |
培育国家级、省级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 | 10个 |
有效期内湖北名牌 | 1500个 |
湖北名牌对湖北GDP贡献率 | 25% |
国内有影响力、国际有竞争力的制造业、服务业、农业和高新技术名牌 | 100个 |
主导和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 | 3590项 |
规模以上企业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率 | 90% |
(二)着力加强质量安全监管
加强风险防范,突出监管重点,创新监管方式,提升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综合运用执法打假、集中整治、缺陷产品召回等手段,保持质量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严守质量安全底线。
坚持从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抓起,严格准入审核,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产品质量安全分类监管,制定重点监管产品目录,加大对涉及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等重点产品质量监督力度。加强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检查,净化电子商务产品消费环境,促进电子商务新业态健康发展。积极推动申报筹建国家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风险监测中心和湖北省电商产品质量监管中心。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监管联系点制度,健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依托监管技术创新,进一步健全缺陷产品管理机制,促进缺陷产品召回常态化。积极推进建立质量安全可追溯机制,健全缺陷产品信息收集与反馈平台,完善责任追究体系和技术手段。在已开展的汽车产品、儿童玩具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的基础上,扩大召回范围,督促企业主动召回消费品类缺陷产品。
2.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创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明确和细化省、市、县三级安全监察机构职责,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检测和执法办案的协调机制,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在省市两级设置特种设备技术检查机构。推进电梯安全地方立法工作,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标准制定,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综合保障体系。建立以多元共治为特征、以风险管理为主线的特种设备安全治理体系,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实施基于企业风险管理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分类监管制度,探索建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分类监管、质量安全承诺与第三方监督抽查、法定检验相结合的综合监管机制。完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建设安全监察组织网络,推行特种设备网格化监管,建立特种设备安全动态监管信息化平台,实现监察、检验、管理等多个系统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推动各级政府建立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及应急处置平台。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机制,加强重特大事故危险源的监控和应急抢险救援预案的落实,有效预防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万台特种设备事故死亡率低于省安委会控制目标,保障社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完善纤维及其制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积极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纤检机构监管规范、协会团体自律和公众参与相结合的新型监督管理体系。加快纤维质量监管方式转变,积极探索纤维及其制品质量监管新措施、新手段。全面提升棉花公证检验对棉花质量安全的保障作用。加快纤维及其制品企业质量诚信公共平台建设,完善评价方式及信息发布制度,与政府相关部门联手惩戒企业质量失信行为,进一步提升纤维及其制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强化涉及民生的纤维及其制品质量安全监管,围绕产业发展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健康安全主题,进一步拓宽纤维及其制品质量监管领域。
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计量监管体制,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建立重点领域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监管机制,加强对医疗卫生、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安全防护、贸易结算等强检计量器具的监管,对企业使用的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根据计量器具的实际使用情况,本着科学、经济和量值准确的原则依法自行确定。企业根据生产和科研的需要,依法自主决定在本单位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测试。完善计量器具制造、经销、使用等环节的监管措施,强化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强计量技术机构监管,建立计量诚信和计量失信“红、黑名单”数据库,及时收集、定时发布,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打击计量违法行为。力争到2020年,国家重点管理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全省范围内引导培育4000家诚信计量示范单位。
围绕着调整和优化检验检测认证供给侧结构,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监督管理体系。明确省、市、县三级责任划分,强化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健全三级执法监管体制。进一步完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市场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以能力验证对比、双随机检查为主要手段,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以风险管理为基础、以信用管理为核心、以追溯管理为重点的事中事后监管一体化模式,整合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能。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提高执法工作规范化水平。加快检验检测认证认可信息平台建设,发挥信息化手段对相关机构和人员实施动态监管的支撑作用,为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强化第三方检测机构在信用体系的技术支撑作用,鼓励第三方认证机构为行政监管部门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撑,提高行政监管的可靠性和公信力。
6.实施质量安全风险防控
将监管重心向源头风险防控延伸,全面提高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研判、预警和处置能力,全力遏制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建立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源巡查制度,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实施有效监测和分析评估,及时发现和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建立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信息平台,逐步实现信息收集、分析、整理、输出自动化,提升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能力。搭建安全风险预警平台,及时发布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产品质量风险预警。完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加强预案演练,不断提升处置能力。实行重大产品质量事故和产品伤害监测报告制度,引导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督。推动质量工作和金融服务深度融合,加强产品质量保险、产品质量责任保证保险试点,探索建立有利于消费者维权的产品质量安全多元救济机制和产品侵权责任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受害者得到及时、合理的补偿。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发生、传播、控制规律的研究,总结和推广管控经验,提升企业和消费者抵御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的能力。
以企业质量信用为基础,构建社会质量诚信体系。加强征信机制建设,健全质量信用信息收集与发布制度,完善企业质量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实现多部门以及社会组织的质量信用信息共享。不断完善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引入第三方和社会监管,建立信用公示制度和质量黑名单制度,建立完善行业自律和质量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加大对质量信用好的企业的扶持力度和对质量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构建大数据诚信网络,通过市场的有效监管、信息的及时披露引导公众消费,倒逼企业改进质量,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树立对社会负责任的良好企业形象。建立与完善企业质量治理体系,落实质量管理和失职追究责任制。扎实开展车间班组QC(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夯实质量管理基础,开展“技术创新+质量创新+品牌创新”活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增强质量发展内生动力。
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建立完善科学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全面实施综合执法,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尝试联合执法。进一步强化执法打假“亮盾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严查彻办大案要案,坚决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公开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及产品,引导社会监督,规范净化市场经济秩序,让劣质产品无处生存,形成优质优价的市场环境。深入开展农资、建材、日用消费品、电子商务产品等关系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重点产品的执法打假,加强强制性标准执法检查,实行重大危险源定向监管,确保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质量安全可控。加大区域整治力度,强化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的执法打假。对问题复杂、整治困难的重点地区建立挂牌督办、行政约谈制度。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等产品和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违法行为。推进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坚决查处制假大案要案。对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到2020年质量安全监管重点指标和目标 | |
目标名称 | 指标和目标值 |
可比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 | 95% |
万台特种设备事故死亡率 | <0.29 |
国家重点管理计量器具受检率 | 95%以上 |
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 | 90%以上 |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查合格率 | 95%以上 |
行政处罚案件执行率、结案率、信息公开率 | 100% |
技术执法在行政处罚案件中占比 | 50% |
汽车等重要消费品召回工作任务完成率 | 100% |
产品质量投诉回复率、结案率 | 100% |
认证有效证书 | 5万张 |
围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大力推进计量、标准、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四大质量技术基础设施建设,为质监事业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加强计量技术基础建设。建设高精度恒温、恒湿、防(电)磁、隔振实验环境,解决实验条件、配套设施与社会计量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防建设和民生安全发展为导向,重点完善电子信息、新材料、先进制造、能源资源、现代交通、环境保护领域计量标准,提升量传溯源能力,完善量传溯源体系。围绕计量新领域建设,开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领域专用计量测试技术及方法研究。建立“检学研”相结合的计量技术创新体系,引导企业、科研院所、计量机构开展在线量、综合量与多参数量、特殊量、极端量的检测技术研究,实现关键量的准确测量、实时检测和量值溯源。支持企业开展计量数据平台开发、计量科学仪器研制。完善测量和量值溯源能力,建立起支撑计量科技创新的信息、实物共享平台,通过成果转化服务企业发展、产业需求。
完善计量服务能力。整合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等资源,围绕我省产业布局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需要,推进以服务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的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提供全产业链的计量检定、校准及测试服务,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计量体系。建设能源资源计量技术保障体系,以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湖北)为基础,建设全省公共计量数据服务平台,开展节能规划、监测、审核和能耗限额对标、能效平衡测试、碳排放计量等服务。提高乡镇(社区)医疗服务和市场公平交易的计量保障能力,以集贸市场、社区医院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为重点,强化计量服务民生的能力。完善安全计量体系,提升生产、交通、环境、人身、食品等领域安全保障能力。完善企业计量管理体系,引导企业在生产加工、工艺控制、产品检验等关键环节和过程中有效利用计量手段,发挥计量在保证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实现精细化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提高计量国际化水平。加强国际计量技术交流合作,以“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为契机,结合湖北省情,鼓励计量技术机构走出去,充分利用全球计量科技资源,加大全球先进计量技术和人才引进力度。积极参与国际计量比对和能力验证计划,加强交流培训,丰富湖北省计量技术国际交流合作的内容和方式,扩大计量国际交流计划对外开放,提升湖北计量影响力。
力争到2020年,全省量传溯源体系的覆盖率达95%以上;30项以上省级最高计量标准在中南地区处于领先水平;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建立国家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1个,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2个;使列入国家万家重点耗能企业的能源资源计量数据实现实时在线采集。
强化标准基础建设。研究制定《湖北省标准化发展规划(2016-2020)》,力争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增强地方标准化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本着满足市场急需、紧贴当地经济的原则,按照专业化、市场化、产业化方向,研究推动全省技术标准体系的规划和建设。重点抓好节能减排、环境保护、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等领域的地方标准研制,每年发布省级地方标准60项以上。持续放大东湖高新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的示范效应,积极支持和引导优势企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国际标准制修订。建立健全标准化服务体系,加快培育标准化专业服务机构。建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站,吸引更多的国内和国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和分技术委员会(SC)落户湖北,提升湖北标准话语权。建立健全团体标准管理制度,引导中小企业组建标准联盟,建立团体标准推进机制,培育大标准产业联盟。完善标准化公共支撑服务体系,探索设立技术标准服务事务所和标准验证机构,开展全产业链的标准化技术服务,建立辐射中部的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以数字标准馆的广泛应用不断创新标准化服务模式。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加大公共服务标准化研究和工作力度。推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提升地方特色产品品牌价值,每年选择10个左右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重点宣传推介,做大做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生产企业。到2020年,实现骨干企业有明确的标准化竞争策略,明确的国际标准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制修订计划,标准体系科学完整,覆盖全产业链;小微企业的生产与服务全面导入标准化;组建20个以上省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新增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个,新增专用标志使用企业200家;新建50个国家级及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40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区。
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提高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能力,支持本地专家和机构担任国际标准化技术机构职务和承担秘书处工作;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相关方协同参与的国际标准化活动交流合作机制。实施标准联通“一带一路”湖北行动计划,推进和深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标准信息共享与标准制修订国际交流合作,以中法贸易额比重大、产业互补性强的优势,积极推进湖北“中法标准互认”行动,并且积极探索以中法标准双边互认,促使中欧标准多边互认的机制在湖北有效运行。以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先进标准为引领,加速推动湖北产业的升级改造和国际产能的互补,推动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优进优出”,提高内外贸产品标准一致性的比例,汽车、石油化工、装备制造、食品、纺织、冶金等6大支柱产业与国际先进标准“同标同质”率达到90%以上。配合政府宏观调控,进一步强化技术性贸易措施在服务国家地区外贸战略中的独特作用。加大对出口对象国和地区的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信息跟踪搜集与研究的投入,推动湖北技术、湖北产业、湖北产品深度融入国际贸易规则。开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标准水平比对研究,为跨越和消除技术性贸易壁垒提供技术支撑。
建成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中国光谷)。发挥创新基地在中部和长江中游的示范和辐射效应,使其成为以标准为纽带促进互通互联,承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与区域发展战略的载体;成为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与标准化深度融合,将技术创新优势转化为规则竞争优势,在产业链高端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推进器;成为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化成果、标准化成果转化为产业发展成果的孵化器;成为推动产业“高端化、特色化”加速国际化的耦合器;成为标准化与质量技术、人才以及信息资源要素奔流涌动的容纳器;成为推动大标准、大质量理论研究与学术论坛的高地。
3.激发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市场活力
结合全省的产业布局,按照专业化、规模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发展方向,加快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布局。按照“数量更多、能力更强、服务更优”的思路,着力推进“国家级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工程”和“基础性标志性质量发展基础建设工程”两大工程建设,主要依托检验检测认证市场主体,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以“传递信任、服务发展”为目的,加强认证认可创新驱动能力建设,鼓励检验检测技术机构和认证机构深度融合,支持认证机构围绕需求创新认证技术,为质量强省战略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重点在智能制造、海洋工程、产业用纺织品、信息通信、新能源、光辐射安全等新兴产业领域布局一批国家级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在物联网传感器、基因检测、智慧家庭等优势领域布局一批大区级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在轨道交通节能、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电子商务消费品、无纺布、绿色信息机房等特色领域布局一批省级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在绿色产品、电子商务服务、新能源、信息技术等领域培育区域检验检测认证能力,不断完善覆盖基于全省产业集聚的公共检验检测认证技术服务平台网络体系。依托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园,促进检验检测认证资源进一步整合,鼓励检验检测认证融合发展,引进国内外知名的检验检测技术机构,参与设计研发、生产制造、社会服务全过程的分析、检验、测试、标准、认证等服务,引导和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参与社会公共检验检测认证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打造一批具有规模效应、功能齐全、设备先进的公共检测与技术服务基地。鼓励检验检测认证市场主体加大技术储备和人才培养力度,支持检验检测技术机构积极开展研发创新,引导自主技术创新与检测技术、检测设备研发和标准符合性研制深度融合。拓展检验检测认证项目与能力,提高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满足市场需求,将自主品牌锁定在产业价值链的高端。整合人才、技术、服务资源,积极发展面向设计开发、原料采购、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检验、分析测试、计量校准、标准信息和认证认可等综合服务。充分发挥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主体作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从业人员岗位技术培训、技能竞赛,促进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提升,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检验检测认证人才队伍。强化区域合作、资源共享,建立中部认证联盟,推动区域互认。完善湖北省检验检测认证技术机构公众服务系统,实现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资质、诚信行为的动态管理。
力争到2020年,全省经国家批准筹建的国家级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总数达到50个,其中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运行的国家级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达到15个;通过国家有关部门验收、形成权威检测科研能力的国家级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达到10个;完成筹建省级质量检验检测中心80个。培育3-5个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规模效益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检验检测认证品牌。
以推进质量技术基础理论研究的突破,促进质量技术实践能力的大发展。强化科研引导,完善激励机制,提升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科研能力,形成以研促检、检研互动的良性发展模式。根据国家科技计划体系,围绕《国家质量基础的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NQI专项)的开展,激活技术机构科研潜质,开展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理论研究,不断提升技术机构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技术成果的转换能力。瞄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的前沿领域和重大需求,开展基础理论和实证研究,组织实施一批夯实技术积淀、指导工作实践、提升业务能力、扩大社会影响力的课题和项目。开展质量发展和质量评价的理论研究,增强政府宏观质量顶层设计能力和企业质量发展能力。重点开展质量对经济增长贡献率、区域质量竞争力指数、质量安全防控体系、政府宏观质量评价体系和企业微观质量评价体系,以及其他基础性、前瞻性质量问题的研究。积极争取承担国家重大质量科技课题,如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等质量领域的重大科研项目。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形成一批高水平理论成果,为湖北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创新宣传模式,加快建设中国质量大讲堂,鼓励质监技术机构申报“质检科普基地”,充分利用质监技术优势传播质量科技知识,营造质监科技氛围,展示质监部门履职履责、服务社会的行业形象。继续开展“以检测技术带头人命名实验室”、检测技能比武、能力比对等活动,打造一批优秀科技创新和检验检测技能团队,培养一批质监技术专家。支持中青年科技人员参与重大科研项目、国内外科技交流合作项目,培养一批科技骨干。不断加大对标准化与质量基础理论研究的投入,探讨设立标准化与质量科研基金,启动省局科学技术委员会组建工作,进一步充实全系统科技专家人才库,打造湖北质监科技专家共享平台。
到2020年质量技术基础重点指标和目标 | |
目标名称 | 指标和目标值 |
量传溯源体系覆盖率 | 95% |
在中南大区处于领先水平的省级最高计量标准 | 20个 |
组建省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 | 20个 |
新增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 20个 |
新增专业标志使用企业 | 20个 |
新增国家级和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 | 50个 |
新增农业标准化示范区 | 40个 |
制修订地方标准 | 1200项 |
汽车、石化、装备制造、食品、纺织、冶金等6大支柱产业与国际先进标准“同标同质”率 | 90%以上 |
新增国家级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数量(详见附件1) | 28个 |
投入运行的国家级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 15个 |
权威检测科研能力的国家级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 10个 |
筹建省级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 80个 |
完成基础性标志性质量发展基础建设项目(详见附件2) | 10个 |
培育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检验检测认证品牌 | 3-5个 |
国家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 | 1个 |
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 | 2个 |
紧紧围绕“改、建、管、治”质量提升格局,进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加强改革顶层设计,创新体制机制,改进质量管理方式,推进质监服务转型发展。
1.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与加强事前事后监管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以高效、便民为原则,清理权力清单,下放一批审批权限,优化一批行政审批流程,精简申报材料,缩短审批时限,加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行网上申报工作,实现网上行政审批全覆盖。实施现场评审核查“双随机”(随机选取评审专家,随机选定评审组长)选派制度,探索引入第三方评审机构参与评审的机制。进一步推广“先证后核”试点经验,探索实施“容缺受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推进“事前把关”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双随机”(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制度。加快全省统一的以“监管单位信息库、审查专家数据库和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平台”为主的“两库一平台”的建设运行。明确政府的监管责任,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聚焦转型服务,坚持目标高度一致、分工各有侧重的原则,以夯实县局、做强市局、提升省局为总纲,深入实施质监部门工作行政流程再造,制定省市县三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推进行政执法检查制度和处罚制度改革。遵循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原则,做好省市县质监局事权划分,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明确相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实现从“上下同职”向“协作同标”的转变。
3.加快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改革整合
采取“分层推进、分类整合、转型改制”的办法,加快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改革步伐,积极适应由办机构向管行业转型,注重做专做精,做出优势,做出品牌,打造具有较强影响力和品牌效应的技术服务支撑平台。界定公益性检验检测技术机构,推动经营性机构市场化改革。组建长江检测认证集团,推动市州检验检测技术机构跨部门、跨行业整合,鼓励与省级检验检测技术机构整合,协调推动县级检验检测技术机构推广“京山模式”,建立政府综合公共检测平台。大力培植检验检测认证产业,推动“产、学、研、检”一体化融合。开放搞活检验检测认证市场,探索经营类检验检测技术机构市场化运营,培育第三方质量安全技术服务市场主体,打造国内领先、具有品牌效应的检验检测认证龙头企业。发挥整合优势,将长江检测认证集团打造成为中部检验检测认证行业龙头品牌。
研究制定《湖北省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创新的意见》,力争以省政府名义印发。推动标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解决社会需求与有效供给不匹配的突出矛盾。建立省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健全统一协调、运行高效、政府与市场共治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按照强制性标准更强、推荐性标准更优、社团标准更活、企业标准更高的基本原则,优化和完善地方标准化治理体系。一方面对强制性标准进行认真清理和精简,一方面对“保安全兜底线”的强制性标准强化监管力度,进一步优化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领域基础性、通用性、保障性等推荐性标准的供给,使标准化更好地为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基础保障。建立健全团体标准管理制度,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建立健全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以搭建市场主体自治自律的信息公开平台,营造“依标生产、按标服务、以质取胜”的公平竞争环境,推动企业落实标准化主体责任。加速推进标准化科研机构科技体制改革,不断强化标准化科研能力建设和服务政府、满足市场需求的能力建设。
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以贯彻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为契机,继续深化“三抓一促”活动,坚持务实、从严、创新、开放抓党建,推动党建工作上台阶,为质监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群团和统战工作,持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始终把“三严三实”作为质监干部的修身之道、干事之本。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加强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强化行政效能,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优化行业作风。始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坚持执纪在前,落实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积极支持纪检监察“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和执纪监督,着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建立具有系统特色的党风廉政建设机制,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树立质量法治理念,推动质量法治建设,研究和完善与质量发展配套的法规体系,推进质量立法和修法,加快研究制定《湖北省质量促进条例》、《湖北省电梯管理办法》、《湖北省名牌产品培育管理办法》、《湖北省纤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湖北省用能和排污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定与相关法律配套的地方性质量监督、质量责任、质量奖励、质量信用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修订完善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地方性法规,促进技术法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形成科学配套的体系。加强质量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开展质量法制宣传教育,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立依法行政的监督考核机制,推进法治质监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全面深入推进法治质监建设,加快实现从形式法治迈向实质法治、从有法可依到良法可依转变、从法治意识到法治思维转变、从法治保障条件到整体法治环境转变,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平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质监。
牢固树立人才优先发展理念,实施质量领军人才支持工程、国际化人才培养工程和青年英才成长工程,围绕“创新湖北”优化质量人才供给。推进质量人才发展政策创新,实施更开放的质量人才流动政策,通过互派访问学者、赴国内外权威机构挂职、共同开展质量课题研究等方式,吸引和培育一批国际化的顶尖质量人才。深化质量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优化人力资本配置,完善质量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和服务保障体系。建立质量专家数据库,发挥质量智囊作用。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建立质量经理人才培养机制,推动质量人才专业资质国际化。建立健全质量教育培训体系,开展高校质量管理与标准化学科建设,开展质量管理与标准化课程和学历教育,推动质量管理与标准化普及教育;支持党校和专业培训机构开办领导干部和企业家质量战略课程;鼓励企业创办质量课程班、实训基地,开展不同层次的质量培训活动。
强化全社会质量“工匠”意识、积淀湖北质量文化底蕴,将“以人为本、诚实守信、精益求精、追求卓越”为核心的荆楚质量文化精神转化为社会、企业的行为准则、道德规范和价值取向。加强质量理论研究,汇集系统内外智力资源,形成一批有分量的政策研究成果,提升质量政策文化软实力,为党委政府宏观质量管理工作,提供决策支持,提高质监部门话语权。强化全民质量意识,营造“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社会氛围。引导企业树立“质量就是生命”的文化理念,不断丰富“质量月”、“3·15”等群众性质量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加强质量文化展示厅和计量、标准科普文化基地建设,打造质量文化宣传名片,展示湖北质量发展成果。创新质量文化宣传举措,编印质量工作宣传刊物,编制中小学质量教育读本,开展针对产业工人、一线劳动者的质量教育培训和QC(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开展“年度魅力品牌”、“十大质量人物”、“十大质量亮点”等评选发布活动。大力普及质量知识、宣传质量法规、弘扬质量文化,构建重信守誉的市场环境、共享共治的舆论环境、质量优先的文化环境,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充分运用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信息化与质监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发挥信息化在推进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检验检测认证资源整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程中的促进和保障作用。深化新媒体应用,以“一网两微”为载体,构建集信息公开、网上办事、信息查询、公众互动于一体的质监网上政务服务“门户”。统筹开发PC端系统和移动App应用,业务软件覆盖事前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各个环节,实现行政审批、行政监管、执法办案、公共服务高效协同,适应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服务的新常态,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100%全覆盖。创新监管方式,探索运用大数据加强市场监管,促进“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强化重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推进质量信用体系建设,提高质量信用信息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在业务活动中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措施,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健全完善。整合质监信息资源,满足各类业务数据的统计和分析需求,有序开放质监信息资源,提高数据资源的利用率,采购质监大数据应用服务,不断提升风险管理的针对性、应急指挥的科学性和决策智能化水平。利用省级政务“云”,优化信息化基础设施配置和业务应用部署。建立与相关部门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的组织机构代码信息回传与复核机制,不断发挥组织机构代码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基础保障作用。积极探讨和推动物品编码在产品质量溯源技术中的应用。到2020年,初步实现“数字质监”、“智慧监管”发展目标,以信息化作为工具手段,规范行政行为,树立良好行业形象,基本形成风险可监测、安全可溯源、社会可参与、责任可落实的全新监管与服务模式。
全系统各单位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根据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细化发展目标,分解工作任务,落实相应责任。同时,加强对规划落实情况的统筹指导、监督检查,加快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具体措施,研究和完善与全省质量发展相配套的科技、人才以及财政保障制度体系,制定科技发展、人才培养、财政保障计划。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加大质量提升、质量创新研究、质量安全、质量文化宣传等方面的经费保障。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明确目标责任,抓好任务落实。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组织有关方面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向省政府报告。构建科学规范的质量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和考核工作办法,定期对各部门质量工作进行公开考核。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评价内容和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在县域经济考核指标体系中,增加质量考核指标。加强考核结果的反馈和运用,将区域质量考核的结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按照考核办法严格执行相应的奖惩措施,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十三五”时期质监事业发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
“十三五”期间新增国家级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设规划
战略性新兴产业 | 节能环保产业 | 国家级质检中心1个(荆门) |
新一代信息技术 | 国家级质检中心3个(武汉、鄂州) | |
生物产业 | 国家级质检中心3个(武汉) | |
高端装备制造业 | 国家级质检中心2个(武汉) 国家级计量测试中心2个(武汉、宜昌) | |
新能源产业 | 国家级质检中心1个(武汉) | |
新材料产业 | 国家级质检中心1个(武汉) | |
新能源汽车 | 国家级质检中心2个(武汉) | |
高新技术产业 | 智慧城市、智能家居 | 国家级质检中心2个(武汉) |
高端机械制造 | 国家级质检中心2个(襄阳、荆门) | |
激光行业 | 国家级质检中心1个(武汉) | |
卫星导航 | 国家级质检中心1个(武汉) | |
传统优势产业 | 汽车制造 | 国家级质检中心1个(随州) |
化工 | 国家级质检中心2个(宜昌、荆门) | |
机械制造 | 国家级质检中心2个(咸宁、黄冈) | |
纺织 | 国家级质检中心2个(武汉、仙桃) |
序号 | 名 称 | 承建单位 |
1 | 中国质量大讲堂 | 武汉大学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2 | 中南大区计量恒温恒湿实验室 | 湖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
3 | 10米法电磁兼容检测实验室 | 湖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
4 | 大流量计量检定校准实验室 | 湖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
5 | 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中国光谷) | 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 |
6 | 太阳能产品检测系统能力提升暨国际认证实验室互认平台 | 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7 |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常压(危化品)容器检测基地 | 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 |
8 | 襄阳检测产业园 | 襄阳市人民政府 襄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9 | 荆门检测认证产业园 | 荆门市人民政府 荆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10 | 国家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聚集区 | 武汉市人民政府 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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