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鄂药监宜药罚〔2022〕6号 | 销售劣药皂角刺案 | 宜昌采之林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 | 朱邦才 | 91420500089990812A | 宜昌采之林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购进销售的皂角刺(批号:190101),经三峡公共检测中心检验,性状不符合规定。 | 宜昌采之林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销售劣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修正版)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七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修正版)第一百一十七条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2022年6月17日 履行完毕 |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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