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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经信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现状调查工作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1-08-29 加入收藏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经信委: 根据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现状调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消费函〔2011〕592号)要求,为了摸清全省铅酸蓄电池生产行业基本情况,有效控制铅酸蓄电池生产环节产生的污染,加快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决定组织开展全省铅酸蓄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经信委:

      根据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现状调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消费函〔2011592号)要求,为了摸清全省铅酸蓄电池生产行业基本情况,有效控制铅酸蓄电池生产环节产生的污染,加快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决定组织开展全省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现状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经信委要迅速对各自辖区内铅酸蓄电池行业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重点调查企业见附件1),了解行业发展现状、企业数量和地区分布,以及各个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产值、生产能力、各类型产品产量等情况,并对辖区内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情况进行汇总上报。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确保调查时效。开展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调查是关系铅酸蓄电池行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摸清行业、企业发展现状、理清发展思路、加强政府监督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经信委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职责,从严要求,按规定期限及时完成调查工作,确保调查数据真实、有效。

     (二)加强领导和协作,确保工作质量。各地接通知后,要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同时,在调查工作中,要与各级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税务、工商、质检、安全、统计等部门加强协作,借助各方力量,获取第一手资料,保证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对各企业上报的数据要认真核实,确保准确、完整。要组织企业按照《全国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统计报表制度》(见附件2)中基层报表的填报规定、指标解释及主要审核要求,填报《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调查表》(见附件3),并对企业填报结果审核汇总,填写本地区《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汇总表》(见附件4),于2010826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版报省经信委机械汽车处。

  联 系 人:省经信委机械汽车处 张晓风

  电子邮箱:xiaofeng.zhang08@yahoo.com.cn

  电话:027-87236978

  传真:027-87236970

  附件:1.重点调查企业名单

        2.全国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统计报表制度

        3.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调查表

        4.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汇总表

  (附件234详见www.hbeit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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