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十三届人大第七次会议第523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栏目:湖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2-09-01
覃江红代表: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保障异地央企总部社会职能移交后地方可持续发展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等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一、关于移交承接后续资金保障我省央企大型独立工矿区市政、社区办社会职能的分离移交情况十分复杂,除宜昌市的葛洲坝集团外,十堰市的东风汽车、潜江市的江汉油田均存在相同的情况,特别是葛洲坝集团等总部搬离后,绝大部分税收不在当地缴纳,减少了地方财政收入,地方整体承接大型独立工矿区办社会职能,普遍面临承接能力不足、资金压力巨大的实际困难。为解决接收地方的经费保障问题,省政府国资委、省财政厅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多次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进行反映。2020年,省财政厅认真梳理、总结我省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遗留问题情况,形成了《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积极支持国有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信息稿,经省政府办公厅转报后,被国务院办公厅《专报信息》采用,并得到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视。2021年7月,针对大型独立工矿区办社会职能移交三年过渡期政策即将到期的实际情况,为了保障地方顺利承接和社会稳定,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组成调研组来鄂开展专题调研,省财政厅一方面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另一方面,客观真实汇报情况、反映问题,得到了国家部委调研组领导的充分肯定。2022年3月,省财政厅主要领导利用在京参加“两会”之机,主动向财政部汇报,再次提出“中央财政应尽快出台央企独立工矿区分离办社会职能支持政策,将我省承接葛洲坝集团、东风汽车公司、江汉油田办社会职能移交后运营管理存在的巨大财力保障资金缺口纳入支持范围”的建议。据跟进了解,目前中央财政正在研究制定专项转移支付政策,专门用于支持地方更好地承接独立工矿区办社会职能。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继续与相关地方政府配合,并及时跟进财政部相关政策进展情况,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支持。另外,葛洲坝集团也在积极争取政策,曾通过企业高层向当时常务副省长黄楚平提交专项报告、中国能建致函省政府争取幼教编制、回复全国人大提案等多种方式向上反映问题,争取财政转移支付等政策支持。二、关于督促葛洲坝集团履行合作协议2022年6月,省政府国资委给葛洲坝集团致函,了解葛洲坝集团在宜昌“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企业办社会职能移交相关情况,及后续在宜昌投资布局、缴纳税收情况,并督促葛洲坝集团积极履行与宜昌市相关协议。(一)葛洲坝集团在宜纳税情况。葛洲坝集团2017年在宜纳税4.7亿元;2018年纳税8.6亿元;2019年纳税7.2亿元;2020年受疫情影响纳税4.5亿元;2021年纳税7.2亿元。《宜昌市人民政府与葛洲坝集团关于推进宜昌基地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的备忘录》提出了关于支持地方财税建设的要求:按照省领导协调意见,以2018年在宜上缴税收为基础,除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税收支持外,葛洲坝集团要进一步挖掘潜力,千方百计支持地方财税建设,逐步弥补市政维修改造资金不足和社会职能运转财政保障资金缺口。葛洲坝集团要确保现有在宜企业不再外迁。因疫情影响,葛洲坝集团在宜昌税收有些下降,稳增长的压力加大,葛洲坝集团确保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税款在宜上缴,做到了颗粒归仓。同时葛洲坝集团正寻求加大在宜昌的投资合作,支持宜昌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增加纳税额度。2021年9月,经国资委和证监会批准,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大股东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葛洲坝,葛洲坝已于2021年9月9日终止上市。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接收方承继及承接葛洲坝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合同、资质、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下一步,省政府国资委将积极争取国务院国资委、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中国能建集团支持,督促葛洲坝集团积极履行协议内容。(二)“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葛洲坝集团宜昌基地(以下简称宜昌基地)“三供一业”维修改造及职能移交涉及供水50944户,供电40293户,供气40393户,物业52385户。2018年9月,葛洲坝集团分别与市建投集团和国网宜昌供电公司签订宜昌基地“三供一业”供水、供气及物业管理分离移交协议和供电分离移交协议;2018年12月,签订《宜昌基地“三供一业”职能移交及资产无偿划转协议》。按国家政策要求,实行“先移交后改造”,因宜昌基地水、电、气和物业移交体量大、情况复杂,地方承接能力有限,双方约定,改造成熟一个小区,移交一个小区。维改实施中,由地方接收企业履行业主职能主导维修改造,葛洲坝集团下属单位作为施工方参与项目改造,配合推进实施。“三供一业”维改费用参照国家政策标准,考虑到宜昌基地职工家属区历史欠账多,设施老旧,经多方审批,葛洲坝集团额外增加2亿元用于物业维修改造。宜昌基地“三供一业”维改费用共计164669.4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2139.60万元,其余资金92529.85万元均由葛洲坝集团出资。1.供电。供电维改由其接收方国网宜昌供电公司自主实施维改,2020年11月维改工程竣工,2021年完成职能移交。2.供水。已于2021年底完成供水职能移交;目前除夷陵区外,其他所在区域的供水改造尚未完成。3.供气。于2022年6月30日完成供气职能移交;供气改造尚未完成。4.物业。物业改造已基本完成;120个小区中41个已实现物业管理社会化,29个已实现物业服务公司进驻,其余小区按照6月30日地方统一承接的方式正积极推进中(困难较大)。(三)企业办社会职能移交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宜昌基地因葛洲坝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建设而来,占地9.6平方公里,服务职工、家属及群众近20万人。在国企办社会职能移交改革前,先后管理有职工居民住户5万余户,市政道路72条,公共绿地21.8万平米,幼儿园4所(4园5址),企业型社区居委会21个,医疗机构19家(含“三甲”医院1家),设有城管监察大队、消防队和卫生监督所等机构;此外,还通过地方政府授权或委托等方式,履行着区域内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的规划审批、建筑业市场管理、环保管理、医政管理等40余项政府管理职能。2018年12月,葛洲坝集团与宜昌市政府签订《宜昌基地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协议》;根据协议精神,2019年8月,与宜昌市西陵区政府签订市政、环卫、绿化、城管综合执法、社区管理、民政、卫生健康及其他社会管理职能分项承接协议。因地方接收医疗机构有困难,2019年底,葛洲坝集团将葛洲坝中心医院(三甲)及相关医疗机构移交至中央企业国药集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企业办社会职能移交应按现状移交。宜昌基地规模大、职能多、管理复杂,为确保职能移交“交的稳、接得住、管得好”,葛洲坝集团积极履行央企社会责任,多次向国务院财政部、国资委、湖北省政府、中国能建反映情况,争取到了上级多项支持政策,按政策设立独立工矿区社会职能移交三年过渡期(2019年—2021年),企业出资过渡期运行经费和其他费用共计4.47亿元:1.三年过渡期间,由地方负责管理,企业分年度支付运行费用,共计3.96亿元(一次性维修改造费用6254.08万元,三年运行费用3.33亿元)。2.补齐老旧房屋维修资金2515.27万元(向宜昌市住建局、夷陵区住建局移交维修资金共计6735.74万元)。3.出资拆除小区违法建设12.3万平方米,共计2563.95万元。1.职能移交。宜昌基地15大类50项企业办社会职能移交如期完成。协议约定幼教在职职工和城管监察正式队员成建制移交,按照职工意愿,幼教成建制划转94人(暂未落实编制),企业安置30人;城管监察移交人员进编3人,企业安置13人,增加了企业额外负担。2.资金拨付。葛洲坝集团按协议约定按期拨付了2019-2021年度过渡期费用和一次性维修改造费用,保障了地方承接后的正常运行。3.资产划转。葛洲坝集团已完成资产下账及相关资产现场交接工作,现正配合地方相关部门开展房产办证工作。三、关于葛洲坝加大在宜昌产业布局和项目投资目前,葛洲坝集团在宜共有各类法人企业38家,所属二级子企业7家。葛洲坝集团近十年在宜昌区域内承接重点项目(1亿元以上项目)27个,合同总金额约160亿元,项目主要为汉宜铁路、宜张高速当枝段、西陵区民生改善PPP项目、茅坪河流域综合治理PPP项目、夷陵区长江大保护PPP项目等。2021年6月23日,中国能建与宜昌市政府签署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因疫情等因素影响,尚未有合作项目落地。2022年葛洲坝集团与宜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座谈,寻求合作机会,迫切希望参与宜昌投资建设,以项目合作方式实现在宜缴税金额稳步增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政企经济合作,4月8日,马泽江市长率队调研葛洲坝集团在宜企业,5月24日刘丰雷副市长召开会议听取项目合作汇报。2022年5月,为推动政企合作项目落地,葛洲坝集团华中分公司专门设立宜昌市域代表处,现场驻点办公,积极对接政府有关部门,统筹集团在宜各子分公司推动项目落实落地。通过积极跟踪,目前政企合作项目清单已初步确定,葛洲坝集团计划在生态环保、综合交通、新能源及抽水蓄能、新型城镇化、绿色建材及矿产等领域与宜昌市政府加强合作,拟合作重点项目26个,总投资金额1918.94亿元。下一步,政企双方计划于近期组织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葛洲坝集团将进一步加大政企项目合作力度,力争部分在宜重点项目落地,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力量。关于建立“跨区域税收分成”机制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回复,按部门职责分工,税务部门主要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不负责税收利益的分配,提案涉及到的“跨区域税收分成机制”事宜均属于财政分配事项,与税务部门无直接关系。下一步,湖北省税务局将进一步统筹好依法组织收入和落实减税降费之间的关系。一方面,坚持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重点在“平稳、协调、安全、持续”上下功夫,保持收入目标与经济税源和减税降费相协调,始终把依法依规贯穿于组织收入全过程,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障政府部门财力;另一方面,着力落实落细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为服务“六稳”“六保”大局、稳定宏观经济大盘贡献税务力量,既助力稳住经济增长又着力增强企业发展后劲,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四、关于葛洲坝片区棚户区改造葛洲坝片区棚户区多为葛洲坝水利枢纽工程建设时期建设的不具备房改出售条件的公有住房,以及后期为安置进城职工家属新建的简易平房、改建的闲置办公用房,生活环境较差。2014-2018年,葛洲坝集团争取国家棚户区政策,新建安房2812套。2019-2021年,葛洲坝集团争取国家“三供一业”改造政策,对原棚户区内纳入“三供一业”移交的单元楼4676户进行了改造,目前,葛洲坝片区还有棚户区4795户。宜昌市委、市政府多次与葛洲坝集团对接,现场调研推进项目。2021年10月,按照市政府和葛洲坝集团对接的框架协议,宜昌市住建局、财政局和葛洲坝宜昌基地局再次会商对接,按照“片区规划、分步实施、分类改造”思路,充分利用葛洲坝现有存量土地和政策性补助资金以及宜昌国有公司现有安置房资源,初步形成了“改造+清退+征收安置”综合叠加改造方案,宜昌市在安置房源、土地政策、规划指标、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支持。今年以来,省发改委会同省住建厅积极做好项目申报服务,组织宜昌市完成三批次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西陵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含葛洲坝中学相关改造任务)已纳入第三批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计划,正待国家发改委反馈申报情况。下一步将会同宜昌市持续做好葛洲坝片区棚户区改造等项目谋划,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及政策导向,积极做好相关项目后续申报。省住建厅将积极支持和指导宜昌市将符合棚户区改造标准和范围的葛洲坝片区棚改项目纳入国家棚户区改造计划,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棚改中央补助资金、配套资金和专项债申报的有关工作。下一步,省政府国资委将积极统筹推进葛洲坝集团在宜昌的产业布局和项目投资,积极帮助争取和督促葛洲坝集团履行协议内容,积极帮助争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积极支持葛洲坝片区棚户区改造等事项,全力支持央企总部社会职能移交后宜昌的可持续发展。                                           湖北省政府国资委                                            2022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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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江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保障异地央企总部社会职能移交后地方可持续发展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等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移交承接后续资金保障

我省央企大型独立工矿区市政、社区办社会职能的分离移交情况十分复杂,除宜昌市的葛洲坝集团外,十堰市的东风汽车、潜江市的江汉油田均存在相同的情况,特别是葛洲坝集团等总部搬离后,绝大部分税收不在当地缴纳,减少了地方财政收入,地方整体承接大型独立工矿区办社会职能,普遍面临承接能力不足、资金压力巨大的实际困难。

为解决接收地方的经费保障问题,省政府国资委、省财政厅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多次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进行反映。2020年,省财政厅认真梳理、总结我省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遗留问题情况,形成了《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积极支持国有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信息稿,经省政府办公厅转报后,被国务院办公厅《专报信息》采用,并得到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视。2021年7月,针对大型独立工矿区办社会职能移交三年过渡期政策即将到期的实际情况,为了保障地方顺利承接和社会稳定,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组成调研组来鄂开展专题调研,省财政厅一方面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另一方面,客观真实汇报情况、反映问题,得到了国家部委调研组领导的充分肯定。2022年3月,省财政厅主要领导利用在京参加“两会”之机,主动向财政部汇报,再次提出“中央财政应尽快出台央企独立工矿区分离办社会职能支持政策,将我省承接葛洲坝集团、东风汽车公司、江汉油田办社会职能移交后运营管理存在的巨大财力保障资金缺口纳入支持范围”的建议。据跟进了解,目前中央财政正在研究制定专项转移支付政策,专门用于支持地方更好地承接独立工矿区办社会职能。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继续与相关地方政府配合,并及时跟进财政部相关政策进展情况,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支持。

另外,葛洲坝集团也在积极争取政策,曾通过企业高层向当时常务副省长黄楚平提交专项报告、中国能建致函省政府争取幼教编制、回复全国人大提案等多种方式向上反映问题,争取财政转移支付等政策支持。

二、关于督促葛洲坝集团履行合作协议

2022年6月,省政府国资委给葛洲坝集团致函,了解葛洲坝集团在宜昌“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企业办社会职能移交相关情况,及后续在宜昌投资布局、缴纳税收情况,并督促葛洲坝集团积极履行与宜昌市相关协议。

(一)葛洲坝集团在宜纳税情况。

葛洲坝集团2017年在宜纳税4.7亿元;2018年纳税8.6亿元;2019年纳税7.2亿元;2020年受疫情影响纳税4.5亿元;2021年纳税7.2亿元。《宜昌市人民政府与葛洲坝集团关于推进宜昌基地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的备忘录》提出了关于支持地方财税建设的要求:按照省领导协调意见,以2018年在宜上缴税收为基础,除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税收支持外,葛洲坝集团要进一步挖掘潜力,千方百计支持地方财税建设,逐步弥补市政维修改造资金不足和社会职能运转财政保障资金缺口。葛洲坝集团要确保现有在宜企业不再外迁。

因疫情影响,葛洲坝集团在宜昌税收有些下降,稳增长的压力加大,葛洲坝集团确保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税款在宜上缴,做到了颗粒归仓。同时葛洲坝集团正寻求加大在宜昌的投资合作,支持宜昌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增加纳税额度。

2021年9月,经国资委和证监会批准,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大股东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葛洲坝,葛洲坝已于2021年9月9日终止上市。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接收方承继及承接葛洲坝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合同、资质、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下一步,省政府国资委将积极争取国务院国资委、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中国能建集团支持,督促葛洲坝集团积极履行协议内容。

(二)“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葛洲坝集团宜昌基地(以下简称宜昌基地)“三供一业”维修改造及职能移交涉及供水50944户,供电40293户,供气40393户,物业52385户。2018年9月,葛洲坝集团分别与市建投集团和国网宜昌供电公司签订宜昌基地“三供一业”供水、供气及物业管理分离移交协议和供电分离移交协议;2018年12月,签订《宜昌基地“三供一业”职能移交及资产无偿划转协议》。按国家政策要求,实行“先移交后改造”,因宜昌基地水、电、气和物业移交体量大、情况复杂,地方承接能力有限,双方约定,改造成熟一个小区,移交一个小区。维改实施中,由地方接收企业履行业主职能主导维修改造,葛洲坝集团下属单位作为施工方参与项目改造,配合推进实施。

“三供一业”维改费用参照国家政策标准,考虑到宜昌基地职工家属区历史欠账多,设施老旧,经多方审批,葛洲坝集团额外增加2亿元用于物业维修改造。宜昌基地“三供一业”维改费用共计164669.4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2139.60万元,其余资金92529.85万元均由葛洲坝集团出资。

1.供电。供电维改由其接收方国网宜昌供电公司自主实施维改,2020年11月维改工程竣工,2021年完成职能移交。

2.供水。已于2021年底完成供水职能移交;目前除夷陵区外,其他所在区域的供水改造尚未完成。

3.供气。于2022年6月30日完成供气职能移交;供气改造尚未完成。

4.物业。物业改造已基本完成;120个小区中41个已实现物业管理社会化,29个已实现物业服务公司进驻,其余小区按照6月30日地方统一承接的方式正积极推进中(困难较大)。

(三)企业办社会职能移交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宜昌基地因葛洲坝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建设而来,占地9.6平方公里,服务职工、家属及群众近20万人。在国企办社会职能移交改革前,先后管理有职工居民住户5万余户,市政道路72条,公共绿地21.8万平米,幼儿园4所(4园5址),企业型社区居委会21个,医疗机构19家(含“三甲”医院1家),设有城管监察大队、消防队和卫生监督所等机构;此外,还通过地方政府授权或委托等方式,履行着区域内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的规划审批、建筑业市场管理、环保管理、医政管理等40余项政府管理职能。2018年12月,葛洲坝集团与宜昌市政府签订《宜昌基地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协议》;根据协议精神,2019年8月,与宜昌市西陵区政府签订市政、环卫、绿化、城管综合执法、社区管理、民政、卫生健康及其他社会管理职能分项承接协议。因地方接收医疗机构有困难,2019年底,葛洲坝集团将葛洲坝中心医院(三甲)及相关医疗机构移交至中央企业国药集团。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企业办社会职能移交应按现状移交。宜昌基地规模大、职能多、管理复杂,为确保职能移交“交的稳、接得住、管得好”,葛洲坝集团积极履行央企社会责任,多次向国务院财政部、国资委、湖北省政府、中国能建反映情况,争取到了上级多项支持政策,按政策设立独立工矿区社会职能移交三年过渡期(2019年—2021年),企业出资过渡期运行经费和其他费用共计4.47亿元:1.三年过渡期间,由地方负责管理,企业分年度支付运行费用,共计3.96亿元(一次性维修改造费用6254.08万元,三年运行费用3.33亿元)。2.补齐老旧房屋维修资金2515.27万元(向宜昌市住建局、夷陵区住建局移交维修资金共计6735.74万元)。3.出资拆除小区违法建设12.3万平方米,共计2563.95万元。

1.职能移交。宜昌基地15大类50项企业办社会职能移交如期完成。协议约定幼教在职职工和城管监察正式队员成建制移交,按照职工意愿,幼教成建制划转94人(暂未落实编制),企业安置30人;城管监察移交人员进编3人,企业安置13人,增加了企业额外负担。

2.资金拨付。葛洲坝集团按协议约定按期拨付了2019-2021年度过渡期费用和一次性维修改造费用,保障了地方承接后的正常运行。

3.资产划转。葛洲坝集团已完成资产下账及相关资产现场交接工作,现正配合地方相关部门开展房产办证工作。

三、关于葛洲坝加大在宜昌产业布局和项目投资

目前,葛洲坝集团在宜共有各类法人企业38家,所属二级子企业7家。葛洲坝集团近十年在宜昌区域内承接重点项目(1亿元以上项目)27个,合同总金额约160亿元,项目主要为汉宜铁路、宜张高速当枝段、西陵区民生改善PPP项目、茅坪河流域综合治理PPP项目、夷陵区长江大保护PPP项目等。

2021年6月23日,中国能建与宜昌市政府签署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因疫情等因素影响,尚未有合作项目落地。2022年葛洲坝集团与宜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座谈,寻求合作机会,迫切希望参与宜昌投资建设,以项目合作方式实现在宜缴税金额稳步增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政企经济合作,4月8日,马泽江市长率队调研葛洲坝集团在宜企业,5月24日刘丰雷副市长召开会议听取项目合作汇报。

2022年5月,为推动政企合作项目落地,葛洲坝集团华中分公司专门设立宜昌市域代表处,现场驻点办公,积极对接政府有关部门,统筹集团在宜各子分公司推动项目落实落地。通过积极跟踪,目前政企合作项目清单已初步确定,葛洲坝集团计划在生态环保、综合交通、新能源及抽水蓄能、新型城镇化、绿色建材及矿产等领域与宜昌市政府加强合作,拟合作重点项目26个,总投资金额1918.94亿元。下一步,政企双方计划于近期组织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葛洲坝集团将进一步加大政企项目合作力度,力争部分在宜重点项目落地,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关于建立“跨区域税收分成”机制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回复,按部门职责分工,税务部门主要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不负责税收利益的分配,提案涉及到的“跨区域税收分成机制”事宜均属于财政分配事项,与税务部门无直接关系。下一步,湖北省税务局将进一步统筹好依法组织收入和落实减税降费之间的关系。一方面,坚持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重点在“平稳、协调、安全、持续”上下功夫,保持收入目标与经济税源和减税降费相协调,始终把依法依规贯穿于组织收入全过程,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障政府部门财力;另一方面,着力落实落细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为服务“六稳”“六保”大局、稳定宏观经济大盘贡献税务力量,既助力稳住经济增长又着力增强企业发展后劲,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四、关于葛洲坝片区棚户区改造

葛洲坝片区棚户区多为葛洲坝水利枢纽工程建设时期建设的不具备房改出售条件的公有住房,以及后期为安置进城职工家属新建的简易平房、改建的闲置办公用房,生活环境较差。2014-2018年,葛洲坝集团争取国家棚户区政策,新建安房2812套。2019-2021年,葛洲坝集团争取国家“三供一业”改造政策,对原棚户区内纳入“三供一业”移交的单元楼4676户进行了改造,目前,葛洲坝片区还有棚户区4795户。

宜昌市委、市政府多次与葛洲坝集团对接,现场调研推进项目。2021年10月,按照市政府和葛洲坝集团对接的框架协议,宜昌市住建局、财政局和葛洲坝宜昌基地局再次会商对接,按照“片区规划、分步实施、分类改造”思路,充分利用葛洲坝现有存量土地和政策性补助资金以及宜昌国有公司现有安置房资源,初步形成了“改造+清退+征收安置”综合叠加改造方案,宜昌市在安置房源、土地政策、规划指标、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支持。

今年以来,省发改委会同省住建厅积极做好项目申报服务,组织宜昌市完成三批次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西陵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含葛洲坝中学相关改造任务)已纳入第三批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计划,正待国家发改委反馈申报情况。下一步将会同宜昌市持续做好葛洲坝片区棚户区改造等项目谋划,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及政策导向,积极做好相关项目后续申报。省住建厅将积极支持和指导宜昌市将符合棚户区改造标准和范围的葛洲坝片区棚改项目纳入国家棚户区改造计划,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棚改中央补助资金、配套资金和专项债申报的有关工作。

下一步,省政府国资委将积极统筹推进葛洲坝集团在宜昌的产业布局和项目投资,积极帮助争取和督促葛洲坝集团履行协议内容,积极帮助争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积极支持葛洲坝片区棚户区改造等事项,全力支持央企总部社会职能移交后宜昌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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