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湖北省磷石膏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磷石膏无害化处理技术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进一步规范全市磷石膏综合治理工作,促进磷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9月6日,市磷指办组织召开《条例》、《规程》宣贯视频会。会议由市磷指办副主任、市经信局总工程师丁寒松主持,市经信局设主会场,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直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及市磷指办工作人员在主会场参会。宜都市、枝江市、当阳市、远安县、兴山县、夷陵区、伍家岗区、猇亭区、高新区经信局设分会场,辖区内磷矿开采企业、磷石膏产生企业、磷石膏综合利用企业负责同志等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湖北百思特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邓宜平详细讲解了《条例》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防治原则,政府、企业、相关参与方等各方责任,保障措施、处罚机制等内容。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长江大保护事业部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郝易潇对《规程》的编制背景和主要内容逐一进行了全面细致解读。
丁寒松指出,《条例》、《规程》等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的相继出台,标志着磷石膏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相关部门各司其职,有分工,有合作,为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保障。接下来,我们将继续遵循“前端减量、中端提级、末端应用、全程治理”原则,合力破解磷石膏综合利用这一世界性难题,努力蹚出一条符合宜昌实际的磷石膏综合治理新路,为宜昌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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