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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教育局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解读
栏目:宜昌市教育局-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8-01-16 加入收藏
问题1:为什么我市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答:一是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要求来看,党中央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推进。2014年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正式启动高考综合改革;2016年教育部印发了《教育

  问题1:为什么我市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答:一是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要求来看,党中央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推进。2014年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正式启动高考综合改革;2016年教育部印发了《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标志着与新高考无缝对接的新的一轮中考改革正式拉开帷幕。随后,省政府和省教育厅相继下发了《湖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鄂政发[2016]16号)和《湖北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鄂教幼高[2017]11号),进一步细化了中考改革措施和工作要求,并明确指出“从2017年秋季招收的初一年级学生开始,确定宜昌市开展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宜昌在2016年底全面启动《实施方案》的研制工作,2017年《实施方案》正式出台。

  二是从人才培养的需要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加快推进“宜学之城”建设,培养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人才,必须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树立正确的育人导向,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三是从办好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来看,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必须要“出硬招、谋实策”,加快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四是从现行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本身来看,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其一是我市现行的考试计分科目难以与2018年正式实施的湖北省新高考选科方案有效衔接,影响了学生高中选科的全面性;其二是原有的招生录取办法难以适应我市高中阶段教育结构性改革和高中特色化办学,需要出台与之配套的我市高中招生新的录取办法;其三是非中考计分科目存在“不考不教”“不考不学”的现象,课程不齐、课时不足,教学质量难以保证;其四是考试还存在偏重机械记忆、重复训练的内容,加重学生负担;其五是我市招生录取过程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没有发挥应有的功能,影响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

  问题2:我市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答:一是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实行“全科开考”、“即学即考”;二是推进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三是改革招生录取办法,采取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方式,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完成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四是完善自主招生政策,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的发展;五是推进考试内容与形式改革,重视发挥考试的教育功能,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命题质量;五是强化招生考试管理,健全招生管理工作规定,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

  问题3: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何时开始?

  答:根据国家、省的统一部署,我市从2016年下半年全面启动《实施方案》的研制工作,一年多来,市教育局组织召开10余次专题会议听取汇报,组织研究论证,并多次向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高中学校、初中学校、家长、教师广泛征求了意见,先后两次向省教育厅专题汇报,目前《实施方案》已印发。按照《实施方案》的安排,我市新一轮中考改革将从2017年秋季入学(2020年毕业)的七年级新生正式开始实施。2018年、2019年我市初中毕业的学生,其考试科目、计分方式和招生方式仍将按照原有的方案不变。

  问题4: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较之以往有哪些主要变化?

  答: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全科开考”。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将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和省教育厅统一确定的地方课程均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共15门课程),作为学生初中毕业的依据。

  2、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增加计分科目。按照稳妥推进的原则,在保留现有高中阶段学校录取计分科目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笔试80分与听力口语40分)、物理80分(笔试70分与实验操作10分)、化学50分(笔试45分与实验操作5分)、体育6科外,增加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和生物4科。其中体育由20分增加为5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和生物四科卷面分值均为100分(其中生物笔试90分与实验操作10分),按80分及以上、70—79分、60—69分、59分及以下分为A、B、C、D四个等级呈现,分别对应30分、25分、20分和10分计入中考总分。

  3、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纳入招生录取计分。按照公民素养、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维度,每个维度分A(优秀)、B(良好)、C(合格)、D(待合格)四个等级进行评定,A、B、C、D分别以4、3、2、1分的分值计入中考总分,满分20分。

  按照新方案,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中考)总分为680分。

  问题5:英语考试有哪些变化?

  答:本次改革英语考试总分不变,题型、分值结构和考试时长有调整,分为笔试80分与听力口语40分,听力和口语采用人机(计算机化)对话的方式进行。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对英语学习的新要求,科学考察学生的英语听说能力。在考试内容上,口语和听力考试将更偏重于应用技能的考查。同时,充分发挥考试的导向性作用,促进各地各校(特别是农村学校)加强英语教学硬件资源和教师的配置,不断提升英语学科的教学质量。后期市教育局将发布英语学科考试的具体实施办法,及时、方便指导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

  问题6::体育中考有何新规定?

  答:省教育厅在《湖北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了体育中考的分值和考试方式:“体育与健康实行现场测试和平时考核相结合的考试方式”。初一、初二、初三平时成绩各计5分,现场测试计35分,总分50分。”,我市也是按省规定要求执行的。省教育厅体卫艺处正在按《实施意见》制订配套文件:《湖北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我们也将按省《体育考试实施方案》操作执行。

  平时考核的计分办法: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版)规定的测试对象和测试项目,按《标准》的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予以评分,计入相应的分值。初一年级、初二年级、初三年级测试成绩相加为最后平时成绩。

  现场统一测试的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反映心肺功能的中长跑测试: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为必考项目;技能项目:篮球、足球、排球等为学生选考项目;反映上、下肢力量测试的项目: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50米跑、立定跳远、1分钟跳绳则根据省厅要求测试。

  免考与缓考政策:对因残疾完全丧失运动能力、因伤、因病或因意外事故等情况将实施免考与缓考政策,并视不同类型给出相应的计分办法。

  问题7: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纳入中考总分后,考试如何实施?

  答:物理实验操作(10分)、化学实验操作(5分)将在九年级统一组织考试,生物实验操作(10分)将在八年级统一组织考试。市级负责统一命题、制卷,考点资格认定;各县市区负责组织专班监考(或交叉监考),采取双人评分,即时统分后封存试卷;考生实行单人单桌,考前抽题参考,理化合卷,满分150分(物理100分,化学50分),按实际得分的十分之一分别折算成最后成绩,考试时限为30分钟;生物单独制卷,满分100分,按实际得分的十分之一折算成绩后与笔试成绩合并,考试时限为20分钟。市教育技术部门将于考试前出台具体的《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实施细则》。

  问题8:这次改革是如何处理“全科开考”和不增加学生负担的关系?

  答:所谓“全科开考”,就是将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和省教育厅统一确定的地方课程均纳入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目的在于全面贯彻国家课程计划和课程开设质量的有效落实,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打好共同基础,确保义务教育的基本质量。克服过去一些科目没有列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教师和学生往往会忽视这些科目的教学和学习,甚至有的学校没有配备相应专职的老师任教,一些科目存在“不考不教、不考不学”的现象。

  所谓“即学即考”,就是在一门课程学习结束时就进行学业水平考试,避免在初三结束时所有课程同时开考给学生造成过大的学习负担与考试压力。这样一来不仅使学生打好学习基础,保证义务教育的基本质量,也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学生的学业负担。如生物和地理两门学科在八年级即完成课程的学习,在八年级学期结束时就进行这两门课程的学业水平考试。

  为防止增加学生负担,我市这次改革进行了精心的整体设计。一是在考试内容上强调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二是在考试的方式上,为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动手能力,除了纸笔测试外,还有实验操作、机考等多种方式;三是在成绩呈现方式上, 提出了可以采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克服分分计较;四是在录取计分科目的构成和数量上,并不是把所有的考试科目都纳入录取计分总成绩,没有纳入总成绩的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即可。五是在考试时间上,仍旧沿用过去的“即学即考”模式。

  问题9:2020年我市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有哪些?

  答:一是计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体育以原始分计入总分,政治、历史、地理和生物以等级分计分入总分;

  二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根据评定结果以等级分满分20分计入中考总分;

  三是非中考计分学科成绩,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科目考试成绩达到C等(合格)将作为综合高中及县市区一中录取的依据之一,报考普通高中最多只允许有一个D等(不合格)成绩科目。

  问题10:2020年我市高中招生分配生录取政策有何变化?

  答:我市继续实行综合高中(县市区一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办法,2018年起分配生计划不低于统招生计划的80%,并逐年提高,同时不再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城乡学校差异较大的县市区可逐步取消),招生政策向农村薄弱初中学校倾斜,进一步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问题11:为什么我市要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纳入到中考总分计分中?

  答: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发展素质教育”,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品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手段。《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湖北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进一步明确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高中阶段学生招生录取的依据”,即我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再是可有可无的参考,而是实实在在的依据,将以往处在从属、参考地位的“综合素质评价”成为主角,在高中录取中真正发挥作用。

  同时,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纳入中考总分,有利于全面评价学生义务教育阶段的综合表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也为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家长有针对性地引导帮助学生提高综合素质提供参考信息,为学生和家长选择适宜于学生发展的学校以及在高一级学校更好地学习提供参考。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网络系统,为全面、科学、公平的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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