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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非煤矿山 安全生产异地交叉检查工作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应急管理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18 加入收藏
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异地交叉检查工作的通知各市(州) 、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应急管理局:为推进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等重点工作有效开 展, 以实际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按照工作安排,经省应急管理厅与国家矿山局湖北局商议,决定近期组织开展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异地交叉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时间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9月5日至9月25日,第二阶段:9月26日至10月16日。二、检查方式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检查组组成和检查对象见附件一,每个检查组原则上不超过 5 人,组长由各市州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市县应急管理局 2 名(其中1名监管人员、1名执法人员) 工作人员组成,专家2名。9月下旬至10月底,省应急管理厅和国家矿山局湖北局组成督查组,对各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异地交叉检查问题隐患整改工作情况等进行督查并通报。三、检查内容(一) 大检查工作情况。深刻吸取今年以来全省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教训, 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情况;各地按照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转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鄂应急办函〔2022〕28 号) 要求, 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三年行动推进情况; 对照《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检查情况。(二) 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 关 于 加 强 非煤 矿 山 安全 生 产 工 作 的 指 导 意 见 》 (矿安〔2022〕4 号) 和《加强非煤矿山重点地区安全生产工作方 案》(矿安〔2021〕123 号) 情况;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2 年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重点工作的通知》 (鄂应急办函〔2022〕22 号) 、《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建设项 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和《关 于开展非煤地下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的通知》(鄂应急办函〔2022〕33 号) 等文件执行情况。(三) 汛期工作情况。各地非煤矿山防汛工作部署、风险会商研判、预警信息发布和应急处置等情况;非煤矿山企业预防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矿山事故灾难机制和预防工作、 落实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等情况;地下矿山防治水机构设置、技术人员配备和探放水设备配备维修养护、防隔水矿(岩) 柱和防水门设置情况;落实汛期值班、巡查、报告和极端天气停产撤人制度等情况;露天矿山防排水措施、截排水设施设置、汛期边坡检查等情况;尾矿库开展汛前调洪演算、排洪构筑物质量检测、应急演练等情况。四、工作要求(一) 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异地交叉检查工 作,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制定翔实的检查方案。每个检查组检查县(市、区) 不少于 2 个( 国家级、省级非煤矿山重点县和省市重点关注县必检查 ),企业数量不少于 5 家(有尾矿库的地区检查 1 家尾矿库) ,检查时间不少于 1 周。开展检查前 3 天,将检查方案报省应急管理厅。(二) 认真履职尽责。各检查组要敢于亮剑,对照《湖北省非煤矿山安全大检查工作指南》逐条检查,真正发现问题, 推动被检查地区解决实际难题,严防浮于表面、碍面子、走过场。要随机抽查矿山企业,严格按照矿安〔2022〕88 号文件精神,重点检查高风险等级企业(安全标准化等级二级以下或无安全标准化等级、近五年来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 。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提出处理意见建议,交当地应急管理局下达执法文书。所有执法文书必须通过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系统完成 (专项检查计划名称, 2022 年度异地交叉检查) ,重大事故隐患由市级应急管理局负责挂牌督办。(三) 强化跟踪整改。对检查组指出的问题隐患,各地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处罚。检查结束后 1 个月内,将问题隐患整改及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处罚情况报省应急管理厅。(四) 及时总结报告。各检查组要认真撰写检查工作报告 (附件二) ,并填写《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三) ,在检查 工作结束后1周内报省应急管理厅。检查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典型经验做法、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查处的典型案 例(至少 1 个) 、提出的措施建议。(五) 严格廉洁自律。各检查组要从严从实开展检查工作,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公务期间严禁饮酒。认真落实地方疫情防控措施,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非煤矿山监管处杜志伟,027-87363023。附件: 1.检查组名单及检查地区     2.异地检查工作报告编写提纲     3.异地检查情况统计表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22 年 8 月 15 日jQuery(‘#qrcodeCanvas‘).qrcode({render: "canvas", //也可以替换为tablewidth: 160,height: 160,text: document.location.href});

 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非煤矿山

安全生产异地交叉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 、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应急管理局:

为推进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等重点工作有效开 , 以实际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按照工作安排,经省应急管理厅与国家矿山局湖北局商议,决定近期组织开展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异地交叉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9月5日至9月25日,第二阶段:9月26日至10月16日。

二、检查方式

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检查组组成和检查对象见附件一,每个检查组原则上不超过 5 人,组长由各市州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市县应急管理局 2 名(其中1名监管人员、1名执法人员) 工作人员组成,专家2名。9月下旬至10月底,省应急管理厅和国家矿山局湖北局组成督查组,对各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异地交叉检查问题隐患整改工作情况等进行督查并通报。

三、检查内容

(一) 大检查工作情况。深刻吸取今年以来全省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教训, 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情况;各地按照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转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鄂应急办函〔202228 号) 要求, 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三年行动推进情况; 对照《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检查情况。

(二) 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 关 于 加 强 非煤 矿 山 安全 生 产 工 作 的 指 导 意 见 》 (矿安〔2022〕4 号) 和《加强非煤矿山重点地区安全生产工作方 案》(矿安〔2021〕123 号) 情况;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2 年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重点工作的通知》 (鄂应急办函〔2022〕22 号) 、《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建设项 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和《关 于开展非煤地下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的通知》(鄂应急办函〔2022〕33 号) 等文件执行情况。

(三) 汛期工作情况。各地非煤矿山防汛工作部署、风险会商研判、预警信息发布和应急处置等情况;非煤矿山企业预防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矿山事故灾难机制和预防工作、 落实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等情况;地下矿山防治水机构设置、技术人员配备和探放水设备配备维修养护、防隔水矿(岩) 柱和防水门设置情况;落实汛期值班、巡查、报告和极端天气停产撤人制度等情况;露天矿山防排水措施、截排水设施设置、汛期边坡检查等情况;尾矿库开展汛前调洪演算、排洪构筑物质量检测、应急演练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异地交叉检查工 作,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制定翔实的检查方案。每个检查组检查县(市、区) 不少于 2 个( 国家级、省级非煤矿山重点县和省市重点关注县必检查 ),企业数量不少于 5 家(有尾矿库的地区检查 1 家尾矿库) ,检查时间不少于 1 周。开展检查前 3 天,将检查方案报省应急管理厅。

(二) 认真履职尽责。各检查组要敢于亮剑,对照《湖北省非煤矿山安全大检查工作指南》逐条检查,真正发现问题, 推动被检查地区解决实际难题,严防浮于表面、碍面子、走过场。要随机抽查矿山企业,严格按照矿安〔2022〕88 号文件精神,重点检查高风险等级企业(安全标准化等级二级以下或无安全标准化等级、近五年来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 。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提出处理意见建议,交当地应急管理局下达执法文书。所有执法文书必须通过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系统完成 (专项检查计划名称, 2022 年度异地交叉检查) ,重大事故隐患由市级应急管理局负责挂牌督办。

(三) 强化跟踪整改。对检查组指出的问题隐患,各地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处罚。检查结束后 1 个月内,将问题隐患整改及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处罚情况报省应急管理厅。

(四) 及时总结报告。各检查组要认真撰写检查工作报告 (附件二) ,并填写《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三) ,在检查 工作结束后1周内报省应急管理厅。检查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典型经验做法、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查处的典型案 例(至少 1 个) 、提出的措施建议。

(五) 严格廉洁自律。各检查组要从严从实开展检查工作,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公务期间严禁饮酒。认真落实地方疫情防控措施,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非煤矿山监管处杜志伟,027-87363023。

附件: 1.检查组名单及检查地区

     2.异地检查工作报告编写提纲

     3.异地检查情况统计表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22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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