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登记事权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04-25
城区、宜昌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企业开办便利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决定调整宜昌市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宜昌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登记事权。现就调整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的登记事权事项本

  城区、宜昌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企业开办便利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决定调整宜昌市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宜昌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登记事权。现就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的登记事权事项

  本局企业登记事权。负责全市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授权企业登记(包括设立、变更及备案、撤销、注销,下同)。负责三峡坝区各类型企业登记。负责上述企业的股权出质登记(包括设立、变更、撤销、注销,下同)。

  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登记事权。负责本辖区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独立营业单位的企业登记。负责上述企业的股权出质登记。

  委托宜昌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名义,负责本辖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登记,以及上述企业的股权出质登记。

  二、实施时间

  本决定自2022年5月5日起施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站位。调整企业登记权事权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和依法履职的需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组建工作专班,压实工作责任,做好承接工作。

  (二)加强窗口建设,确保平稳运行。各单位要调配责任心强、原则性强的人员充实到窗口,健全窗口服务规范和运行机制,配备工作所需的设备耗材,加强企业开办事项信息化保障工作。

  (三)统一准入标准,确保登记规范。按照市场主体登记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经营范围、住所审核标准,严把市场准入关,落实企业登记社会公开承诺,提高登记审批质量和办事效率。

  (四)做好宣传引导,提升社会知晓度。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多种途径发布登记事权调整公告,发布市区两级企业登记事项调整的内容和时间,让办事群众少跑腿。

  (五)严肃工作纪律,加强风险防范。按照“谁受理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窗口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弘扬“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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