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解读
栏目:点军区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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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解读

一、出台背景
  根据《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及《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申报2022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项目、开展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对区政府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出台此文件。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清理范围
  本次清理的重点是与2021年12月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的《宜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宜昌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的精神、原则和规定不一致的内容,同步对2022年度内到期、与上位最新法律法规精神不一致、与优化营商环境精神不一致、与行政处罚法精神不一致的文件开展持续清理。
 (二)清理原则
  清理工作坚持“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区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实施部门提出清理意见和建议,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区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制定部门负责清理;部门联合制定或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由牵头制定部门负责组织清理。清理工作要依据上位法律法规规章的精神、原则和规定,逐项研究清理,如主要内容不一致的,要予以废止;部分内容不一致的,要予以修改。
 (三)清理结果
现行有效的、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24份文件经清理,决定继续施行6件,修改4件,因上级或本级出台相应新的规范性文件或实施政策而废止8件,不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并不再作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6件。
  三、结果公示
  清理结果已经九届区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区政府制定文件下发,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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