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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务服务中心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3-08-14 加入收藏
宜政务办〔2013〕4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各楼层、各科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物业公司:为认真落实周末卫生日制度,扎实做好我单位责任路段、联系社区和单位办公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一步深化“双带”(带头做文明人,带头劝导不

宜政务办〔2013〕49

市政务服务中心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楼层、各科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物业公司:

  为认真落实周末卫生日制度,扎实做好我单位责任路段、联系社区和单位办公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一步深化“双带”(带头做文明人,带头劝导不文明行为)活动,充分发挥我中心机关党员、青年干部志愿服务的带头作用,根据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3年年8月1日起,每周五下午4点半开始大扫除。

  二、责任区域

  西陵二路十字路口—清江大厦门前广场、樵湖社区、中心大楼各楼层办公区域、大楼门前后院。

  三、工作任务

  1、督促沿街单位和经营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

  2、劝导和制止翻越栏杆、乱扔垃圾、随地吐痰、随意吊挂晾晒物品等不良行为,并捡拾路段内的垃圾;

  3、劝导行人各行其道、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

4、办公区域保持台面整洁,门前后院保持干净卫生,停车有序;

   5、机关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由各科室按要求自行安排大扫除。

  四、工作安排

  1、西陵二路十字路口—清江大厦门前广场、樵湖社区环境卫生整治相关工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责任人:林宇、覃斯伟)

  2、中心大楼各楼层办公区域工作台面及后台办公室环境卫生工作。(各审批服务窗口负责,责任人:各审批窗口首席代表)

  3、大楼门前后院及地下室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物业公司负责,责任人:余强)

  4、机关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科室办公室环境卫生工作。(各科室负责,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

  五、工作要求

  中心管理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开展综合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心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责任区域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定期检查与暗访,对不按要求落实的部门、人员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并对相关责任人问责。

  六、工作专班

  (一)中心管理办工作专班

  林宇、刘耀垒、袁丽娅、李玉兰、窦忠毅、牟宗敏、谢道伟、陈玲玲、王诗超

  专班负责人:林宇、刘耀垒

  摄影摄像:牟宗敏

  新闻稿件:谢道伟

  资料整理:袁丽娅

  (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专班

  覃斯伟、邹建峡、高智、范大伟、江进、肖云、轩小静

  专班负责人:覃斯伟、邹建峡

  摄影摄像、新闻稿件:邹建峡

  资料整理:高智

  宜昌市人民政府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38月2

  抄送:市直机关工委。

  宜昌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3年8月2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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