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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六省携手知识产权发展合作(11-5)
栏目:宜昌市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中心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04-11-05 加入收藏
中部六省携手知识产权发展合作(11-5)
日期:2004-11-05 15:12来源:宜昌市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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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日,水电之都宜昌格外秀丽,中部六省知识产权局局长座谈会在这里举办。山西、河南、江西、安徽、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知识产权局局长郑重签署“中部六省知识产权发展合作机制协议”,开始建立和加强中部六省知识产权发展合作机制。国家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司和宜昌市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了签字仪式。

     据了解,中部六省今后将本着“自愿、协作、整合、发展”的原则,在知识产权管理与交流、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专利技术开发实施、专利行政保护、专利文献信息的开发利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合作。当前主要开展中部六省区域经济发展与知识产权战略软课题研究,共同建设“中部六省区域经济发展与知识产权战略”网站,共同举办区域经济发展与知识产权战略高层论坛,建立中部地区六省行政执法协作机制。 

    据介绍,中部六省将成立中部六省知识产权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领导任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中部地区各省知识产权局局长为成员共同组成。六省知识产权局分别设立秘书处,负责具体的协调工作。

    与会代表就中部六省知识产权发展合作机制的建立和运行进行了深入探讨,他们一致认为,六省同处中部地区,其区位相同,经济发展相当,知识产权发展处于同一水平,面对新一轮区域经济发展调整的历史机遇,建立中部六省知识产权发展合作机制,有利于中部六省知识产权工作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促进中部地区经济发展,实现中部崛起。

    据悉,中部六省知识产权发展合作机制是由湖北省知识产权倡议的,得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大力支持和中部其他五省的一致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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