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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党组关于印发《市政务服务中心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3-03-28 加入收藏
宜政务办党组〔2013〕6号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党组关于印发《市政务服务中心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行政审批窗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办(局)各科室:现将市政务服务中心“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

宜政务办党组〔2013〕6

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党组

关于印发《市政务服务中心学习“贯彻十八大、

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审批窗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办(局)各科室:

  现将市政务服务中心“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国共产党宜昌市人民政府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党组

  20133月22

  市政务服务中心“学习贯彻十八大、

  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政务服务工作实际,现就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以“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努力打造全国一流政务服务中心”为主题,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团结带领中心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进一步昂扬一流的精神状态,树立一流的工作标准,保持一流的工作作风,争创一流的工作成效,全力推进行政审批提速、提质、提效,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正、公平,为推进宜昌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贡献力量。

  二、活动目标

  紧紧围绕“竞进提质、强劲开局”这个总要求,按照“深化学习增信念、转变作风树形象、服务群众优环境、优化功能强组织、再创佳绩促发展”总体目标要求,着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制,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一流的政务服务环境。

  三、主要内容

  结合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全面推进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三抓一促”、“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等主题活动,通过学创结合,以学促创,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

  1、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全面推进一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通过多种形式组织中心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新《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继续深化“书香机关”建设工作和开展“学习为服务,每日悦读半小时”读书活动,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知识型党员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2、推进政务服务全面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在各审批服务窗口、公共资源交易窗口全面贯彻执行政务服务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标准和体系,全面提高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首席代表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网上办理制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制度化体系,

  3、改进综合招投标监管模式,全面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巩固招投标监管体制改革成果,提请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规范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职能职责,加快形成监管合力。扎实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工作进程,做好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管理和评标专家管理工作。

  4、开展“三抓一促”活动,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按照新一轮“三抓一促”活动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四减五制三集中”公开承诺活动,进一步减审批项目、减审批环节、减项目收费、减审批时限,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统一行政审批收费管理,对工业项目建设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全面规范,进一步降低行政审批服务成本。

  5、狠抓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竭力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巩固新“三万”活动成果,深化“把支部会开在群众家”、“我为群众(职工)办件事”等服务载体,进一步健全联系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建立政务大厅“党支部服务站”,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密切联系群众。

  6、深化行政服务效能竞赛,着力加强政务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联合市总工会、市直机关工委在全市政务服务窗口开展形式多样的“技能大比武”、综合技能竞赛活动,不断提升窗口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四、实施步骤

  按照市委、市政府“学创”活动要求,中心“学创”活动从2013年2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1、部署安排(2月中旬——3月初)。召开“学创”活动动员会,制定下发活动方案,对活动进行全面部署。成立中心“学创”活动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任务。在中心简报、网站开设“学创”活动专题专栏,营造浓厚氛围。

  2、推进实施(3月初——11月中旬)。结合中心工作实际,不断把“学创”活动引向深入。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改革,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抓一促”和“行政服务效能”竞赛活动,努力提升服务型机关党组织建设水平。

  3、总结提高(11月下旬——12月底)。按照活动实施方案,对照上级要求对各阶段工作进行认真自查自纠,收集整理好相关的资料档案,写好自查总结,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完成。

  五、总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办(局)“学创”活动领导小组,由办(局)党组书记、主任(局长)刘灿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局长)杨德生,副主任(局长)张武、赵小谊,纪检组长雷青松同志为副组长,各审批服务窗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局)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办(局)综合科(机关党委),负责活动的组织和安排。

  2、加强协调督办。中心“学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组织协调,增强工作合力,要采取实地调研、交叉检查和通报等形式,加强检查督办,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注重总结提高。各工作窗口、各交易中心要结合实际,突出特色,拓展“学创”活动的创新点、突破点,打造“学创”亮点。

  抄送:市“学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宜昌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3年3月25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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