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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渔业生产,保障通航安全
栏目:宜昌市港航建设维护中心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09-08-28 加入收藏
规范渔业生产,保障通航安全
日期:2009-08-28 16:15来源:宜昌市港航建设维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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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秭归县人民政府发布通告,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规范境内渔业生产秩序,确保长江支流航道通航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凡在长江支流水域从事养殖和捕捞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航道、港口及锚地的管理规定,任何渔业生产活动不得妨碍航道、港口及锚地的正常运行;凡是影响航道、港口及锚地管理和运行的渔业设施应主动撤离,拒不撤离的,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置;因违规养殖和作业而发生的船舶海事事故,依法追究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严禁无证从事渔业捕捞和非法从事水上客货运输,一经发现依法严厉查处。
  据悉,三峡工程蓄水后,秭归县境内新增的香溪河、童庄河、青干河、九畹溪、咤溪河等5条支流通航里程达87公里。适航水域的形成,为构建水陆并举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奠定了基础条件,有利于流域腹地资源开发、经济发展及群众出行,但在支流航道上违规养殖和捕捞,甚至非法堵塞航道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通航秩序和安全。为此,县政府高度重视,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规范渔业生产秩序,保障长江支流航道通航安全的通告》,这对于保障县境内支流航道通航安全将发挥重要作用。
  

(向军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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