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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九头鸟”文旅创意奖评选 有关事项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09-13 加入收藏
“九头鸟”文旅创意奖评选自4月30日开展以来,获得全网广泛关注和广大网友积极参与,根据网友对评选活动的反馈意见,为进一步做好评选工作,我们对评选活动进行了调整。请广大网友按照以下事项开展创作:一、奖项设置(一)创意短视频。聚焦湖北文旅元素,在新媒体平台发布后,形成流量聚集、热门话题、霸榜霸屏的创意视频。在9月份的创意短视频类评选中,增设“‘九头鸟’文旅创意之‘青春为家乡代言’”专项奖。(二)创意图文。聚焦湖北文旅元素,在新媒体平台发布后,形成规模化阅读量的创意图文。(三)文创作品。具有湖北文旅特色,发布推出后,深受网民追捧的伴手礼、手工艺品、实用商品等文创作品。(四)创意策划。围绕宣传推介湖北文旅形象,打造湖北文旅IP矩阵,策划的有创意、可落地的宣推文案。(创意策划不需发布,直接提交文案参评)一个作品只能申报一项奖项。二、评选方式和奖励标准“九头鸟”文旅创意奖由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评选,每季度评选一次(2022年分别在5月、7月、10月、11月开展4次评选活动,2023年以后每季度评选一次)。根据创意内容和在媒体上的热度,评选出获奖作品。(一)创意短视频。特等奖1个(总浏览量超过1亿,且被人民日报、央视新闻、新华社等央媒新媒体账号转发获得大量关注的作品,纳入特等奖评审),奖励10万元。一二三等奖共15个,其中,一等奖3个,各奖励5万元;二等奖5个,各奖励3万元;三等奖7个,各奖励2万元。“‘九头鸟’文旅创意之‘青春为家乡代言’”专项奖10个,各奖励5000元,并授予“九头鸟文旅创意季度之星”称号。(二)创意图文。一二三等奖共10个。其中,一等奖2个,奖励3万元;二等奖3个,各奖励2万元;三等奖5个,各奖励1万元,并授予“九头鸟文旅创意季度之星”称号。(三)文创作品。一二三等奖共6个。其中,一等奖1个,奖励5万元;二等奖2个,各奖励3万元;三等奖3个,各奖励2万元,并授予“九头鸟文旅创意季度之星”称号。(四)创意策划。共10个,各奖励3000元,并授予“九头鸟文旅创意季度之星”称号。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可无偿使用获奖作品。三、参评作品要求参评作品须满足以下要求:(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展示新风貌。(二)原创作品,无知识产权等法律纠纷。(三)作品在媒体发布时带#九头鸟文旅创意#话题发布。(四)视频为MP4格式,时长不超过3分钟;创意图文以图片格式报送,为JPG/PNG格式,图片大小不低于3M;文创作品需报送实物样品及媒体宣传情况(实物样品不返还)。(五)文创作品须为2022年创作发布的,创意短视频和创意图文须为主办方要求的时间内创作发布的。(六)不得虚构或者篡改播放量、阅读量、点击量等数据,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四、其它事项(一)7月份评选按原通知要求,只进行创意短视频、创意图文、文创作品评选,奖励数量和标准按该通知执行。10月份及以后的评选活动按该通知执行。(二)每次参评作品报送截止时间后,新发布的作品均可参加下一次评选。7月10日(7月份作品报名截止日)之后的作品均可参加10月份评选,作品报送时间:10月7日-14日(请大家务必注意:10月7日-14日是集中收集作品的时间,并不是从10月7日才开始创作。上一轮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之后,即可开展下一轮作品创作)。请登陆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http://wlt.hubei.gov.cn/bmdt/ztzl/jtnwlcyjpxzt/)报送。后续评选如有规则变动,将网上通知。活动联系人:李凌,027-65399733、13517134369;网站技术支持:喻威,17671676308。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9月13日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附件:

“九头鸟”文旅创意奖评选自4月30日开展以来,获得全网广泛关注和广大网友积极参与,根据网友对评选活动的反馈意见,为进一步做好评选工作,我们对评选活动进行了调整。请广大网友按照以下事项开展创作:

一、奖项设置

(一)创意短视频。聚焦湖北文旅元素,在新媒体平台发布后,形成流量聚集、热门话题、霸榜霸屏的创意视频。在9月份的创意短视频类评选中,增设“‘九头鸟’文旅创意之‘青春为家乡代言’”项奖。

(二)创意图文。聚焦湖北文旅元素,在新媒体平台发布后,形成规模化阅读量的创意图文。

(三)文创作品。具有湖北文旅特色,发布推出后,深受网民追捧的伴手礼、手工艺品、实用商品等文创作品。

(四)创意策划。围绕宣传推介湖北文旅形象,打造湖北文旅IP矩阵,策划的有创意、可落地的宣推文案。(创意策划不需发布,直接提交文案参评)

一个作品只能申报一项奖项。

二、评选方式和奖励标准

“九头鸟”文旅创意奖由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评选,每季度评选一次(2022年分别在5月、7月、10月、11月开展4次评选活动,2023年以后每季度评选一次)。

根据创意内容和在媒体上的热度,评选出获奖作品。

(一)创意短视频。特等奖1个(总浏览量超过1亿,且被人民日报、央视新闻、新华社等央媒新媒体账号转发获得大量关注的作品,纳入特等奖评审),奖励10万元。一二三等奖共15个,其中,一等奖3个,各奖励5万元;二等奖5个,各奖励3万元;三等奖7个,各奖励2万元。“‘九头鸟’文旅创意之‘青春为家乡代言’”专项奖10个,各奖励5000元,并授予“九头鸟文旅创意季度之星”称号

(二)创意图文。一二三等奖共10个。其中,一等奖2个,奖励3万元;二等奖3个,各奖励2万元;三等奖5个,各奖励1万元,并授予“九头鸟文旅创意季度之星”称号。

(三)文创作品。一二三等奖共6个。其中,一等奖1个,奖励5万元;二等奖2个,各奖励3万元;三等奖3个,各奖励2万元,并授予“九头鸟文旅创意季度之星”称号。

(四)创意策划。10个,各奖励3000元,并授予“九头鸟文旅创意季度之星”称号

湖北文化和旅游厅可无偿使用获奖作品。

三、参评作品要求

参评作品须满足以下要求:

(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展示新风貌。

(二)原创作品,无知识产权等法律纠纷。

(三)作品在媒体发布时九头鸟文旅创意话题发布

)视频为MP4格式,时长不超过3分钟;创意图文以图片格式报送,为JPG/PNG格式,图片大小不低于3M文创作品需报送实物样品及媒体宣传情况(实物样品不返还)

(五)文创作品须为2022年创作发布的,创意短视频和创意图文须为主办方要求的时间内创作发布的。

)不得虚构或者篡改播放量、阅读量、点击量等数据,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四、其它事项

(一)7月份评选按原通知要求,只进行创意短视频、创意图文、文创作品评选,奖励数量和标准按该通知执行。10月份及以后的评选活动按该通知执行。

(二)每次参评作品报送截止时间后,新发布的作品均可参加下一次评选7月10日(7月份作品报名截止日)之后的作品均可参加10月份评选,作品报送时间:10月7日-14日(请大家务必注意:10月7日-14日是集中收集作品的时间,并不是从10月7日才开始创作。上一轮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之后,即可开展下一轮作品创作)。请登陆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http://wlt.hubei.gov.cn/bmdt/ztzl/jtnwlcyjpxzt/)报送。

后续评选如有规则变动,将网上通知。

活动联系人:李凌,027-65399733、13517134369;

网站技术支持:喻威,17671676308。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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