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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国资委社会服务承诺
栏目:宜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0-09-13 加入收藏
宜昌市国资委社会服务承诺
日期:2010-09-13 17:25来源:宜昌市国资委

各县市区国资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出资监管企业:
    现将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社会服务承诺发给你们,请你们监督我们执行。
   1、依法实施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法》,依法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2、认真履行职责。大力推行政务公开,严格按程序办事。同时,按照提高工作效率的要求,进一步简化工作程序,提供快捷服务,推行“马上就办、有请必复、即时办结”的承诺,急件急办即复。一般政策业务咨询,当即答复;对一般工作请示件,在有效工作日5日内予以答复;对企业资产评估、资产转让、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的请示件在有效工作日15日内予以答复;特殊核准审批事项不超过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定的承诺时限。
   3、热情服务企业。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热情周到为企业办实事,解难事。对来我委咨询办事的人员实行首问(办)负责制,做到接待热情,解释耐心,办事细心。即由首接人员负责主动介绍情况进行解答,属于我委职责范围的事项,负责引导承办和协助办理,对非属我委职责的事项,要认真解释,明确告之应该由谁办理,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
   4、遵守廉政纪律。严格执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自觉践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市国资委制定的《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做到勤政廉政,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和“吃、拿、卡、要”等行为。
   5、切实转变作风。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加强调查研究,了解企业实情。要彻底摒弃“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官僚作风。要营造戒“拖”求“快”、戒“漂”求“实”、戒“粗”求“细”、戒“散”求“严”的机关氛围。要从能办成事、快办成事出发,以更短的时效、更高的质量、更好的态度履职尽责,切实提高效率,塑造务实、便民、廉洁、高效的机关形象。
对我委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中存在的问题,请通过中国·宜昌政风行风热线和我委接访、举报电话(6256352、6221510)反映,我们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和出资监管企业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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