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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栏目:湖北省科学技术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16 加入收藏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科技部关于评选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66号)要求,经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推荐,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拟推荐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等为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陈学书等为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个人。现对拟正式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9月22日)。公示期间,对公示的拟正式推荐对象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一、先进集体1.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2.襄阳市科学技术局3.黄石市科学技术局4.湖北技术交易所二、先进个人1.陈学书宜昌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科科长2.郑雪(女)武汉市科学技术局发展规划处处长3.秦开伟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科学技术局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科长联系人:黄旭林联系电话:027-87135775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南苑村52号省科技厅政体处邮编:430071附件:拟推荐对象主要先进事迹材料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9月16日    附件:拟推荐对象主要先进事迹材料欢迎关注湖北科技公众号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科技部关于评选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66号)要求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推荐,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拟推荐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等为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陈学书等为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个人

现对拟正式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916日至2022922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的拟正式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一、先进集体

1.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

2襄阳市科学技术局

3.黄石市科学技术局

4.湖北技术交易所

二、先进个人

1.陈学书宜昌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科科长

2.郑雪(女)武汉市科学技术局发展规划处处长

3秦开伟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科学技术局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科长

人:黄旭林

联系电话:02787135775

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南苑村52号省科技厅政体

编:430071

附件:拟推荐对象主要先进事迹材料

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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