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政办文〔2020〕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兴山县实行2.5天弹性休假制度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兴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兴山县实行2.5天弹性休假
制度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湖北省总工会《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职工疗养工作的通知》(鄂工发〔2020〕12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实行2.5天弹性休假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宜府办文〔2020〕1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为进一步推动文旅行业恢复重振,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实施范围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自愿实行弹性休假制度的单位。
二、实施时间
2020年7月至12月。
三、实施原则
(一)现行每周工作时长保持不变。
(二)以不影响各单位和企业正常办公和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窗口服务单位、医院、学校等不影响群众正常办事、就医和教学活动。
(三)根据干部职工的个人需求由各单位自行统筹安排。
(四)不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四、具体措施
(一)制度保障。
1.周五下午半天可安排休假,与周六、周日合并形成2.5天休息日。在妥善安排好工作的前提下,鼓励、支持有休假需求的干部职工落实弹性休假制度。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前一天下午可提前休假。
2.对干部职工因休假减少的半天工作时间,各单位自行调剂增补工作时间。
3.各单位要建立健全2.5天弹性休假工作制度,完善报备手续。
4.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保障干部职工休假权利。
(二)政策支持。
1. 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可用工会经费为干部职工统一购买“宜昌三峡旅游景区年卡”。其他单位根据自身条件参照执行。
2.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结合单位实际,年内由工会组织干部职工外出集体活动不少于2次,周五下午,可安排红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主题党日、团建拓展等特色实践活动、活动经费按规定渠道列支。
3.组织开展“兴山人游兴山”“宜昌人游兴山”和“湖北人游兴山”活动。
4.大力发展本地游和周边游,鼓励旅游景区和乡村旅游点向游客发放免费入园券,在周五下午实行门票半价优惠。
5.引导旅游企业将交通、景区,旅行社、酒店等产品打包捆绑销售,向全省推出类型多样、适宜不同消费需求的2.5天周末旅游线路和产品。
6.以旅游景区、各单位对口联系的帮扶村为载体,策划开展各类文化旅游消费活动。大力发展产业扶贫和消费扶贫,鼓励农特产品生产和加工企业在消费活动中开展优惠购活动。
7.组织参与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工作者、公安干警、基层干部职工、志愿者和各类企事业单位的优秀职工开展疗休养活动。活动占用工作日一般不超过5天,不冲抵职工年休假。经批准参加疗休养的对象,疗休养经费可从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经费中列支,费用标准不超过3000元/人。各级工会要为疗休养人员购买覆盖全过程的人身意外险,费用可在疗休养总费用中开支。
五、有关要求
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要统筹做好2.5天弹性休假制度执行的计划工作。健全个人申报和文旅消费报备制度,明确专人专管,细化管理程序。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