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山县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助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栏目: 兴山县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0-08-11
兴政办文〔2020〕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兴山县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助力兴山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兴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8月10日(此件公开发布) 兴山县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

  
兴政办文〔2020〕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兴山县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助力兴山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兴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兴山县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

  助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助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20〕20号)要求,为加快推进兴山气象现代化向更高水平迈进助力兴山高质量发展,结合兴山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要求,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全面提升“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气象服务能力,力争到2025年,基本建成适应兴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的气象现代化体系,达到“湖北省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指标体系”目标值(见附件)。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

  1.完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继续完善县乡村三级气象防灾减灾救灾体系,重点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将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纳入乡镇基本公共服务职能。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整合防灾减灾和气象信息员队伍,建立气象灾害防御培训制度与运行机制,在每年汛前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培训,进一步健全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提升气象灾害风险管理水平。组织开展分灾种的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和风险区划,在高岚朝天吼、昭君村等4A级以上旅游景区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建立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制度。完善以红、橙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为先导的应急防御体系。推进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融入中小学科普教育体系,纳入党员干部日常培训学习。(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文旅局、县气象局、县科经局、县教育局、县委党校,各乡镇人民政府)

  3.完善气象灾害监测网络。通过新建、升级、改造等方式,进一步调整优化自动气象观测站网,农业、水利、应急、交通、旅游、电力、城市建设等重点行业将自动气象观测站统筹纳入项目规划建设,构建气象监测“一张网”,实现重点区域、贫困地区、薄弱地区、监测盲区的自动气象观测站全覆盖,在南阳龙门河、九冲河,黄粮公坪,榛子鲜家河,水月寺野猪池、坟淌坪、树空坪,峡口黄家河,古夫响水河、中阳垭,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建设自动气象观测站。构建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多部门基础数据共享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烟办、县交通局、县文旅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强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

  4.提升农业气象服务能力。聚焦“一县一业”特色优势农业,通过在特色农业种植区开展局地小气候的实时监测建设,对烟叶、菜薹、青椒等特色农作物分别于2020、2021、2022年实现全生育期的气象监测和服务,从而进一步深化特色优势农业气象服务,初步形成独具特色的县域服务品牌。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烟办、县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发展新型农业气象服务。推动农产品气候品质论证,对烟叶、菜薹、青椒等分别于2020、2021、2022年开展“气候好产品”认证服务,挖掘农产品气候价值,助力农作物品牌发展和质量提升,提升兴山优势农产品竞争力。(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烟办,各乡镇政府)

  (三)加强生态文明气象服务体系建设

  6.加强生态环境气象服务。依托即将成立的宜昌市生态环境气象服务中心,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改善空气环境;及时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气象决策服务以及气象条件对大气污染防治效果影响评估服务等。(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气象局)

  7.建设生态气候资源品牌。2020年完成“中国天然氧吧”创建,并持续开展“避暑旅游目的地”“特色气候小镇”等特色气候资源标志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改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文旅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8.提升人工影响天气能力。推进全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10个站点标准化建设,包括基础设施改造、新型人影作业装置更新、炮库建设等。实施改善空气质量、降低森林火险等级、重点水源区水资源保护、重点生态功能区水涵养等生态保护与修复专项行动计划,提升生态修复型人工增雨作业能力。(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财政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9.提升地质灾害气象风险服务能力。依托宜昌市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精细化预报预警业务系统,联合制作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预报预警服务信息,及时向地灾责任人发布重大天气过程信息,为防灾减灾提供更优质的气象服务。(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四)加强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

  10.加强城市气象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开展城市小气候监测、城市热岛效应评估,推进大型建设项目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为城市空间布局提供支撑。加强暴雨雨型及强降水分布研究,2021年前完成兴山县城暴雨强度公式的建立,为城市防涝工程设计提供气象科技支撑。推进气象信息接入智慧城市运行管理和应急处置系统。(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发改局、县气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古夫镇人民政府)

  11.加强民生气象服务。将公共气象服务纳入县政府公共服务体系。丰富气象产品供给,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生活、康养、旅游等多元化、个性化和精细化需求。(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卫健局、县文旅局、县融媒体中心)

  12.推进重点行业气象服务。推进交通、林业、水利等重点行业气象监测预报服务系统建设和完善,提升恶劣天气交通安全处置和交通运营管控、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气象服务能力。在各景点建立气象灾害监测和预报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及时精准发布景区气象预报预警信息,提升旅游安全风险防控水平。(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交通局、县文旅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现代化气象支撑能力建设

  13.大力推进气象科技创新。加强云计算、云存储技术与气象大数据资源融合,建立气象大数据平台,深化兴山与周边县市区的气象大数据整合和挖掘。完善大数据网络安全机制,坚持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防护并举,为气象大数据创新型开发提供软、硬件支撑和安全保障。(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科技经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兴山县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建设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统筹推进全县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工作。

  (二)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基层专业气象人才培养,将气象高层次人才纳入地方人才工程,积极为气象人才争取访问研修、论坛交流等高层次学术交流机会。推动气象部门与地方党校(行政学院)、地方院校和气象院校的交流。

  (三)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将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建设纳入县域经济发展规划,统筹安排项目建设,加大财政支持和资金投入,保障气象设施建设、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等。对重大气象科技项目给予资金支持或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支持。

  附件:湖北省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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