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当阳市质监局严厉打击充装“螺丝瓶”违法行为保障消费安全
栏目:宜昌市质量监督管理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5-07-02 加入收藏
市民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分两种,一种是钢瓶护罩与瓶体之间用螺丝连接的,简称‘螺丝瓶’;另一种是钢瓶护罩与瓶体经电焊连接的,简称‘焊接瓶’。根据国家明文规定,液化气钢瓶安全使用期限只有15年,每4年要进行定期检验。由于国家明确规定从1996年9月起不得再生产

  市民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分两种,一种是钢瓶护罩与瓶体之间用螺丝连接的,简称‘螺丝瓶’;另一种是钢瓶护罩与瓶体经电焊连接的,简称‘焊接瓶’。根据国家明文规定,液化气钢瓶安全使用期限只有15年,每4年要进行定期检验。由于国家明确规定从1996年9月起不得再生产‘螺丝瓶’,即最后生产的一批‘螺丝瓶’,也已经超过了15年,必须进行强制报废。目前,当阳市气瓶产权还有很多在用户手中,少数“螺丝瓶”未执行报废,充装站违法充装“螺丝瓶”的现象时有发生,存在着较大安全隐患。

  为杜绝“螺丝瓶”充装行为,巩固液化气站专项整治工作成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当阳市质监局部署开展了一次液化气钢瓶安全整治行动。在这次行动中,共对全市7家液化气充装单位进行了突击检查,查封11只“螺丝瓶”,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3份,立案查处1起。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