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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公积金不再为开住房证明跑路
栏目: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4-09-03 加入收藏
(通讯员刘泽旭栾方顶罗贵红)“以前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提取业务,还需要专门跑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开具‘家庭现有住房查询结果证明’,现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可以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次完成了。”从9月1日开始,市民需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通讯员 刘泽旭 栾方顶 罗贵红)“以前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提取业务,还需要专门跑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开具‘家庭现有住房查询结果证明’,现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可以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次完成了。”从9月1日开始,市民需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提取业务时,可就地打印房屋登记信息,或开具无房证明,且不需要任何费用,即省时又方便。

 
  据悉,市政府于2010年出台《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偿还购房贷款提取手续。为了规范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据此,在办理相关业务时,需要市民出具“家庭现有住房查询结果证明”,其中包括所有家庭成员的房屋登记情况。而此证明此前只能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市民需要专门跑一趟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此业务,不仅费时,且查询一次需要20元费用。
 
  为了方便市民办事,经过前期反复沟通和试行,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市房管局达成合作,并成功接入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端口。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被成功接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之后,市民只需要提供职工夫妻双方及子女的身份证原件,即可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办理提取业务之前,现场完成“家庭现有住房查询结果证明”。其中,子女未成年的,可用户口簿代替。
 
  据了解,今年1至7月,全市共为3594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8.55亿元。
 
 
 

                (来源:三峡宜昌网—三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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